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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生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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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二六一八年,人类闯过了记忆移植关。爱迪森公司当即买下了此项专利并结合克隆技术创造出了“克隆永生术”。即当某人逐渐走向衰老时,先从此人的身上取下一个体细胞,利用此细胞在寂静、黑暗的地下室中培养出此人的又一个成熟个体。然后在睡梦中将老人的记忆转移到克隆人的大脑中,于是一觉醒来老人变成了年轻人,从而获得了永生!

  爱迪森永生公司生意兴隆,财源广进,爱迪森一跃成为世界首富。

  “克隆永生术剥夺了克隆人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比谋杀更大的犯罪!”汤姆生博士一纸述状将爱迪森永生公司告上了法庭。地球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禁止“克隆永生术”。

  好一个爱迪森,脑筋一转,计上心来。“克隆人有生命权,纳米产品总没有生命权吧”于是爱迪森公司根据买主的遗传基因利用纳米技术又推出了“纳米复制人”,将人的记忆移入“纳米人”使人获得了永生。

  成了世界首富的爱迪森最近又睡不着觉了。“我这么富有,要是突然被人绑架了或者谋杀了怎么办?我就会因来不及复制自己而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于是他又设计了这样一套装置:在自己的大脑中安装一台脑电波发射仪,将大脑中的信息随时发往一台计算机,而此计算机又与自己的“纳米复制人”相联。若自己被绑架(可用意念启动大脑中的自杀装置无痛苦自杀)或意外死亡,计算机则自动激活“纳米复制人”使自己“死而复生”。

  “Holla,你好”,一天,当爱迪森走进自己的总裁办公室的时候,他傻眼了!

  “你,你怎么出来的!”原来,不知是谁(计算机?助手!)将爱迪森的“纳米复制人”催熟并激活了!

  “来人呀,快将这个假爱迪森赶出去。”两人同时喊到!

  “假爱迪森事件”轰动了全球,两人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可谁也无法判断出谁真谁假。但很显然又不能让两人同时生活在地球上。

  最高法院最后作出裁决:

  爱迪森私自制造违法装置,理应受到重罚,罚将其中一人流放太空,永不得返回地球。

  至于谁上天堂,谁下地狱,也只好让两人赌一把了。

  事后最高法院又制订法律:

  1、禁止发射或探测脑电波;(否则有太多太多的后遗症)

  2、在复制人时对记忆只能“剪切”,不能“复制”。

  地球又恢复了平静。可获得了永生的人们,变得越来越懒惰了。他们懒得生儿育女、懒得工作、懒得做事情。人们最常说的话是:“这件事下辈子再说吧”;“我先睡上几辈子再说。”

  转眼间四十亿年过去了,在这漫长的时间里,科技在缓慢地发展,可人类赖以生存的太阳却在快速的燃烧,即将膨胀为一颗红巨星,那时地球也将被淹没在这颗红巨星内,人类还将如何永生?哈恩总督早就责成地球科学院拿出解决方案,可问题还是被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哈恩只好设置了一套太阳监控系统,密切监视太阳的变化并向科学院发出相应级别的警报。于是地球科学院上空就经常响起这样的警报声:

  “呜……”

  “一级警报!一级警报!太阳即将爆炸!请院士们赶快采取行动”

  可院士们依然无动于衷。

  今天怎么变成了特级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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