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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土棚闹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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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说不一样,不仅是因为这场大雨过后,蒜头它们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再次露面,引起了多人围观。

  还跟在陈凌的农庄里边,被韩教授发现了两种特殊的植物有关系。

  “真是想不到,这次过来你们这儿,惊喜连连啊,竟然还发现了两种从没见过的植物物种。甚至可以不提那巨鼋,光凭这两个小玩意儿,就可以算作这十几年来我最大的考察发现了。”

  韩宁贵等人完成了对蒜头一众老鳖的拍摄之后,回到农庄,无意间发现了陈凌摆弄在外的几株盆景。

  一种是驱蚊的类似与芭蕉叶一样的植物。

  另一种是陈凌从山里拿回来的“糖泡子”野果,就是吃多了会醉的那种野果,他之前一直在花盆里种着。

  这两种玩意儿生长速度慢,且外观不错,适合作为盆景植物来养着玩。

  “你这都是从哪儿弄回来的啊富贵?”

  “这个,还是去年深秋进山打猎搞回来的。但是具体在哪儿,我长时间不往深山走,早记不清了。”

  陈凌摇摇头。

  反正不管老头儿问他啥,他都是一问三不知。

  研究你就研究,能给咱们国家动植物研究做点贡献我挺乐意。

  但是追根究底的问,那我一个乡下的农村青年,肯定是认知有限,知道的东西不多。

  总之,一个是洞天的,一个是外界就有的,真真假假,想找就自己找去吧。

  “一个地方都记不得了吗?”

  韩宁贵并没有怀疑,只是觉得很可惜。

  “还真记不得了。”

  “这株长得像芭蕉叶的,我当时就是看了一眼觉得好看,也没想别的,就给挖回来了。”

  “这个小树呢,当时是发现它的果子吃了能让人醉倒,跟喝多了酒似的,我就觉得,嘿,这果子还挺神奇,挺好玩的,就多摘了点果子,回来吃完后,把剩下的核种在了花盆里,今年就长成这样了。”

  陈凌这话一说出口,除了王素素之外,连王存业老两口也惊讶的看了过来。

  “啥东西?这野果子吃完还能把人吃醉?”

  赵大海和山猫两家子更是直接凑到了跟前。

  本来还觉得单纯就是韩教授发现了点奇特植物而已,没想到竟然这么好玩,还能吃醉人?

  “是啊,不只是人,狗吃了也会醉,我最开始知道这个,就是打猎的时候,领着黑娃在山里捡柴,黑娃闻到这果子的味道,跑到那些树的下边,贪嘴吃了好多,然后就给醉倒了。”

  陈凌笑着说道,“我当时还以为它中毒了呢,吓了一大跳。”

  “后来问了问我们村一块进山的,说也不知道到底叫啥,但是老一辈吃过的,给这东西起了个名,叫糖泡子。”

  “糖泡子?”一众人听了这个名字,很是疑惑。

  山猫还转头问王存业:“王叔叔你们那里有这种东西不?”

  “没有,我都没听说过啥野果子吃了能把人吃醉的。”王存业摇摇头。

  韩宁贵听着大家讨论,皱眉想了想说:“根据富贵的描述,我倒是想起一种江南水果,叫檇(zui同‘醉’)李,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

  ……檇李?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摇头说没听说过。

  “檇李,也叫醉李,喝醉酒的那个醉,意思是能把人吃醉的李子。”

  韩宁贵讲完这句话,微微一笑:“这醉李也挺有意思,有句话叫做西施醉李乡情致,说的是西施回到家乡,吃了家乡的李子,因为太甜而醉倒在李园。后来人们只知道夸耀醉李味道好,却不知道西施只想在李园醉着,不想再回到吴国去……”

  “好家伙,还真有这种果子?把西施都给吃醉了?”

  众人一听,都很惊讶,这果子居然跟西施还有关系?

  “是不是同一类果子不清楚,要是醉李的话,按说在秦岭不该有,应该是分布在江南的,但是那些江南的醉李,也没把人吃醉的啊。”

  韩宁贵沉吟一会儿,“倒是我听过一些国外的水果,有这种特性,比如非洲就有一种水果,堪比烈酒,大象吃多了都会醉倒。原因就是这种水果的含糖量极高,一旦被吃进肚子,就会发酵产生酒精,使人醉倒。”

  “和你这个甜度很高的‘糖泡子’确实有些相似的地方。”

  涉及到这类专业性的东西,大家也不懂。

  但是听到能把大象醉倒的水果,还是难免有点惊讶的。

  七嘴八舌的议论了一会儿。

  主要是说在陈凌这边发现的这种果子都能干嘛。

  酿酒?做点特别的果脯、罐头?或者当成调料、药材?

  议论完才发现,光有几株盆景小树,连果子都没见到呢,这还议论啥。

  就纷纷的讨伐起陈凌,问他为啥光往花盆里栽,不往外边种两棵树呢?

  “要我看,富贵就算种在外边,这一年时间也长不出来果子,还不如当时挖一棵树出来种上,那样的话咱们也不会只能在这儿坐着凭空干想了。”

  “嘿嘿,你别说,就是干想我都流口水了,甜滋滋的果子,吃了还能醉倒,嘿嘿嘿。”

  “得了吧,我当时是去打猎的,猎物还没打到,哪能到处挖树,那我成啥了。”

  陈凌咂咂嘴,虽然是这么说,实际上洞天都有,想吃就能吃得到,想酿点果酒呢,也可以随便酿造,这玩意儿外边种不种都一样。

  随后跟众人说,喜欢的话,就每人带一盆回去自己养呗,自己种,等结了果子自己吃,多有成就感。

  不过大家都觉得这树挺稀奇的,生怕带回去死掉,那就太可惜了,还是让它在花盆好好长着吧。

  “这长得像芭蕉叶的呢?除了开花之外,你在山里看到的时候,结没结果?”

  聊完这个,韩宁贵又问另一个。

  “结果了,是一种带着疙瘩和小刺的果子,圆熘熘的。”

  陈凌实话实话道。

  但是再问的话,剩下他就啥都不知道了。

  韩宁贵对此表示遗憾。

  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陈凌:“过段时间,或许得一个月左右,我想带个老朋友过来看看,不知道行不行?”

  现在他们熟归熟,但是他在农庄住这两天可是听说了,连许多领导过来,陈凌都不招待,只是卖卖酒而已。

  “可以啊,韩叔你想来就来。就是吧,我这边娃还小,你们想进山的话,我们是陪同不了的。”

  “当然,要是去得近,半天就能回来肯定是可以,去得远了要在山里过夜那种,你们可以在村里找人陪同,我们是没法去的。”

  陈凌对于农庄来不来人没意见,只要不是那种不懂事,胡乱要求的就行。

  清闲久了,稍微来点人热闹一下,他觉得也不是什么坏事。

  所以也把自己的情况提前给这老头说清楚了。

  “哈哈,我明白的,你放心。”

  “另外,毕竟是从你这边发现的这两种奇特植物,要是有好处,也不会忘了你的。”

  韩宁贵笑着道,他对陈凌非常欣赏。

  不止是脾气处得来,关键是去到山里的表现,以及在农庄这边养的一些东西,让他这个教授都不得不佩服。

  尤其想到陈凌养的那些斗鱼,以及去年因为两条红鳝鱼,早就嚷嚷着要过来的一些老朋友。

  他想,到时或许可以给陈凌一个惊喜。

  同时也给年轻人一个鼓励。

  “你们这地方真是一处风水宝地啊,尤其是你农庄这边,山好水好,一年四季,风景优美的,不仅人住着舒心,这鸟、这鱼都跟别的地方的看着多了点灵气似的。”

  雨后初晴,和往日一样,照常是放羊、放牛,带着狗驱赶一下闯入果林的小野兽。

  不过今天是多了韩教授等人,跟在陈凌翁婿两个后头,在林子中来回的逛着。

  来到这边,前后等了三天,终于近距离的接触到了巨鼋,并拍下了清晰的照片,还在农庄有了意外收获,韩教授是心满意足了,走路都哼着小曲。

  “老师你看,富贵这边,不仅鸟比别的地方好看,种类还多呢。”

  “是啊,我这两天就注意到了,好像该往南飞的候鸟都停在了这边,聚集在了一起,这不正是说明这是好地方嘛。”

  这些鸟儿,种类多,数量也多,那当真是黑压压的一群,最少的一群都有四五十只。

  特殊罕见的鸟就不说了。

  光是常见的喜鹊、斑鸠,都能在树上落满了,尤其喜鹊一早一晚的出巢回窝,就挤成一堆喳喳喳喳的叫。

  喜鹊一叫,其他鸟雀也叫开了嗓子,果林每天都是百鸟齐鸣,吵闹无比。

  要不是果林占地面积足够大,农庄又有鹞子和黄鼠狼守着,这些鸟不敢过于接近农庄的范围。

  光凭这鸟叫声,就让人大清早睡不好觉。

  “你们看,单说这斑鸠,就有灰斑鸠、山斑鸠、珠颈斑鸠三种了……”

  韩教授说着,突然目光一顿,“咦?那几只是,好家伙,是火斑鸠,这小小的果林,四种斑鸠来全了。”

  老头微微张着嘴,连他都忍不住惊讶起来。

  火斑鸠,又叫红斑鸠,红鸠,比其他三种斑鸠的体型要小得多。

  可以说是四种斑鸠之中,火斑鸠是最小的一种。

  但是它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身上是火红色的,尤其胸前和翅膀的火红色最为明显。

  如果抓到一只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它连脚爪也是红色的。

  而且年龄越大,颜色越深,翅膀一展,非常好看。

  所以根据这些特点,人们喊它火斑鸠、红斑鸠。

  实际上,不同种类的斑鸠混群,是常见的事。

  但四种齐齐出现,这就有点难见到了。

  赵大海见了这么多成群的斑鸠,也不管漂不漂亮,就开始止不住吞口水了:“富贵,我去给咱们拿弹弓,咱们打几只斑鸠,中午炖斑鸠吃吧。”

  韩宁贵转身在他背上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巴掌,“就知道吃,二百多斤了,再吃成猪了。”

  他和山猫、赵大海两家都有交情,两人都得喊他叔叔。

  见赵大海嘿嘿笑,他随后想了想,说道:“也别光打斑鸠,别的鸟也打几只,晌午炖山鸟、炒山鸟,来个山鸟锅子都行。”

  陈凌一听,竖起大拇指:“姜还是老的辣啊,韩叔会吃。”

  随后就要回农庄拿弹弓。

  山猫见此便说:“用啥弹弓啊,把二秃子叫出来,嗖嗖嗖,来回几下子,晌午饭不就有了吗?”

  对二秃子来说,抓几只鸟而已,确实是小菜一碟。

  这倒是找对人了。

  陈凌当即打了个呼哨,把二秃子唤了出来。

  只见二秃子往这边一飞,那家伙林子里隐藏的鸟雀瞬间察觉到了危险,扑棱棱的到处乱飞,只有那些斑鸠还在远处的田埂上来回闲逛。

  憨斑鸠,憨斑鸠,这玩意儿就是比别的鸟反应慢上两拍。

  下场就是二秃子空袭过来的时候,黑影从它们脑瓜子顶上划过去,登时呼啦啦的死掉了好几只。

  二秃子比别的鹞子厉害的地方就在这里了。

  别的鹞子是对猎物能一击致命,能杀掉一只就算不错了。

  但二秃子一次能连杀两三只。

  而且速度极其快,普通人的肉眼看不到它的影子。

  它一出动,斑鸠、山雀之类的山鸟,很快就在陈凌面前摆满了一排。

  “不错,不错。”

  陈凌见此连连称赞。

  黑娃见此不甘寂寞,带着小黄狗钻进茂盛的向日葵丛之中,擒了两只野兔回来。

  得了陈凌两下抚摸后,就在小金和二秃子跟前炫耀似的汪汪大叫,惹得众人一阵大笑,觉得这狗还争宠,真是有意思。

  “没出息的憨货,你再吃胖点,以后进山没你的份。”

  陈凌踢了它一脚,把地上的山鸟串起来,提熘上兔子,和众人回到农庄一块收拾。

  中午是山鸟蘑孤锅子,晚上烤了两只野兔。

  第二天,水库中老鳖没再出现,韩教授等人也没再多待几天,当天就离去了。

  只是临走前告诉陈凌,大概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就会再次带人过来一趟。

  韩宁贵和赵大海他们刚走,王立献就过来农庄这边叫他了。

  “富贵在家不?”

  “在家,咋了献哥?”陈凌凑楼上探出脑袋,他这会儿正给笔友写回信呢。

  “赶紧带上两条狗,跟我走一趟吧,俺家大棚停了一阵没人去,闹獾子了,土墙都快给这狗日的挖垮了。”王立献郁闷的道。

  “啥玩意儿?獾子?你家棚里不是没种东西了吗,塑料布都揭掉了,咋还有獾子往里边钻?”王存业也走出来,问道。

  “这谁知道啊,也没啥东西能让它吃的,偏偏往俺家棚里打洞,叔你说气人不气人。”

  王立献苦恼的不行。

  “黑娃,带上你的小兄弟跟我走一趟。”

  陈凌下了楼,听到这话把黑娃招过来,领着小黄狗,和王立献一块往外走。

  一边往村里走,王立献一边说着情况。

  他家今年靠着土大棚种菜,也算挣了点钱,每天起早往县城早市上卖,虽然挣得不咋多,但是比起工地上轻松多了,夜里早点睡,也不累人。

  所以又并着原来的大棚,新建了一个,两个并着排。

  在陈凌忙着摆满月酒之前,他就和自家的几个兄弟鼓捣好了。

  准备今年秋天开始种菜,种蘑孤,大干一场。

  然后这夏天天太热,就停了一阵子没去,入了秋了,打算过去收拾收拾呢,没想到一打开门,里面棚子上就有土渣子哗啦啦的往下掉,跟要塌了似的。

  再往里边一看,好家伙,土墙后边,给啥东西掏了个大洞,直通东边别人家包谷地里了。

  洞口也大,快比得上脸盆子了,肯定不是一般的野东西搞出来的。

  再走到周围的草丛之中趟了两遍,发现许多干巴巴的屎块,还有粗硬的毛发,以及浅浅的爪子印。

  王立献一看,不用多猜了,这他娘的绝对是闹了獾子了,外边就给他贴着大棚的土墙根儿给开了这么大的洞,里边还不知道有多深呢。

  去年农庄没建的时候,在夏天陈凌就抓过一只獾子。

  那家伙挖的洞横七竖八,在地底下四通八达,小金见了都没脾气。

  谁家田里,或者家里的菜窖啥的地方如果闹了獾子,千万不能大意。

  必须得尽快赶走。

  要不然,任由它们随便在地底下挖洞做窝,时间长了别说菜窖了,房子都能给你挖塌。

  “俺家的老虎斑今年一下子不中用了,八岁了,以前总跟着进山,也算是老狗了,身上还有伤,对上一窝獾子有点拿不下来啊。”

  王立献叹道,自家的狗不行,与其在村里找别家的狗,还不如来找陈凌带上黑娃小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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