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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捧人头,闯驿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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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人去了,暮青淡道:“你也别怪月杀,他在我这儿净做些小事,也是屈了他的才。”

  步惜欢倚着软枕闭目养神,淡道:“我倒觉得他在你这儿长本事了。”

  “伶牙俐齿的本事?”

  “这可不是我说的。”步惜欢一笑,睁开眼来看着暮青,眸中尽是打趣。

  暮青懒得斗嘴,过了会儿,月杀端了早膳上来,步惜欢执意要去桌前和暮青一同用膳,暮青不肯,他百日内不能动用内力,想必身子也不是一两日便能恢复的,她执意端了粥菜来,步惜欢无奈一叹,只好依着她。待他用了早膳,她才去桌上吃了,待她吃好,他的药也温了,她便端着药来榻前侍药。

  步惜欢瞧着那药,问道:“我听说巫瑾开了个方子,拿来我瞧瞧。”

  暮青听了,想起巫瑾那夜开方时那句说她面色如何的话,心里有些在意,便依言传话,让月杀去刘黑子那儿要方子了。待方子取回来,步惜欢已将汤药喝了,将那方子接来一瞧,眉头微蹙。

  “怎么?”暮青问,这方子她看过,那几味药单看确是理气的。

  步惜欢未答,执过她的手来便探上她的腕脉,眉宇间渐渐添了沉色,随即唤了月杀来,吩咐道:“抓回来的药莫放着,煎来给她喝。”

  待月杀退下,暮青问:“我身子有疾?”

  “有没有,你自己不清楚?”步惜欢看了暮青一眼,见她竟真的一副不清楚的神情,不由叹了口气,问,“你的信期多久没至了?”

  信期?

  暮青一愣,步惜欢不提,她真是要忘了,她的信期自从爹过世了就没来过,算算已有半年多的时日了。在西北军营时,她觉得信期不至反倒挺好,省得麻烦了,可如今来了盛京,信期还是未至。这些日子忙,她早已将此事忘在脑后了。

步惜欢摇摇头,心里有些懊恼,此事也怪他,他虽懂医术,却不擅妇科,上回在西北时替她诊脉,只关心她体内的寒气,倒未曾留意信期之事。仟仟尛説  “这么说来,巫瑾那晚是在试探我,他怀疑我的身份了。”暮青道。那晚巫瑾给她这药方时曾提过她的面色,她脸上戴着面具,他显然不可能看得到她的面色,而她懂些医术,这疏经理气的方子他是故意给她看的,其意应是想看看她的反应。至于他没开那些明显的调理气血的药,大抵是担心自己多思多疑了,怕她看出那是开给女子的药,心生不快,因此才开了这么张比较隐晦的药方。但她那晚心情不好,也忘了信期的事儿,一时没想起来,因此神态上才没露出破绽来。

  “这方子既是他为了试探我而开的,这药你确定能喝?”暮青问,这药方未必对症。

  “你体内寒邪久滞,以致气滞血瘀、经脉不畅,应以调理疏导为上,若药方太猛,只怕会腹痛难忍心恶昏厥。这药方是巫瑾试探你所开,方子开得隐晦,药性甚为温和,反倒是良方。”步惜欢道,自她爹过世,她心中积郁颇深,又被地宫暗河水的寒气伤了身子,他知道女子的信期甚是要紧,但不想让她太辛苦,化解心结疏导经脉才是治本之策,因此她的身子还是应以调理为主。

  暮青点点头,她不是医者,这事儿自然听懂医术之人的。

  只是她的药还没熬好,刘黑子就来禀事了,说元修和巫瑾已到。

  暮青不允许步惜欢易容成月杀看她验尸,嘱咐他接着睡,随后便去了花厅。

  花厅里满堂梨枝,一堆白骨,一人雪衣广袖垂首静观,一人墨袍雪襟静立廊下。

  巫瑾听见脚步声,转身望来,远远笑道:“多谢都督相邀。”

  暮青前夜为步惜欢求药,欠了巫瑾的人情,知道他对验尸颇感兴趣,因此才请他来的。她不提此事,想起巫瑾给她开的那张药方,面色也不露半分,只过廊下进了花厅。

  元修眼下微青,似是昨夜没睡好,暮青看见了却没问,问了他也会找理由不回侯府的,且她也不希望他整日闷在侯府里,今日让他来就是为了让他散心的。

  “既然都到了,那就开始验尸吧。”暮青不爱与人寒暄,进了花厅就直奔正事。

  元修听了反倒松了口气,他昨夜回府后满脑子都是她帮他解带看伤的情形,一夜未睡好,今早气色不佳,还真怕她撵他回去。

  “这人的尸体是从井下捞上来的,头胸手脚诸骨皆在,只是缺了些指骨和趾骨。”暮青简单地说明了情况,却未着手拼骨,而是从那堆白骨上直接将头骨捡了出来,道,“此人颅窄而低,口鼻部有前突,下巴有前突。”

  元修听了皱眉,觉得耳熟。

  巫瑾也笑道:“甚是耳熟。”

  “耳熟就对了。”暮青将那头骨在两人面前晃了晃,道,“这具尸体有点儿意思,此人不是大兴人,而是胡人。”

  胡人?

  又是胡人!

  “当年郑郎中去给勒丹贵族医治牙疾,事后被杀死灭口抛尸井中,而那口井里竟然又捞出一具胡人尸体?”元修沉吟着,眉峰压了压,问暮青道,“此人已化骨,你可能验出他是何时死的?”

  “这具尸骨没有蜡化,验不出是死于何年何月的,但是他没有告诉我,郑郎中却告诉我了。”暮青道。

  “郑郎中?”

  “没错!我断定那井中还有一具尸骨是因为开棺验尸时从郑郎中的尸骨里拼出了一根不属于他的手指。”暮青将掌心一摊,两根指骨出现在了元修和巫瑾眼前,元修只知昨日上午暮青出城验尸,傍晚在外城北街民巷的一口井里又捞出一具尸体,倒是不知其中有这等细节,不由拿起那两根指骨细看,听暮青道,“尸体的腐败速度虽受环境、温度、死因和体质的影响,但大多是腹部先出现膨胀,因为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最易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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