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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同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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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沉默应对。

  他不敢回答厌结的这句话。

  他也没有想好究竟是该答应还是该阻止。

  厌结的想法很危险,他已经决定要和这三名刀客拼命。

  人的运气不可能总是那么好。

  上次他被三名刀客围攻,只挨了一刀。虽然性命仍在,但那一刀却也让他现在只剩下了不多的精力和精神。这次他就算仍旧只挨一刀,却是会把自己彻底留在这里。

  所以他让长兴给白慎传话,更像是交待后事的遗言,代表厌结已经下定了决心。即使杀不死这三人,也要和他们同归于尽。

  厌结会死。

  但还会有新的继任者。

  不论这继任者对他持有何种态度,身为盟主,就应道保护自己的部落,保护自己部落中的同胞,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如果可能,厌结还希望自己的部落与白慎部落之间的仇怨有一个彻底的了断。

  和解已然是不可能。

  了结仇怨的方式只有一个,你死我亡。

  只有死人才会清净的彻底,什么都不留下,也带不走什么。

  长兴目眦尽裂,隐隐充血,太阳穴上的青筋鼓胀起来。他和自己的盟主一样,也下定了决心。

  至于传话的事情。

  人死如灯灭,即便是告诉了白慎又有何用?

  赢家不需要惧怕输掉的死者的威胁。

  即使他活着的时候再令自己畏惧、害怕,输了便也死了,一切i回归起点。

  厌结部落与白慎部落这么多年的争斗,白慎部落都被厌结部落稳稳压住一头。虽然厌结部落也没有能耐将对方彻底吞并,但这种憋屈的感觉着实不舒服。就像有人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拉屎……就算闻不到臭味,脖子也无法直立起来,只能时刻佝偻,看上去很是猥琐。

  不过这样的事情,只要没有被彻底消灭,就还有翻身的余地。

  可以输很多次,甚至是无数次。但只要赢了最后的一次,那便是,赢了彻底。

  论实力,厌结部落即便可以压制住白慎部落,但却也难免自己的消耗。拉锯战中,对彼此的坚韧与耐力都是巨大的考验。

  为此,不得不连孩童都拿起弓箭兵刃,外出渔猎,弥补人手不足的情况。

  白慎部落已经耗不起。

  这样的持久战太过于消磨。

  所以他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能杀死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不说能彻底让厌结部落臣服,但也足以让其怨气大伤。短时间内,无法与之争锋。

  这样的机会不仅能给白慎部落以喘息,更能让他们咸鱼翻身。若是操作得当,彻底吞并了厌结部落,使之成为白慎不落的附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睿影看了看两人此刻的样子。

  心里忽然升起无限的感慨……

  但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感慨些什么,就是一种极为错综复杂的感觉。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厌结方才的话,虽然听不出善意,但一股子浓烈的悲壮之情却满溢出来,似是要将人吞没其中。

  刘睿影叹了口气……

  他原本以为将长兴这位蛮族智集送回到部落里,然后再凭借他的身份地位,得到蛊毒的解药,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谁能料到竟是生出了这么多的旁支错节来……

  漠南的六大蛮族部落,互相征伐,明争暗斗,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也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不够团结,下危城中的欧家和胡家才能稳坐钓鱼台,权衡利弊,维护和平安定。

  他们密切关注着六大部落之间的动向,谨慎的与之接触。根本的目的除了不让他们任何一家独大外,还要挑拨离间。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虽然他们的口号喊的极为响亮,什么肃清蛮族,换来安宁大同。但这么多年来,欧家家主和呼家家主,即便在和蛮族对峙的时候,就连下危城的城头都没有走下去过。更不用说什么肃清了……要是当真肃清了蛮族,这两大世家还能靠什么在城中树立威严,积累微信?

  贼没了,捉贼的人自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欧家和胡家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相比于漠南的满族部落居无定所,在大漠里漂泊,靠着渔猎过活的日子,下危城的城墙很是坚固,城里物资充沛,和五大王域贸易往来密切,世家中高手层出不穷,他们耗得起。

  “你们觉得,这三个刀客,都是白慎部落派来的?”

  风沙彻底停下。

  空气重新变得澄澈、透亮。

  刘睿影重新打量了一番那三人后说道。

  “错不了!”

  长兴说道。

  刘睿影却不这么想。

  他努了努嘴,长兴随之看去,但还是没有看出这三名刀客有什么古怪之处,不得已,只能继续疑惑的望向刘睿影。

  “你看他们手中的刀。”

  刘睿影说大。

  长兴这才发现,这三位刀客手中的刀,样式虽然和自己以及沿街的没什么区别,但刀身的颜色似是不同。

  正午的阳光过于强烈。

  以至于很多东西变得失真模糊……看不出它本来的颜色。

  大漠之中,一匹骆驼都会被映衬的如同一个小黑点,更不用说人手里的刀。

  除非这刀有门板宽厚,兴许才能在这大漠的天地间拥有些许自己的颜色。

  但即使这样,不同的颜色还是有不同的光影。

  长兴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刀。阳光下,无路是什么角度,却是都发不出那三名刀客手中刀的颜色。

  这便足以证明,他们三人的刀,起码在颜色上和自己的刀不同。

  可这又能代表什么?

  黑猫白猫,能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刀也是这个道理。

  不管是什么形状的刀,什么样的刀身颜色,只要能杀人,那便是好刀。

  长兴不知道刘睿影为何会如此执着于刀身的颜色。

  但这么久的接触中,他也明白刘睿影不是个舍本逐末的人,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既然他提出来了问题,一定是有他的道理,说不定还至关重要!

  “他们的刀,是黑色的。”

  刘睿影说道。

  有时候人的眼睛会欺骗自己,就算是脑子反应了过来,眼睛也会极力否认。不经刘睿影说,长兴的脑子也知道那三名刀客手中的刀是黑色,但不知为什么,眼睛却在极力的否认。

  “黑色的刀……”

  长兴嘀咕了一句。

  显然他没有意识到,刀的颜色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黑色的刀比白色的刀更加厉害?

  “这世上据我所知,只有一种黑色的东西能打造刀剑兵刃。”

  刘睿影说道。

  “是什么?”

  长兴问道。

  “乌钢。”

  刘睿影说道。

  这种东西,长兴没有听说过。

  “我知道!”

  厌结突然结果话茬。

  “当初,我有一支乌钢做成的箭头。皮毛再厚的野兽,同样的力气,一箭都能射穿。甚至有一次还把那野兽的脊柱射断了。”

  刘睿影点点头。

  乌钢的确是要比寻产的钢铁更具坚硬,更具有韧性。这样的东西不管是做成箭头还是兵刃,在同等力道和机巧的操控下,杀伤力更加强大。

  不过这并不是刘睿影要说的重点。

  乌钢这东西,不说很是罕见,但也不算寻常。

  一块好的乌钢,需得四万八千锤才能成型,多一锤少一锤都不可。

  但这还只是钢坯,若是铸造城刀剑,还需要更加复杂的技艺,比普通的钢铁麻烦十多倍不止。铸造的工艺复杂,自然就会延长铸造的时间。这样的铸造出来的兵刃,费事费力,价格不菲,买得起人很少,因此产量不高。

  大多是有人订货,才会开炉铸造。

  中都查缉司中的司卫,就配有乌钢刀。但却也做不到人手一把,而是只能在值岗之时佩刀,下了岗哨,就得及时交还。

  那刀属于特制,而司卫们又不是专属,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变换,那时候刀落入他们手里,可就不好拿了。

  还有个原因就是防止有人借刀杀人,但凡谁丢了刀没有定数,那把刀身上落了人命,查起来就是个浩大的工程了。

  因此不只是刀少,而是人为的控制其数量,不能够多。

  每一把都记录在案,隔段时间都会有专人查问这刀途径何处,都做过什么事。

  还会有特殊司卫检查其刀身的伤痕,判断其来源,若有不对之处,便可很快能发现。

  只要不用特制的乌钢刀做坏事,就好调查了。

  天底下最出名的乌钢刀,当属陈家陈四爷的那一柄。之所以陈家的乌钢刀出名,是因为陈家掌握了最好的乌钢冶炼技巧。和其他地方,乌钢钢坯的四万八千锤不同,陈家的乌钢钢坯却是要经过三个人,六种不同的锤法以及锤子的敲打,却是每一种都需要四万八千锤。

  捶打的次数越多,乌钢的坚硬度和韧性也就越强。

  这么多年来,钢坯师傅都以能突破四万八千锤为目标来敲打乌钢。但只有一人成功,也只是比四万八千锤多出了三锤而已……这块钢坯便成了绝世乌钢,用它打造的乌钢刀,正是陈四爷的那一把。

  但不管这乌钢是出自陈家还是别家,它的钢坯起码都需要一次四万八千锤的历练。

  漠南的流人,根本用不起这样的乌钢刀。即便是有人买卖,也不会卖给他们。

  所以这乌钢刀,定然是旁人给予的,为的就是让他们在截杀厌结这位盟主时,胜算更大。

  “白慎部落是否与欧家和胡家交好?”

  刘睿影问道。

  长兴想了想,回答道:

  “蛮族六大部落间虽然不和,但绝不会投靠下危城中的世家。反而在这一问题上出乎意料的统一!

  我们都把各自部落间的争端当做家里事,五大王域不是有句话说,家丑不外扬?正是这个道理。世家虽然一直在其中搅动风雨,但又何尝不是被各大部落利用?不瞒你说,各个部落之间,只要是关于世家的事情和情报一律是互通有无,不存在隐瞒。”

  刘睿影听后,却是更加疑惑。

  照先前的分析,厌结觉得这三名刀客定然是白慎部落派来的,就是为了杀死他,彻底击垮厌结部落。

  但白慎部落并没有能力给他们提供乌钢刀。

  这说明雇佣这三名刀客的,应该另有其人。

  事情越发扑朔迷离起来……线索太少,除了神仙之外,没人能在一时半会儿想通其中的因果。

  刘睿影晃了晃脑袋,上前跨出一步。

  “不管是白慎部落派来的,还是他们勾结了世家。这乌钢刀,只有我手中的欧家剑才能抵御一二,你们的兵刃,在乌钢刀面前犹如豆腐块一般,不堪一击。”

  “我没有让你帮忙的意思。”

  厌结沉默了片刻,说道。

  他心里很是清楚刘睿影说的是对的。

  他手中的刀,决计是挡不住乌钢刀的一击。

  若是单打独斗,在他身体无恙,状态巅峰的时候,还不足为虑。可以用自己的武道修为和体内跟我给磅礴的气血之力将其彻底杀死。

  但现在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即便手上有刀,也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光有个空架子罢了……

  至于长兴。

  他本来就是智集,是部落中动脑子、出主意的存在。要论起武道修为,比寻常人倒是强出了不少,但在对面都是三名手持乌钢刀的战师的情况下,就显得很不够看。

  厌结说完之后,自己笑了起来……

  想他的双手十岁便沾血,到头来却是被外族人相救。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感慨。

  满族人不是一个会感慨的民族,他们要比其他任何人更迷信,或者说更信命数。

  西北的草原王庭中人,比之于天地,更尊崇自己的祖先。

  而蛮族的先祖,在口口相传的历史中,便是来自于群星之间。

  厌结抬头望去。

  正午的阳光之下,天幕上连一朵云都没有。

  更不会有星星。

  这是三岁小童都知道的事情,白天看不到星光。

  但厌结却就此松了口气……

  按照蛮族的说法,每一个蛮族中人在临死前,不论是白天亦或是黑夜,却是都能看到天河之上,群星璀璨。那是古老的先祖,凝神屏息,注视着自己的后代子孙。

  后人将沐浴在先祖的闪烁、短暂,却又更古长存的目光之中,得到永远的安宁。体内的气血,冲天而起,以肉眼看不到的方式和速度,去往那璀璨之间,化为闪烁。

  现在厌结看不到星空。

  这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

  这样的精神力量,在绝对的困境之中很是管用。

  以至于他的身体里莫名的又涌出了不同寻常的气力。

  厌结也上前一步,和刘睿影肩并肩站着。

  “愿意和我喝一杯交杯酒吗?”

  刘睿影先是一愣,接着点了点头。

  厌结却是想和他成为结拜兄弟,毕竟此刻在他们之间已经是刎颈之交。

  “但愿这三个杂碎还没有把营地中的酒肉吃喝干净,还能给我俩各自留出一杯。”

  厌结低语到。

  当猎人变成猎物的时候,唯有同进退才能搏出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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