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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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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去商店购物,看中了一项物品,然后发现囊中羞涩买不起,你会怎么办?

  回去,存钱再买,还是找个下位替代,凑合着用。

  大概,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先凑合着用。

  可选择灵能器官,比购物复杂的多,凑合会留下一堆隐患。

  “下位替代是不可能的。核心灵能器官都凑合,接下来肯定会出问题。”

  思索了一下,他发现“虹磁电龙的天然龙晶”的物价明显虚高其实城内所有灵性材料都虚高。

  只要给他一点时间和准备,他有更好的获取方式,事实上,他已经有一个小计划了。

  “最快,半个月到十五天就行了。”

  但就这么回去了,郑礼又有些不甘心本城的总决赛在年底只有两个半月了。

  进入下一轮正赛后,赛程会很紧凑,现在这样的自由时间没有多少了。

  数字城的总决赛在明年四月,路途就要至少一个半月,灵能器官需要长短不一的适应时间,空转的时间浪费是不可接受的。

  不看那么远,眼前新人剑圣赛要打出决赛名额,也需要更上一个层次的个人硬实力。

  郑礼必须尽快所有资源转化成战力,就算从现在开始,适应期结束就上新的,满打满算也就弄出两、三个灵能器官,根本不能停。

  没有犹豫的余暇了,很自然的,他就挑中了自己早有准备的一款灵能器官。

  “噬光眼,并不是什么高档的魔眼,但应该很适合我。”

  注意到林雨樱的状态还行,郑礼揭开眼罩,给林雨樱看了一下自己眼罩下的左眼。

  第一眼,那就是一个普通的眼球,但细细查看的话,那漆黑眼瞳确是黯淡的黑色晶体,吸收着周边的光华。

  “体温从八十度降到了六十度吗?看来,物理降温的冰块还是有用的。”

  这并不是体感,而是郑礼刚刚用“眼睛”看到的现实。

  在林雨樱周遭,原本深红色的热量色彩,却已经少了很多、淡了很多。

  生物散发的热量、红外线,在这只左眼下都会异常的清晰。

  甚至,郑礼昨天试过,人走过都会留下淡红色的热痕,都能隐约看到,甚至可以作为追踪的手段。

  可现在,只是刚拉下眼罩,接触了光,郑礼就感觉有点痛,连忙又把眼罩戴上了。

  这玩意昨晚才刚刚生成,现在依旧很脆弱,至少这几天内不要随便使用。

  昨天,他第一次接触到了灵能器官生成,当时还感觉挺神奇的。

  把材料放在了四灵祭坛上,奉献出足够的祭品和灵晶,做出对应的要求,材料就如赌刃般的自行行动起来,直接覆盖在之上然后他就痛的满地打滚。

  他不是没有受过伤,但这种痛非常的不同就像是有一群虫子,在你脑袋里面啃食你的肢体的那种,第一次接触,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抵抗。

  万幸,痛苦来的快去的也快,虽然隐隐约约的阵痛现在还有,但那种钻心的痛楚,却很快就快消失了。

  现在,他就多出了一种视角,能够看到热量的红外线视野,也相当于拥有了夜视能力。

  “夜视眼?这”

林雨樱一惊,睡意被瞬间吓醒了,这可完全出乎她的期望,这个眼睛太  “太弱了吗?呵,我说要‘噬光眼’的时候,那群幽灵伙计反应和你一样,还都以为听错了”

  噬光眼,俗称的夜视眼,一种无名的晶体生物的灵能双眼。

  只需要二点白,和垃圾狱犬兽差不多价格,就知道它的原型有多弱,这是不折不扣的最便宜的那一档。

  能力很弱,初期只有红外线夜视,只有在很久很久以前才流行过一段时间。

  “高级魔眼附带夜视的不少吧。那个,为何不用夜视药剂?”

  值夜的哨兵的确需要夜视能力,但更好的选择有好几种,市场价约五百元的夜视药剂就是其中之一。

  那是一种特制的炼金药剂,涂上眼上,就能够获得一定时间的夜视能力,持续时间8到10个小时。

  效果时间到了后,眼睛里的特殊感光细胞自动死亡,视力恢复正常,完全没有副作用。

  事实上,别说现在的灵能技术了,在郑礼回忆中的旧时代,科学家就通过注射纳米材料,让小白鼠拥有了夜视能力。

  原理都差不多,只是给眼球中增加一些对应的感光细胞而已,技术难度并不大。

  再说了,嫌夜视药剂用起来麻烦,完全可以人造夜视仪走起吧。

  每个团队都需要夜视哨兵,由于需求量巨大,不管电子制品还是人工灵器,市场都做的很透明了,价位都相当的低,比夜视药剂还便宜你再想不开,也可以弄一个灵器吧。

  现在,搞个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夜视眼就算依旧浑身不适,林雨樱还是期望能够得到郑礼的回答。

  “其实,这眼睛被人低估了。它的确下限很低,但只要注射对应的炼金药剂,就可以获得新生的视力范围,添加生物能,更能不断提高它的上限”

  动物的眼睛能够看到外界,说到底,还是因为视网膜中的感光细胞。

  感光细胞能够接受到光信号,并将其转化成神经信号,传递到大脑中,在大脑中重组视觉图像,于是,就“看到”了。

  生物的眼睛结构看起来千差万别,但大部分地球生物的视觉原理是相似的,感光细胞的种类和数量始终是关键。

  在可见光的广泛度上,人类在这方面只能算一般,很多动物在这方面更加强悍,他们有更高质量和更多数量的感光细胞,能够看到很多人类的“不可见光”。

  “噬光眼的眼瞳,实际上是无数晶体状的感光细胞的聚集,它可以感觉外界情况、细胞样本,进行,量产新种类的感光细胞,为宿主获取新的视野”

  看着林雨樱可爱的歪了歪头,郑礼就知道自己白讲。

  “你可以视作,只要注射对应的炼金药剂,并且适当的进化,就能够获得红外线夜视能力、透视能力、电磁波视力、不可视光的观察能力”

  当然,这个操作起来挺难的,炼金药剂打错了就算不死,眼睛也废了。

  而且要承载更多的功能,无限制的砸生物能也是必须的,还需要这只眼睛自己进化到承载新功能的程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就算药剂一直是对的,生成新的感光细胞也要反复尝试和累计,很多人折腾了一圈一无所获,最终把自己弄瞎了为啥这么辛苦,直接上对应功能的高级魔眼不就行了。

  但对郑礼来说,只要反复尝试能够解决的问题,都不是什么难题。

  “总之,你放心吧,这绝对是最适合我的眼睛而且,既然我需要的神话组件太过特殊,书库里根本没有,我干脆自己培养一个出来得了。”

  郑礼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这方面他早有准备了,药剂配方都有好几种了,现在就等足够的成长期和生物能了。

  培养这只眼睛,恐怕会是相当漫长的工作,多半会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无底洞,郑礼却觉得挺值得的。

  “而且,我已经得到了‘认可’,这的确是一个宝贝。看来,我们中的很多人,都被单纯的力量迷惑,没有细究它强大的缘由,太多的选择,反而让我们忽视了脚下。”

  犹豫了一秒,最终,郑礼还是再度拉开了眼罩。

  他捏着眼球边,使劲一扯,痛的浑身一颤连林雨樱都觉得一痛的瞬间,她也看清了那眼球下的一个特殊印记。

  “初刃灵印?核心灵能器官?!”

  银子姐之前说过的,核心灵能器官是异能在上的载体,它往往是最强大和关键的灵能器官,却也是一个剑主最大的弱点。

  在郑礼的眼球里,一个篝火营地的灰色印记正在其中,由于晶体眼瞳本就是黑色的,并不明显。

  这并不是你有一个灵能器官,它就自然是核心的,只有和异能搭配率最高,完美契合异能的灵能器官,才有可能成为核心灵能器官当时银子姐都说了,盯着有初刃灵印的位置打,那绝对是要害。

  很多半百岁月的职业战士,都四五个灵能器官了,还没找到承载自己异能的灵能器官同一种灵能器官,是不是核心,可完全是两回事。

  比如,普通的“无尽胃”只是吞噬、储备食物的效果,了不起有一个紧急时刻分解灵性材料恢复灵能的特性。

  武三军的“无尽贪食之胃”,确是他的进化之基,可以通过吞噬异兽的灵性材料和灵能器官,获得对方的种族特性和特殊能力,强大到bug的程度。

  可以说,找到了核心灵能器官,就是找到了未来的道路,顺着发展就肯定不弱。

  “我的能力,你也是知道的。观察是干涉的前提,看到的越多,能够观察推演的越多。有这个异能作为核心,我需要的本就是增加‘看到’的范围和层次,能够‘看到’的更多,才有干涉的更多的可能”

  说着说着,郑礼也算是交了底。

  这个时候,他也想和雨樱多说两句话。

  他注意到了,在闲聊期间,林雨樱的情况的确在好转,她的体温在回归正常值。

  郑礼隐隐约约有了自觉,这的确是自己的锅。

  灵刃非平衡状态,断了线的风筝需要重新牵线,本应提供生物能和灵能交互的剑主却离得远远的,没有可以固定的新锚点,她自己一个人的确扛不住。

  至于为啥没有早点找自己呃,当时郑礼应该还在昏迷兼软禁中,那些人又不会允许灵刃在身边,应该软禁在另外一个区域。

  出来之后,郑礼手上的事情一堆,只见了一次面雨樱估计犹豫了,最后还是没开口,是怕惹恼本来就对她态度不佳的新剑主吗。

  她应该撑了两天多,最后还是撑不住,倒下了。

  “或许,她没有外表的那么坚强和自信”

  郑礼隐隐约约有些明悟,还有些许的内疚和不安。

  这利用完别人,就把别人抛之脑后的熟悉作风,让后知后觉后的他,感觉很有点不舒服。

  “抱歉,我应该早就发现的。”

  “不,不是您”

  反驳的话语被一只手阻止了,郑礼突然握住了她的手。

  瞬间,林雨樱的脸就红透了,诱人的红霞一直上升到额间,剩下什么话都忘记了。

  “直接接触,灵能更好传输。”

  看着这明显未经人事的少女,郑礼都有点好笑了,之前他似乎高估林雨樱太多,毕竟,她看起来实在有些太过成熟。

  “你的想法,小诗雨已经和我说了。必须要承认,现实的‘你’和我听说的‘你’,差距有点大。我不知道你为何执着于我,但现在我对你并没有特殊的感觉,毕竟我们才认识一年,见面不到五次。我们现在毕竟是剑主和灵族的关系,我希望能够把一切托付给时间,如果你无法接受”

  有些话,郑礼觉得还是直说比较好。

  “不是才认识!”

  突然,林雨樱激动了,激动到猛地起身,激动到郑礼连忙抬头看天花板。

  “七年前,秋分区的四幻公园,还记得吗?!”

  一个熟悉的地点,一个熟悉的名字,让郑礼猛地一颤。

  记得,当然记得,那无数次在梦中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甚至直接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和价值观。

  “那那是你!”

  “嗯,嗯,没想到您还记得?真是太好了,我一直没有忘记那次初遇。”

  “我艹,我当然记得,我”

  郑礼长大了嘴,最终看着一脸病容的女人,满脸发自内心的喜悦,最终,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当时,你刚刚从战场归来?”

  “嗯!我才刚进城,还没来得及回家。”

  “你穿着战场的铠甲装备,浑身都是血污,长刀上还满是鲜血,身上还插着好几根短箭?”

  “那是一场苦战,不过,是值得的”

  “然后,你在公园空地的秋千处,看到一个低着头,正在独自偷偷哭泣的男孩?你走近了”

  “嗯,那是命运的指引,仅仅只是一眼,我就觉得他是属于我的,我想分担他的悲伤和痛苦,我要带他回我的家,给他温暖和我的爱”

  林雨樱甜甜的笑着,那是她最美好的回忆,王子和女骑士相遇的一霎,灰色的魔剑人生被涂上色彩的一瞬。

  郑礼却睁大了独眼,满脸震惊和不敢置信。

  “然后他就被你吓得尖叫跑了?!他用石头丢你,一路疯跑尖叫,还叫来了警察叔叔?!”

  林雨樱哭丧着脸,她也不知道为何事态会那样发展,原本命运中的美好相遇,怎么会变成我追你逃,然后路人报警,警察警车拦截堵路的闹剧。

  郑礼长大了嘴,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一个两米多高的铠甲“巨汉”,带着恶鬼面具鬼铠浑身血污,提着比你还高的带血长刀,小心翼翼的走着猫步,缓缓从背后靠近才十四的你你不跑才怪!

  至今,他还经常在噩梦中被吓醒,那追逐自己的鬼武士正太控变态,已经成了他的童年创伤和噩梦,甚至改变他的人生选择。

  “这还真是命运的相遇”

  郑礼下意识的呢喃,又变成了哭笑不得的神情。

  “我的人生,我的努力,这算什么事”

  如果不是那次的遭遇,他都不会意识到这世界是如此危险和疯狂,原本待在安全区域混日子的想法是如何的天真。

  他也不会下定决心找一个最适合自己的武馆呃,或许,也不会遇到银子姐。

  为了战胜鬼武士变态,至少从怎么攻击都无效的变态手上逃脱,成了当年他努力的直接动力,甚至高于希望渺茫的“回家”。

  知道这一切的银子姐,甚至经常用“再不努力,鬼武士来抓你了”吓唬他他都不记得在那段时间,自己被这个噩梦惊醒了多少次。

  那一段怎么都跑不完的逃生通道,那怎么都打不到的巨型鬼武士,即使是现在,也会偶然成为无法战胜的午夜梦魇。

  大概,只有十三分割越演越烈的那段日子,他才真的忘记了那张带血的鬼武士面具。

  他猛地抽回了手,怒斥就在嘴边,却看到林雨樱缩在被子里,俏脸上可怜巴巴的哀求,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这就是人生吧。”

  最不信命运的人,也只能无奈的发出这声感叹了。

  如果只是如果,当时他是被林雨樱带回去,而不是遭遇了银子姐,或许,现在的人生完全不一样吧。

  明显溺爱主义者的雨樱姐,大概会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吧,或许,那样的自己,比现在更加幸福。

  但自己,能不能逃脱这一切好像还是不可能。

  有的东西是逃不掉的,你越逃越无视它,他来的时候越猛烈越疯狂,说不定遭遇会比现在更惨。

  郑礼心情异常的复杂。

  可看着偷偷又把手牵过来,成功后笑的像个单纯小女孩的雨樱姐,他还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这就是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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