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剧本,张鸿活动了一下脖子。
颈椎处传来“咔吧咔吧”的声音。
屋外天光大亮。
回过头,黑长直姑娘已经侧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毫不设防。
宽松的衬衣袖子扣子未系,小半支手臂轻轻垂落着。
一双长腿微微蜷曲,长发搭下,遮住了半面玉颜。
窗外阳光洒落,在她身上染上些许斑驳温黄。
正所谓朦朦胧胧若隐若现,不外如是。
此刻四下无人,孤男寡女。
女方甚至还毫无防备的入睡中,甚至她上身只穿了衬衫,下身只穿了短裤......
此情此景,张鸿自然要......
拍下来留个纪念。
咔嚓——
一张完美的照片诞生了。
睡梦中的林慕清秀眉微蹙,然后睁开了眼睛。
摸索着坐起身,揉了揉眼睛。
抬手把滑到肩膀的领口拉上,系好从上往下数解开的扣子,把那一抹白还有淡黄色隐藏在衣料后。
她才看到对座好似无事发生一样的张鸿。
抓起茶几上的电话看了眼时间。
双手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
很快,林慕清便从带着娇憨迷糊的少女状态恢复成干练冷清的御姐范儿。
“你写了一晚上剧本?”
张鸿笑着把笔记本电脑推过去,“你自己看就是了。”
既然这姑娘没发觉,那照片自己就收藏了。
他前世貌似听说过一种说法。
如果把喜欢的人的照片设置成手机壁纸存一个星期,那么两个人最后就会恋爱。
是一个星期还是两个星期来着?
张鸿有点儿记不清。
这事儿是他前世一个喜欢看动漫的朋友跟他说的。
而且说起这个的时候,那哥们总是笑得很怪。
后来张鸿还问过那这么做的人最后有没有跟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那哥们回答说有。
那被设置成壁纸的姑娘,最后抱着男友的脑袋一起飘向了大海。
啧,这么一想,好像还有点儿不太吉利。
“先等一下。”
林慕清没看屏幕,而是从衬衣兜里取出黑皮筋,然后咬着皮筋两手抬起在脑后聚拢黑长直。
衬衣下摆被拉高,露出下面万恶的牛仔短裤,还有锻炼的恰到好处、隐约可见马甲线的白腻腰肢。
吸溜——!
张鸿忽然觉得舌根生津。
他把这幅画面保存进了脑海。
等林慕清在脑后扎了个高马尾站起身时他才回过神来,“怎么?”
“我先去洗漱,然后做点儿吃的。”走进厨房的林慕清回过头,淡淡道,“以后记得一天三餐都按时吃,不吃早餐伤胃。”
说完,她就钻进了厨房。
“还有这种说法?”张鸿半信半疑。
他是坚定的不吃早餐党。
每天顶多两顿饭,偶尔有夜宵。
不过早餐嘛......除非是通宵,否则早上他一般不吃早餐。
前世是九点上班,他一般八点半才起床。
如果吃了早餐,就要早起。
而八点多吃早餐的话,中午十二点就要吃午饭。
坐了一上午的情况下中午根本吃不下饭。
这辈子更不用说了,早上九点十点前想让他起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很快,林慕清的早餐就做好了。
他俩每人两片面包,一杯酸奶泡麦片,两个煎蛋,还有一根火腿肠。
张鸿也不会感叹说“好吃”然后还加一排感叹号。
那也忒浮夸了。
就这些东西,顶多卖相摆盘好看点儿,八成还是靠手机滤镜。
只要煎蛋不糊,味道都大差不差。
关键就在于不要放盐,而是滴点儿生抽酱油。
等吃完早餐,张鸿主动去收拾盘子杯子,林慕清则坐在客厅开始看剧本。
半个小时后,她看完了剧本。
“怎么样?”张鸿放了杯香蕉牛奶到她面前,“你觉得这剧本能拍不?”
“谢谢。”
林慕清先是道了声谢,端起牛奶抿了一口,然后顺势舔掉上嘴唇的牛奶,才道:“只是按照我的理解,这个剧本里主要注重的是打斗场面跟特效还有拍摄跟节奏吧?这些在剧本里没办法体现出来。”
见张鸿点头,她继续道:“而且我看完这个剧本,发现剧情似乎没什么内容,就是老套的打打杀杀,这种拍出来真的能行吗?”
“当然能行。”
张鸿对此倒是胸有成竹。
前世那三部电影都是他比较喜欢的,而且成绩口碑都还不错。
他拍电影是为了赚钱。
什么电影最赚钱?
不是什么高大上的所谓“文艺片”,而是能让观众有感觉的爆米花大片!
俗话说的好,爽就够了!
那种偏文艺向的电影,比起电影院来,还是更适合电视跟电脑。
泡一杯茶,自己安静的细品。
电影院其实也是相同的想法。
要不然为什么电影院宣传的都是立体声、音效、3D、IMAX巨幕?
而剧情也好说。
那种为了曲折冲突的犹犹豫豫,主角内心抉择,人性的选择,大家都已经看腻了!
所以电影要么搞笑幽默,要么视觉听觉体验完美!
就算你想有什么内涵跟深度,也不是直接说教,而是植入剧情里面,让观众自己事后细品!
他写的这个剧本,只要爽就够了!
至于核心剧情?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面对坏人,就要重拳出击!
这不爽嘛?
《飓风营救》是救人。
《疾速追杀》是复仇。
《伸冤人》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守法公民》也是复仇。
这些内在难道不爽?
张鸿看的时候爽死了好嘛!
看《飓风营救》连姆叔一路乱杀!面对恶徒,审讯完之后也宰掉!最后面对那个用女儿威胁自己的富翁,完全不听他废话一枪毙掉!
爽不爽?爽!
看《疾速追杀》基努一路乱杀,替妻子留给自己的狗还有自己报仇。
爽不爽?爽!
就是最后跟BOSS的一对一雨天肉搏有点儿拉胯。
还有《伸冤人》。
一轮白月照九州!丹泽尔大叔路见不平一声吼!为了一个失足小妹能过上正常人生活,他挺身而出直接灭掉所有敌人!
真特么太爽了!
古之侠客,不外如是!
张鸿何尝没想过青衫仗剑、匹马行天下?
路遇不平,剑出鞘!血纷飞!
收剑而去,深藏功与名!
当然,大家只是想当能砍死别人的侠客,并不想当被别人砍死的龙套而已。
然后是《守法公民》。
斯巴达王李奥尼达替老婆孩子报仇,在法律不能帮助他的情况下,直接干翻所有仇人!
就是《守法公民》的结局斯巴达王败在姜戈手上,让他觉得有点儿不爽。
虽然那是斯巴达王自己的选择。
而且话又说回来了,这个剧本是为了拍老岳父的马屁写的。
只要老岳父满意,其他都好说。
说不定老岳父看完剧本特别满意,然后一拍大腿,就真让自己当他女婿了呢?
到时候自己就省的跟林慕清离婚了。
林慕清若有所思,“你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剧本你打算找谁来演?硬汉型男这种角色......国内这个年纪的型男,大多还是流行嬉笑怒骂间动手的形象,而且那些人基本都是影帝级别,咱们恐怕请不来。”
既然张鸿觉得没问题,那她也没问题。
因为她相信张鸿,比张鸿自己还相信他。
所以第一时间,她已经开始思考电影筹备的事情了——哪怕张鸿前面两部电影还没上映。
“不急,这个不用找别人。”张鸿微微一笑,“这部戏是给阿川他爸准备的,就是不知道叔叔愿不愿意。”
毕竟是大老板,人家也不一定真的愿意来。
自己现在写剧本,只是因为听林川说他老爹喜欢影视剧。
但毕竟不是谁都跟前世拍《功守道》的那位一样喜欢抛头露面。
林慕清一怔。
林川他爸......那不就是自己老爸吗?
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老爹的形象。
一米九五身高,光头,国字脸,脸上就写着“无敌”,线条硬朗,虎背熊腰,臂上能走马,会抖动的胸肌,还有八块腹肌......
似乎......真的挺形象的。
咬了咬唇,林慕清道:“张鸿,等参加完你表哥的婚礼之后,跟我一起去见见我爸,可以吗?到时候我会帮你说服他。”
这么快就见家长?不太合适吧......
张鸿点头,“当然没问题!”
如果不领证就先结婚,或者把生米煮成熟饭的话,她老爹会不会一拳打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