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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瞎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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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笔!”孙文兴奋地大叫,双手做成翅膀样,在小院中飞翔。

  “哈哈哈哈!”老孙笑开了怀。

  孙文飞翔两圈后,跑进了屋,一会儿的功夫,又跑了回来,手上多了张粗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字。

  “爹爹,你看。”孙文把纸张递到老孙面前。

  老孙笑了笑,眯着眼睛:“爹爹可不识字。”

  孙文一手拿着纸张,一手放在纸张上,食指点在字上:“这是‘父’字,先生说,它是爹爹的意思。”

  “‘父’字,好好好。文儿会写字了,比爹爹厉害啰。”

  父子俩在院内笑谈,门外孟河两人神色复杂。

  张楚楚眼睛已经红润,闪烁泪花:“河,他们还有多长的时间?”

  孟河叹道:“三天不到,如果不在三十个时辰内点醒老孙,他的魂魄将难以支撑他的执念,最终魂飞魄散,连转世重生的机会都没有。孩子的时间长些,只要在他月圆之夜彻底堕化成僵尸前解决即可。”

  张楚楚道:“那我在这儿多呆三天吧,让他们相处到最后。”

  回到客栈,两人先续了两天的房间。

  翌日。

  酒原县是个极其普通的县城,没有特殊值得游玩的地方,两人便待在房间内修行,下午时分,孟河透过窗,再次看到了老孙。

  他依旧挑着一担货物,品样和昨日差不多,脸上堆着客气的笑容,不停的吆喝,时不时的停下来,似乎有人在买他的东西。

  但在孟河眼中,没有人因他停留过,老孙笑着对人说话的时候,那人直接从他身体上穿过去,继续行走。

  直到老孙来到一处算命的摊子上,他才真正得到了回应。

  等孟河来到摊子前,老孙已经走远了。

  说是摊子,实际上就是一块破布铺在地面上,上面用朱砂笔写了四个大字:算命测卦。

  摊子后面摆着一条小独凳,小独凳上坐着一位身披破烂道褂的道士,双眼苍白无神。

  只是一瞬间,孟河就确定了,道士的眼睛是真的瞎了,不过眼瞎心不瞎,或许对他来说,他看得比寻常人更清晰。

  “请坐!”

  瞎道士往袖中一掏,取出一条小独凳,放到孟河旁边。

  袖里乾坤?

  孟河一惊,有些眼馋,他贪图这类空间类法门许久了,自己曾钻研过许久,奈何空有脑洞,却没有任何的理论和实际依据,连门都没有摸到。

  “不知可否……”孟河拱手行礼,然后坐下。

  然而话还没说完,瞎道士已经摇头:“不可。”然后手指指了指摊子上的四个字,“不谈其他,只谈算命测卦。”

  孟河笑了笑,伸出右手:“劳烦道长给我看一下手相,算一下我的命势。”

  瞎道士点点头,伸出左手搭在孟河右手上,摸索上面的纹络,须臾后,他收回了手。

  “公子命势高贵,只是今年将遭遇一难,恐会心有不顺。”说完,瞎道士迅速收回了手,笑道,“一两白银。”

  孟河丢出一文宋大钱,还想说什么,瞎道士却已经看向街道其他方向,只好告辞离开。

  等到走出一段路后,孟河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瞎道士的手太普通了,不似修行中人,他刚刚一直借着搭手的机会探寻袖里乾坤,心神全在袖子里,一时没注意。

  回过头来,瞎道士的摊位已经空了。

  孟河颇有些懊恼:“草(一种植物),被唬了。”

  不远处的街道。

  瞎道士两腿迈地飞快,回头望了一眼,没在人群中看到清晰的人影,顿时松了一口气,站在一根方柱下嘿嘿直笑。

  娘的,今天真是见了鬼了,连续两次见到那么清晰的人物,尤其是第二个,太吓人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清晰且奇怪的人物,背后漂浮着一片火海和一柄纯白色的玉剑,火海之中,似乎有无数奇怪纹络的纸张在翻飞。

  那股灼热和锋利度简直扑面而来,他差点吓得尿裤子。

  不过还是唬住了他们,嘿嘿,真爽!

  瞎道士名为方源,生来一双瞎目,因而被父母丢弃,但他这双瞎目也不算完全瞎,有些时候他看一些东西和人特别清楚,再加上耳朵非常灵敏,他便开始借着这种特殊能力,以算命测卦为由骗取钱财。

  一个瞎子走路如履平地,神不神奇?神奇!那他就是一个奇人,奇人会点算命测卦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他说的都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比方说今年有难,什么叫做难?摔跤算不算是难,丢钱算不算是难,少有人能一年一帆风顺,不遇任何挫折。

  退一万步说,有人运气好到逆天,一年来什么难都没遇到,可你被我骗了啊,你来我摊子找我算命,你就遇到难了。

  以往他的生意一般,不算好,只够勉强填肚子,但两个月前,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下午他又去偷县令家的狗食,那可全是肉,而他却半个月都没碰腥,然后不幸被狗子发现了,追了他半个县城。

  最终,他在一条荒废巷子甩掉了狗子,就在那时,他看到草丛中的两条小独凳格外清晰,他下意识地捡走了。

  哪曾想,小独凳刚上手,它们就融入了他的身体,吓得他够呛,花了好几天才接受现实,然后摸索出了小独凳的使用方法。

  为此,他特意把紧袖改为宽袖,因为从袖中取出凳子比从血肉上取出凳子更具风范。

  凭借袖中取独凳的法门,顿时引来了人们的追捧,最近,他终于能隔三差五吃上肉了。

  “差不多该离开这里了。”

  方源想道,从一开始,他就准备好了这一天,只是以往的小打小闹,根本没引起上流人物的注意,甚至还不如偷狗食。

  而今,名声打出去了,已经引起了不少上流人物的注意,更何况刚才骗到的公子也不是普通人物,再不走,到时候可能就走不掉了。

  人,要识时务,知进退,才能活得长久。

  这时,身旁走过两人,感慨道。

  “听说了吗,水临街的行脚商这趟遭了劫,全死光了,一个都没逃掉。”

  “可不是呢,最惨的还要属老孙家……”

  方源怔怔地站在原地,老孙死了,那他之前见到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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