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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城市的黄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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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的院子外,小男孩踩着树干,爬到院墙头,将脑袋小心翼翼的探上去,看向院子里面。

  “走了吗?”树下的小女孩轻声问道。

  男孩转过头,兴奋地对女孩点着头。

  男孩爬上院墙,翻进了院子中。

  女孩转身踢开土路上的石子,一阵尘土飘扬起来。

  远处的巷子里,传来狗的叫声。

  女孩走到院子的木门前,黑色的油漆上,还刷着红色的标语。

  随着门栓从里面被拨动的声音,木门“吱由”一声打开了一个缝隙。

  男孩从里面探出脑袋,女孩随即挤进门里。

  院子里的老狗早就认识了男孩,他用力揉着老狗的头,老狗舒服地躺在了地上。

  进到院子里后,女孩先从缸里舀出一瓢水喝了起来。

  瓢里的水顺着女孩的嘴边,滑过红红的脸蛋,流到院子的地上。

  男孩则跑进了堂屋,他爬上大木椅,从桌子上翻找着。

  女孩蹲在院子里继续抚摸着老狗。

  “进来~”男孩小声喊道。

  女孩脸上一阵惊喜的表情,起身也跑进堂屋。

  她爬到木椅上后,和男孩并肩跪在一起,看着桌上的东西。

  只见男孩将一张已经被油浸透的纸缓缓掀开,里面露出了块状的绿豆糕。

  两个孩子脸上挂着惊喜的表情,眼睛里闪着光。

  他们不问青红皂白,抓起绿豆糕就往嘴里塞,像是很多天没有吃饭的样子。

  突然院子里的木门响了起来,一个身着棉袄的老头刚跨进院子,就看到了跪在桌子旁的两个孩子。

  “你两个小兔崽子!又偷吃!”老头从院子里拿起一个扫帚,举起后向两人快步走来。

  男孩见状,赶忙塞了一大块绿豆糕进自己的嘴里,将剩下的塞进衣服里。

  随后两个孩子跳下大木椅,开始向院门跑去。

  “黄子!咬他!”男孩喊道。

  没想到,那条老狗竟然咬住了自己主人老头的裤脚。

  “你这个狗杂种和竟然给这两个小杂种打掩护!”老人举着笤帚向老狗打去。

  两个孩子就趁着这个时候,跑出了院子里。

  刚跑出去没多久,一块绿豆糕从院墙头飞进来,老狗黄子看到后,立刻松开裤腿跑过去吃起来。

  老人这才能举着扫帚追出去,可两个孩子已经跑出去一段距离。

  老头跑了两步,便喘着粗气弓下身子,再也追不动了。

  两个孩子一边跑,一边往嘴里塞着绿豆糕。

  男孩的衣服里还掉出几块,他立刻从土路上捡起,吹一吹塞进衣服里继续跑。

  他们一边跑,一边笑,那笑声越来越遥远,直到消失不见。

  老人看着手里的绿豆糕,抬起了头。

  “小姑娘,你是怎么做的?为什么会和我那时候吃到的味道一样?”老人问鹿眠道。

  “老奶奶,我是按照以前的工艺,用的都是最简单手法。

  我觉得,味道肯定和您那时候不一样。之所以您会觉得一样,只是因为您觉得它好吃。

  人生中最好吃的食物,不是那些最贵、最好的食物。

  往往是和自己爱的人,在最快乐的时候,吃过最普通的食物;

  在最困难、最饿的时候,吃的那一口饱饭。”

  鹿眠说着,将钱放回老人的包里“奶奶,能做出别人记忆里好吃的感觉,非常不容易。

  您对我的肯定,已经让我受宠若惊,您赶紧拿回去给爷爷尝尝。

  这钱我不能要,因为那样会让您最珍惜的记忆大打折扣。”鹿眠微笑着说道。

  老人起身,拿起鹿眠摊位上一张有着她联系方式的卡片。

  “小姑娘,这份礼物奶奶记住了,谢谢你!”老人说完小心翼翼地拿着绿豆糕准备转身离开。

  一直搀扶着老人的年轻人,将手里的四张蓝色票根留给了鹿眠。

  老人刚刚离开,远处就传来晓蕊的声音“快来!快来!就是那一家,你们尝尝!

  要是不好吃,我把这手机砸了!”晓蕊招呼着一众正在直播的网红,来到鹿眠的摊位前。

  安易还没来得及恭喜鹿眠拿到第一张票,就被一众网红女孩围了起来。

  “兄弟们!我刚刚尝了一下这里的蜜三刀,我给你们说,我从小就吃这东西。

  不过这一家,我真是服气了,比我吃过所有的都好吃!这个摊位,真是这次市集的宝藏啊!”

  一个网红女孩对着直播的手机夸张地说道。

  “就是这种超市里常见的红豆面包,你们觉得能好吃到哪去?我来尝一尝。”

  另一个女孩说完,拿起一个红豆面包咬了一口。

  “抱歉,各位!我真的没法形容我吃到的味道,因为真的太好吃了!

  我劝那些在南渎市的朋友都能来尝尝,不行!”女孩说到这里有些激动。

  “我觉得我对于面包的认知要被颠覆了!”女孩的表演痕迹有些重,但评论里的反响还不错。

  安易将目光越过这些女孩,那个拿着绿豆糕的老人走得很慢,安易还能看到她的背影。

  他回想着自己吃过最好吃的东西——童年爸爸妈妈还在的时候,他吃过的家常菜。

  颜色超深的红烧茄子、盐放多的辣子鸡、过于软烂的炖芸豆、随手一做的茄子打卤面...

  或是和自己的妻子,在街边吃过的便宜小吃。

  添加剂超多的麻辣烫、花生已经坏掉的酸辣粉、吃了第二天一定拉肚子的烤羊肉串...

  亦或是带着瑞秋心血来潮,坐进随便一家快餐店里。

  热量超标的鸡腿汉堡、软踏踏的薯条、加了冰块很水的可乐...

  安易回想着那些味道,可如今除了瑞秋,其他的味道都不在。

  “原来最好的味道,就是再也吃不到的味道吗?”安易在心里想道。

  “大叔!能给我们的粉丝打个招呼吗?能介绍一下,为什么你家的糕点和面包这么好吃?”

  晓蕊来到安易身边将手机摄像头对着他,问道。

  安易虽然不满大叔这个称呼,却还是清了清嗓子说道“原料好、工艺好,这些都是最基本的。

  能将常见的种类,做出完全超出想象的味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就是她!”安易说着,将胳膊指向了鹿眠。

  “没错!你们吃到的,包括观众朋友看到的,这些如此美味的糕点,都是出自这个气质极佳的女孩子之手。

  大家看看她的气质,你们觉得她做的东西能难吃得了吗!

  另外,如此有气质的女孩子,竟然做的都是传统糕点、基础面包,这说明她不随波逐流,而是返璞归真。

  气质可不是天生的,是磨练出来的。她没日没夜研究食谱、借钱买练习用的原料。

  这样的努力,做出来的东西肯定好吃!”

  安易开始对着镜头瞎胡扯,曾经在广告公司任职的他深知,只要气氛到了一群人是最好忽悠的。

  更何况,如果忽略鹿眠在他心中曾经的减分形象,他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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