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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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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不得老头儿发现野山参能碰到黑熊崽子呢!

  原来那颗长在一株参天大树下的野山参就在一个幽深山洞的边上,而很显然,那是黑熊麻麻和熊宝宝临时的家。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黑熊母子俩从大山深处迁徙到和人类村庄较为接近的地方,但柯基犬不停的抽动着鼻子的模样表明,黑熊母子俩现在就在里面。

  偷东西是不礼貌的,怎么说都得通知一声,刘树拿脚碰碰柯基犬,示意:喊熊!

  “汪汪!”肘花大声而略带着矜持的叫了几声。

  柯基犬可不傻,前面关系处的不错那是前面,这会儿来人家熊的地盘了,还是老实点儿好,尤其是对于它这种曾经咬过人家屁股一口的选手,可别等熊发飙了,追着它干。

  那会要了狗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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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它来喊,可不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的?

  熊崽子第一个冲了出来,见到是刘树,兴奋地在地上直打滚表示它的喜悦。

  幼小动物表达自己的喜悦其实很简单,它平时爱干啥它就干啥,能在地上打滚就是熊崽子彻底放松戒备的表现。

  随后爬出洞口的黑熊麻麻对于再见刘树等人显然很意外,呆了呆才爬出洞口,大屁股往下一坐,抬起上肢露出肚皮算是打招呼。

  配合着这样的姿势,熊肚皮上的蝴蝶结显得特别可爱。

  刘树笑眯眯地上前,又丢给它一瓶灵水。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刘树为了得到野山参也是豁出去了,把自己最后的半滴灵水给用掉了。

  他相信黑熊一定会喜欢这个礼物的,只要不把它的娃带走,弄颗小‘白菜’算个啥呢!

  当然了,主要也是刘树现在有底气,这二十天来,鸡群在辛辛苦苦的帮大树除虫积累‘灵能值’,他也不是天天躺家里睡大觉。

  闲着没事儿就带上花果山集团公司的二把手大憨,扛着锄头上山给果树苗松土、浇水、施肥,给失去打理很久的果树修枝等等。

  虽然大罗盘没有像上次救助‘悟饭’那样很慷慨的一下就给500点‘经验值’,但聚沙成塔,每天涨个大几十‘经验值’还是有的。

  积累到现在也有2400了,给黑熊疗伤没有奖励灵能值,可能是因为那个伤本来就是大憨造成的。不过那也没什么,只要再挣100,就又凑够2500了,那时候,他不光是又有更多的灵水,而且还又可以打开抽奖系统,再进行抽奖了。

  想来,不会再抽个古早神医过来了吧!若是搞堆金条,那才是美滋滋。

  黑熊彻底被刘树‘灵水’攻势给收买了,哪怕是曾经的大仇人华佗提着他的小锄头在自家门口辛苦劳作,它也基本是不管不问。

  “咕嘟咕嘟”喝完了水,还学着自己的熊崽子‘呜呜’叫着在刘树面前撒娇讨要。

  大憨。。。。。。

  树哥真是‘花见花开,熊见熊爱’啊!这头母熊不会是看上树哥了吧!

  不是这个,憨直大汉再也找不到其他任何理由来形容这诡异的一幕了。

  拍拍撒娇中的母熊的大头,刘树拿着特意留的半瓶灵水,一股脑的都倒在老头儿所说的野山参上。

  江南不是人参的主产地,刘树自然也不认识这玩意儿,但他相信老头儿一定不会认错,而且那株植物的叶片碧绿如玉,头顶着红艳艳的籽,一看就是好玩意儿。

  刘树必须不能让它完犊子了,这可关系着他的建房大计,大伯这些天去镇里已经把他规划好的宅基地给批下来了。

  只要有钱投入,正好这个月就可以开工建设。

  刘树已经粗略算了下,光是把他规划中的房子骨架给搭建起来,估计都得要六七十万,这还是用村里人工的情况下,若是加上后期装修,总体下来没有个一百五十万是想也别想。

  光靠着目前卖卖鱼虾和水果,一年看着挣不少,五六十万应该是有,可若是想把自己梦想中的房子建好,最少得四五年。

  刘树倒不是有多急功近利,但只要是中国人,就没有人可以抵御得住家的诱惑。太爷留下的老房子是不错,刘树也绝不会丢下老房子不管,但相差七十多岁的两人在审美方面有着必然的代沟。

  比如,刘树喜欢传统并加入现代感,而老爷子则固执的保持着老传统,他那张红木大床的床头还是雕花的,美则美矣,但对于刘树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多少有些不适用。

  如果可以,刘树宁愿那是松软的布艺或皮质靠垫,虽然相对于显示着精湛传统工艺的雕花床头显得很LOW,但那个靠起来舒服啊!尤其是那啥。。。。。。

  刷刷新闻,打打游戏、看看书的时候。

  但倔老头儿就对这样的床很欢喜,这其实就是年龄段的区别,或许等刘树成为中年再步入老年,他也会喜欢的,只是他现在才二十多岁罢了。

  现在,能提早完成他的小目标,刘树自然是得对这玩意儿宝贝的不行了。

  老头儿挖参的手法很专业,提着小锄头小心翼翼的沿着植物周边近一米开始挖掘,为的是保证不挖断一根参须。

  那种细细的根看着不起眼,但若是挖断一根,不光是卖相上差一些,价格也会大打折扣。

  土壤本就松软,刘树还又特意浇了灵水,饶是如此,老头儿也花了超过一个小时的时间,才算是把整颗山参给挖出来。

  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惊艳,没有传说中的有手有脚的白胖娃娃,不过就是一个土黄色的根状物,外面带了不少犹如胡须一般的细根,比刘树刚刚在度娘上查到的人参照片不知道差哪儿去了。

  如果非要硬说这玩意儿看着不错,反倒是连接根状物的碧叶和红艳艳的籽儿显得更有颜值。

  “好家伙,这真是个好家伙!”大憨却是啧啧称奇。“这玩意儿,可比萝卜看着漂亮多了。”

  刘树。。。。。。好像,也没说错,那叶子加红红的籽儿是比萝卜缨子漂亮多了。

  “呸你个混球一脸你信不信?”老头儿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劳动果实放在一块抹布,不,是麻布上,仔仔细细包好,这才扭头看向还在惊叹中的大憨,就像他说的一样,口水喷的大憨只能苦着脸硬挺着。

  “有眼不识金镶玉!”老头儿得意的指指红布包。“就你说的这个大萝卜,能开你家的豆腐店七八家你信不信?”

  大憨不敢随意回话,但浮现出来的表情可是,打死不信。

  有刘树参股的早餐店,可是投入了小二十万,就这玩意儿,能值那个七八倍,老头儿你是觉得大憨是真憨是吧!

  “二十年鲜参二两,五十年约四两。”老头儿斜眼看看两人。“而这株参,不算枝叶和参籽儿,少说也有七两。”

  “什么意思?”刘树有些呆。

  “生长年份,近百年吧!比我想的还要更老。”老头儿很满意刘树呆头呆脑的样子,展颜一笑。“就算在老夫那个地方,也算得上一颗宝药了。皇家贵胄常用来续命之用。”

  发达了!刘树脑瓜子嗡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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