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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花木兰:此书超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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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斌从未如此痴迷过一本书。

  生怕浪费时间,吃饭时都在翻书!读到激赏处,借书下酒!

  这本南宫注,其观点大气磅礴,高屋建瓴。发人所未发,写人所未写,思人所未思。

  无数观点,

  是完全颠覆传统认知的。

  史斌翻到这页的时候,凝神静思,连那上等明前一期龙井(折合后世人民币9300元一斤)放凉了,都浑然不觉。

  身处父权,君权至上的时代,南宫逸没有受身边所有的条条框框限制,而是大胆写出此等豪言:

  为黔首,

  子读书取功名,父种地,

  子智识胜父,不必听父言。若拘泥俗理,尽愚孝之举,听之必败。

  这个好理解,你爹地如果没你有文化,没你有见识,没你有格局,则不要本能的,习惯性的啥都听他的,否则听到的全是错的。

  他那些所谓的经验,早就过时了,并与时代严重脱节了。

  如果照做,则极有可能错失人生最宝贵的机会。

  而下面那句更猛:

  君王无智无识,亦不必听之。听之亡国亡身。邦有道,臣举于朝,邦无道,

  免于刑戮,归隐山林。

  被人们视为万圣至尊的皇帝,

  如果是个废物,那就不用听他的。

  值得辅佐,就为国尽力,不值得辅佐,爷直接躺平,犯不着得罪这种垃圾,把小命丢了。

  “乖媳妇,过来看看。别切菜了。”史斌挥手招呼正在准备给他做饭的木兰妹子。

  “夫君,什么事?”花木兰好奇的走了过来。

  南宫逸生在封建时代,却能跳出封建时代的各种限制去思考人生,可谓奇人了。

  木兰妹子比他的境界差了一截。

  自身都已经牛成这样了,但她仍然觉得自己只是个女孩子,如今嫁作人妇,也要给老公做饭,洗衣,打洗脚水。

  仆人做的饭,他不爱吃,

  口味太刁。

  她心里也偷着抱怨过,你小子就是没挨过饿……挨饿那年头,吃喂猪的糠都甜如蜜。

  但嘴上却不说。

  行动上呢,老公爱吃啥,就给做啥。

  真是个有着传统妇德的华夏好媳妇。

  “哟,这是对研究兵书上瘾啦?”她笑着问道。

  “你看看南宫逸写的这些,然后根据你的天才智慧,判断下他说的对不。”史斌正经的不能再正经了。

  花木兰把这段议论看了看,第一本能的反应是:“这人无父无君!”

  她有这样的反应,史斌不意外,但还是耐心说出自己的想法:“木兰,我知道有一类人,张口闭口的,说什么‘君让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让子死,子不死不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但造反造的最狠的,往往都是这种货色。”

  花木兰凝神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这个人的见解,太过离经叛道,妾身不敢闻教。”

  到底是女孩子啊。

  “木兰!有些好女孩儿,比如你这样的,受传承了几千年的传统礼教影响,认为伺候老公,对父亲尽孝,是天经地义的。认为女人天生就应该低男人一等。可我认为,这样是错的。男人女人,那都是人,应该互相尊重……”

  说到这,他说不下去了。

  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用。

  后面的话,木兰妹子听不懂,也注定听不懂。

  男女平等如果不只是一句空话,想要实现,那必须经济条件达标。

  必须是社会化大生产充分发展后,创造出巨量的工作岗位!才能让女孩子有独立的经济地位,不依赖男人也能活!

  这时她们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

  但这些工作岗位必须是智力型的工作岗位!诸如后世的会计、行政、文员、老师等等。

  封建社会之所以达不到这样的经济条件,是因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生产形态,满足不了这么多工作岗位。

  女孩子天生体力弱,你总不能让她从事矿山井下这种工作吧,那也太残忍,太无人道了吧!

  那重活干不动,轻活又没有工作岗位给你,怎么办?

  凉拌。

  在封建社会,女孩子注定只能是相夫教子,仰仗老公养活,所以礼法认为夫为妻纲,女孩子自己也这样认为。

  连木兰妹子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也不能免俗。

  这么复杂的事,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是说不明白的。

  但他发现,不用说明白。

  因为花木兰只听他说到这,就已经热泪盈眶了。

  她欠身施礼,庄重道:“夫君法术高超(她认为重生是法术),给了妾身重生的机会,又这般疼爱妾身,木兰此生得以侍奉夫君……知足了。”

  史斌拉着她的手,让她坐下,说:“你别和我这么多礼,你也别受那么多世俗礼法的限制,你就凭心而论,用你的卓越智慧判断下,这人说的到底有道理没?”

  木兰仔细思索了一会,笃定的说:“有道理。只是他这种说法,妾身以前想都不敢想。很多人也一样,想都不敢想。怕被人戳着脊梁骨骂无父无君。”

  “木兰,那这段呢?”

  世间庸俗之人,误以《孙子兵法》之计,为计策,计谋,此乃蠢驴笨牛也。以余观之,当取计算,计量之义。

  文言文的余,是我的意思。

  以我南宫逸观之,计是计算,计量的意思。而你们蠢驴笨牛认为是计策的意思。

  木兰妹子又陷入了沉思!

  史斌不再催她。

  美人各种形态下,都美。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

  她专心思考时,可爱的小鼻子,美丽的大眼睛,好看的朱唇,娇俏的瓜子脸……

  怎么看怎么喜欢。

  “世人皆误,他是对的。”

  木兰妹子终于说出了她的结论。

  这位指挥过五十万大军的绝顶天才女将,认为南宫逸是对的。

  史斌再不疑惑,又指着百战百胜那段,让她发表意见。

  良久。

  木兰长叹一声:“他是对的。”

  传统思维中,无数人都认为百战百胜的人,好帅。

  但南宫逸认为这种千刀万剐的人渣罪恶盈天。

  花木兰认为他是对的。

  “这段呢?”史斌把南宫注翻了一页。

  以正合,以奇胜。此语黄口小儿尚能颂之。然世人皆认为是奇计诡谋,此赵括之徒也。

  这回没骂街,没说别人是蠢驴笨牛。

  直接说你是赵括之徒也。

  不过也别高兴太早。

  这么文雅的骂法,基本上等同于说你是泡狗屎。

  木兰秀眉微蹙。

  既然别人都是垃圾,那且看看南宫逸这位狂人是怎么注解的。

  奇者,读音,当为机,非奇异、奇谋、奇计之奇也。

  史斌心里一万个草泥马静悄悄飞过。

  南宫狂人认为,这个字,不但不是奇计的意思,甚至连读者都不读奇,而读机!

  奇偶数的奇。

  奇兵者,非奇计之兵,乃隐藏预备之奇兵也。

  照他这解法,就是在双方对攻之时,他趁人不备,再派出一支奇兵专干敌人的弱点,在其意想不到的方位出现,打敌人个措手不及。

  奇兵二字,重在兵,不在计。

  “木兰,是人们观念中的通俗解法对,还是他的解法对?”

  不问媳妇不行啊!

  自己就是个法律专业的本科生,以后若是需要用法律治国,那自己的知识肯定能用上。

  但俺史斌又没领兵打过几十万规模的大仗,不问媳妇这种专业天才,光凭自己读书,没能力判断对错啊!

  木兰妹子这次还是没有立即回答。

  她认真的思考。

  思考完了也没直接说对错,而是说:

  “夫君,此书超神。”

  她站起来,以特别庄重,特别正式的礼节,向史斌行礼。

  “妾身恭喜夫君,有幸得此神书。想来定是夫君平时积德太多,以致福缘如此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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