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墙壁一片猩红,几近无声的房间充斥着压抑的感觉。
在这样的一个房间中,有着一个男人。他站在一张木桌前,微微眯起的眼睛盯着木桌桌面。其上,有着三个血红色的刻字——行凶者!
“嘁,又是行凶者,能不能不要连续好几次。”男人这般说着,嘴角却是微微上扬,下一刻,那微眯的双眼陡然睁开,甚至有些鼓睛暴目的感觉。
“不过……我喜欢!”男人一边阴冷地笑着,一边敲了敲桌面,而后,只见一团血红色的光芒悄然从木桌桌底飘出,缓缓落在桌面。
男人稍稍收敛表情,双手将那一团光芒捧起,这之后,他似乎念叨了什么话语,竟然令那一团光芒化为实质存在的物品!
仔细看去,那是一个透明的小筒,其中,有着三根细长且透着亮光的不知材质的针。
看到这次的道具,男人稍稍愣了愣,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微微一笑,男人收起掌中装有长针的小筒。
接着,墙壁与意料之中一样变得干干净净,眼前木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道充满着诡异色彩的门户。
没有丝毫犹豫,男人自己走进门户之中。
辰枫遇到的那个人告诉了他一些事情,但有些事是三言两语说不清的,比如——在这个解谜生存空间内,当事者是有着一些特殊的权利,三类当事者,三种权利。
这里,便提及其一:
行凶者权利:一、当你有幸成为行凶者时,会获得一些道具,并且有着最先进入场景的权利且只有当你认为其他人可以进入时其他人才会陆续进入(当然,过了一段过于漫长的时间后,其他人也是可以进入的);
因此,那被选为行凶者的男人在其他人到来之前,将眼前所有的屋子搜了个遍,虽然稍微有些急促,但时间总的来说还是足够的。
在确定所有屋子布局基本一致后,行凶者选择了一间较为靠近边缘的屋子作为临时居住处。
这时,许多人就要问了:为什么行凶者能提前这么长时间进来却不拿走一些东西呢?比如辰枫看到的那本笔记本。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行凶者虽然有着提前进入的权利,但是,却没有提前看到与场景有关道具的权利。那些,都是在所有人进入场景后随机出现的。
这也算是一种平衡。
因此,辰枫在不久之后才能看到那本笔记本并获得一些信息。
回到行凶者这里。
在确认其他人可以进入场景后,行凶者猫在窗户边盯着自己走进山庄的方向,在刚才的一番勘察后,他确定那是一般人必定会走的必经之路。
为什么说是一般人?只能说,不是一般人,不走寻常路。而且如果真有人想要穿过一片不知道有没有危险的密林来到这个山庄,那也没有谁能阻止。
行凶者就这样盯着一个方向,也没有在意究竟会不会有不是一般人的存在出现,大不了在别人发现自己并质问自己为什么是他第一个碰到的人时回一句:“你怎么知道行凶者有没有躲起来?我只是在这里进行基本操作而已。”
这样的话虽说依旧让人怀疑,但确实是无懈可击的。指认行凶者,拿不出决定性的证据,说再多都是白搭。
因为行凶者此前消耗的时间有些长,其他人进入场景的时间变得有些接近,甚至有着相遇的情况出现。
果不其然,在看到四个单独的人后,行凶者远远地看见了两个相遇的人,虽说是有一人在原地发呆,但两人出现在山庄之前的时间间隔也不是很长。
这两人说了一些话后,他们之中的那个中年人神情突然一变,又念叨了一些什么后走进了山庄。在他之后,另一个人在稍稍愣神后也进入了山庄。
在这之后有些漫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人再出现,当然,指的是一般人。
在解谜生存空间中,行凶者是没有场景道具优先权的,这时,行凶者第二项权利便发挥了作用:
行凶者权利:二、在其他人获得一些场景道具时,你会收到提醒。
凭着这项权利,在辰枫开始翻看他发现的笔记本的第一页时,行凶者便是收到了:有人激活场景道具——主人的笔记本,这样的提醒。
当然,行凶者不会知道究竟是谁,但是,他可以猜。谁最可疑,便猜谁。想猜谁,就猜谁。
作为一名资深的行凶者,此时的男人在心中做出了决定——他想要先干掉一人。这样的想法是可行的,毕竟其他人刚刚进入这里,熟悉程度比他要弱一些,大可以来一次突然袭击,先下手为强对他而言是优势。
于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行凶者反复确认没有人在外后,拿着屋子的锁便悄悄地沿着脑海中记下的视线盲区接近较远处的一间屋子。
这时,那间屋子是有人的,而且是与辰枫几乎一样的新人,带着几乎,也只是因为这是他第二次进入解谜生存空间。
行凶者悄悄地行进着,那间屋子里的人却还在搜索着房间。
不多时,行凶者已经来到屋子朝着密林方向的窗户。有些巧的是,窗户大大打开着,且此时屋子里的人正好站在窗户前不远处发呆。
这是便利,却也是挑战,可以轻易用锁将那人打晕,也很容易被发现。
行凶者显然不想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在窗外等待着时机。然而过了很长时间,那人依旧在那里站着,偶尔动了动,却也是没有给他机会。
行凶者有些不耐烦了,一咬牙,一跺脚,尽量压低声音翻过窗户,很快一只脚已经进入屋子。然而就在他以为一切应该顺利时,那人突然转过了身!
一不做二不休,你看到了我,那么就不仅仅是打晕你那么简单了!
电光火石之间,一个锁被丢出,接着,拳脚相向……
不知过了多久,当另一个人发现这屋子里的人时,已经只剩下一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