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谨记!”何苗再拜而出。历经宦海沉浮,何苗远非先前五陵少年。
目视其出殿。何后眸生异彩,喃喃低语道:“万里江山,终为我儿所得。”
南醴港。
蓟王携横海舰队,经停三日。补充辎重。这便扬帆起航,奔赴夷洲。
“会稽外海有东鳀(鯷)人,分为二十馀国。又有夷洲及澶洲。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徐福畏诛不敢还,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数万家。人民时至会稽(互)市。会稽东冶县人有入海行遭风,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绝远,不可往来。”
蓟王窃以为,徐福东渡倭岛。并未抵达夷洲。更未抵达澶洲。
夷洲周遭岛夷,统称东鳀人。鳀,大鲇也。乃海鱼一种。亦称“黑背鳀”。换言之,岛夷渔猎为生。能“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趁风平浪静,横渡海峡。往来会稽互市。或多或少,皆得向化。能说吴侬软语,识得些许汉字。
除去岛夷,亦有山夷。
“(夷州)土地无霜雪,草木不死。四面是山,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白石箭靶)’。此夷各号为王,分划土地,人民各自别异,人皆髡头,穿耳,女人不穿耳。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齿。作室居,种荆为蕃鄣(藩障)。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舅姑子父,男女卧息共一大床。交会之时,各不相避。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刻画,其内有文章,好以为饰也。”
山夷有穿耳凿齿之习。与东鳀人,非同属。
窃以为,夷洲大岛,如脊隆起。居中山脉,四周平原。滨水而居,便是东鳀人。靠山而居,归为山越别种。
据说,岛夷惧水,不善操舟。常以山货与鳀人互市。“既生五谷,又多鱼肉”,便是指此。
夷洲列岛,由东鳀与山越,二种共存。
夷洲如中山洲,亦是群岛。时下称列岛。
自南醴港出海,横渡海峡,朝发夕至。蓟国大船,一日往返。
船宫,爵室。
蓟王举千里镜环视夷洲岛,遥见一港,规模初具。这便欣然笑道:“应劭,果有实才。”
戏志才亦笑:“应仲援乃法家大贤。初,其父(应)奉为司隶校尉时,曾命官府郡国选报前人像赞(注①),劭乃连缀其名,録为《状人纪》。论及当时行事,著为《中汉辑序》,并撰写《风俗通义》,以辨别物类名号,释解时俗嫌疑。其文虽不典,时人却服其多闻博识。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国中大儒争相目睹,当可传于后世。”
“何为《中汉辑序》?”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戏志才笑答:“法家所谓中汉,便是今汉也。”
刘备慨叹:“时人皆言‘前后’。独应劭称‘前中’乎?”
“法家乃言:前、中、后也。”蓟王之叹,戏志才焉能不知。
“当有后汉。”蓟王一语中的。
左右皆心有戚戚。
千帆竞渡,蔽日遮天。
蓟国大汉一藩。横海舰队,军如其名,纵横四海,未尝一败。便是岛夷,皆知“北有蓟,莫纵缰”;“横海纛,速让道”。
凡广为流传,必言有所用。蓟国巨舰,铁壁铧嘴,坚船利炮。身下小船被其迎头相撞,必然四分五裂,尸骨无存。不让道,死期便到。
待三足踆乌徐徐迫岸。岸上众人,方知其巨。帆上赤鹿焰角徽,流光溢彩,熠熠生辉。三足踆乌,赤鹿焰角,既是蓟王家徽,又是蓟国国徽。四海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荒洲小港,蓟王亲临。足见持重。
正忙于政务的应劭,百忙之中,登船觐见。
“臣,应劭。拜见王上。”
“免礼,赐座。”蓟王如沐春风。
“谢王上。”应劭再拜落座。
蓟王笑问:“经年未见,一切可好。”
“回禀王上,一切安好。”应劭而立之岁(34),正值壮年。得遇明主,一展长才。为大汉辟土开疆,向化野人,乃平生所愿。
“此港何名?”蓟王笑问。
“臣取名浊港。”应劭答曰。
“此名何来?”蓟王又问。
“此港扼浊(水)溪(入海)口。逆流而上,滩涂棋布,枝津纵横,深入夷洲复地。周遭荒野,皆可辟为良田。溪水中游,另有一清(水)溪北流。臣欲在清溪(入海)口,另筑新港。”
“莫非此名清港。”刘备笑问。
“或可称鹿港。”应劭笑道答:“清溪口乃山越猎场,麋鹿遍地。正可命名。”
“清浊二溪、泾渭分明。诚如我辈内清外浊。鹿港之名,出人意表。甚好、甚好。”戏志才抚掌笑道。
不愧是写出《风俗通义》的大贤。刘备亦含笑点头。
见蓟王,毫无芥蒂。海纳百川,容人有量。
应劭拜服:“臣,有罪。”
“何罪之有?”刘备微微一愣。得首席谋主戏志才低语相告,蓟王这才醒悟:“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一字之师,有岂止蔡琰一人乎。”
“哦?”应劭一愣:“典出何处,请主公赐教。”
戏志才遂将典之说出,娓娓道来(注②)。
“原来如此。”应劭面露向往之色:“若得空闲,当居国中,一探究竟。”
“借苏伯一言:此有何难?”戏志才名士风流:“待海市南下夷洲,明廷自可随船归国修养。国都府邸,皆已齐备。不妨先将家小,安居国中。则后顾无忧矣。”
应劭大喜:“固所愿也!”
蓟王又道:“浊港之名,稍显不雅。何不更名濯港。”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应劭叹服,这便离席下拜:“主公亦是臣之,一字师也。”
夷洲濯港、漉港,遂名传后世。
“闻常有山夷,下山骚扰,冲突因何而起?”君臣落座,蓟王再问。
应劭遂将夷洲民情,和盘托出:“夷洲其地,亦出铜铁。然山夷唯用鹿矛以战斗。磨砺青石以作矢、镞、刀、斧,环贯珠珰。饮食不洁,取生鱼肉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日月乃啖食,以为上肴。呼民人为‘弥麟’,如有召唤,则取大空材,材十余丈以著中庭,又作大杵旁舂之,闻四五里如鼓。民人闻之,皆往驰赴会。饮食皆踞相对,凿木作器如槽状,以鱼肉腥臊安中,十十五五共食之。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用大竹筒长七寸饮之。歌似犬嗥,以相娱乐。
得人头,斫去脑,驳其面肉,留置骨,取犬毛染之,以作须眉髻。编其齿以作刺,自临战斗时用之,如假面状,此是夷王所服。战得头,着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
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结为夫妻,同牢而食。女以嫁,皆去前上一齿。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居处、饮食、衣服、被饰,与越人相似。
父母死亡,杀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尸。饮酒歌舞毕,乃悬于高山岩石之间,不埋土中作冢。男女悉无履,民皆好啖‘猴头羹’,以菜和中以醒酒,杂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宁自负人千石粟,不愿负人猴头羹。”
言及此处,应劭笑道:“起因,便是这猴头羹。”
戏志才问道:“此羹,莫非真乃猴头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