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天黑的早,下雪天天黑的更早,眼见夜幕即将降临,吴中元开始发愁住处,天气这么冷,必须找地方过夜,一直在野外游荡肯定会被冻死。
这时候可不像现代,路边没有烂尾楼,也没有果园的看护房,想在野外过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找避风处生火取暖,二是找天然的山洞。但他身上没有携带生火的工具,没办法生火,只能找山洞。
山洞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得找,一直到夜幕降临,他也没找到像样的山洞,别说像样的了,就是不像样的都没见着。
又找了一个多钟头,吴中元放弃了,找到山洞的可能性太小了,还不如一直往前走,尽快赶到下一处村落。
但他并不知道下一处村落在哪儿,也不知道下一处村落离此有多远,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越往前走,吴中元心里越没底,地上的积雪很厚,遮住了路面儿,而道路两旁全是大树,大树的树冠会遮住阳光,故此大树下面很少有灌木生长,没有灌木,也就不易分辨道路走向。为免迷路,他只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停下来拨开积雪,查看雪下有无落叶和枯草。
不过这个方法也并不是非常保险,因为这条路平时走的人可能不多,路面上也有枯草和落叶。
他脚上穿的鞋子是牛皮缝制的,长时间自雪地里行走,雪水自针眼渗了进来,脚早就冻麻了,身上也越来越冷,想取暖就必须一直走,一直走就会出汗,出汗就会结冰,结冰就会更冷,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离开村落的时候吴中元的心情是很低落的,自雪地里艰难行走的时候心情变成了沮丧和懊恼,而此时他却忍不住想笑了,仔细想来自己好像也没干什么缺德事儿,怎么就遭报应了呢,要说不是报应,那怎么能这么倒霉呢。
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还真是这么回事儿,不知什么时候后面跟上来一群狼,有十几只,就在后面几十米外,他走,狼群也走。他停,狼群也停。
吴中元正憋了一肚子气没地儿撒,见到狼群之后立刻卸下肩上的长弓,搭箭开弓。
开弓的时候他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要是弓弦断了才有意思呢。
不过他还没倒霉到那个程度,弓弦并没有断掉,而他也并没有射出这一箭,其实这群狼也没什么错,冰天雪地的,要不是饿的狠了,谁会出来狩猎,算了,先不急着杀它们,等它们真的上来攻击再说。
狼群对弓箭还是比较忌惮的,见他搭箭开弓,纷纷转身跑掉了。
俗话说登高望远,如果站在高处,兴许可以看到远处的光亮,想到此处,他就往离开道路,往高处走去,下雪天也有下雪天的好处,那就是可以留下脚印,到了山顶之后可以原路回返。
好不容易爬到山顶,吴中元发现自己白来了,此时天上还在下雪,周围一片白茫茫,什么都看不到。退一步说,即便没有下雪,估计也看不到火光,这种鸟天气谁会在露天生火。
苦笑过后,他开始原路折返,走出不远,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异响,扭头回望,发现一条黑影自山顶踏地借力之后往东疾掠而去。
见此情形,他又急忙跑回了山顶,举目远眺,只见风雪之中一道模糊的黑影正在向东快速飘移,这种移动方式已经超过了轻功的范畴,这得是晋升紫气之后才能施展的凌空飞渡。
不过他只是目送那道黑影远去,并没有出声呼喊,喊了也是白喊,人家不会调头回来给他指路的。
待那黑影消失不见,吴中元转身想要下山,刚一转身,突然发现雪地上有东西,蹲下细看,是几滴鲜血,由于天气异常寒冷,血滴下来之后并没有渗进雪里。
先前过去的那道黑影比较娇小,应该是个女的,也不知道此人遭遇了什么,总之是受伤了。
就在他查看雪地上的血滴时,西南方向的空中出现了两个巨大的黑影,如果不下雪的话,他就能看到这两个黑影是什么了,可惜正在下雪,他看不真切,只能确定这两个黑影不是人,因为人的体形没有这么大。
两道黑影移动的速度很快,出于安全考虑,吴中元躲到树后歪头观察,待黑影到得三十米内,他看到了这两道黑影的真身,这是两只巨大的老鹰。
这两只老鹰的体形远超同类,翼展至少也有四到五米,毛色跟常见老鹰的毛色差不多。
两只老鹰鼓荡双翼自远处飞来,飞经山顶时,其中一只老鹰竟然说话了,“山顶有脚印。”
“那是男人的脚印,不用理会。”另外一只老鹰说道。
听到老鹰说话,吴中元好生疑惑,转念一想,恍然大悟,这两只老鹰并不是真正的老鹰,而是能够幻化兽身的牛族高手。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后怕不已,幸亏其中一个家伙眼神儿好,知道地上是男人的脚印,要不然很可能下来追他。
两只老鹰疾飞向东,很快消失了身影。
待他们离开,吴中元急忙跑下了山,自林下继续往东移动。
先前过去的那三个人也是往东走了,自己也往东走很可能会撞见他们,不过明知这样,他也只能往东走,因为道路是通向东方的,要是往南或者往北走,遇到村落的希望更加渺茫。
一天没吃东西了,吴中元早就饿了,不过饥饿还可以耐受,令他无法忍受的是严寒,太冷了,冻的两侧太阳穴都疼,每呼吸一口空气,寒气都会顺着气管儿直接呛到肺里,肺里火辣辣的疼。
一直闷头儿走,他的神智都有点儿恍惚了,为了给自己提神,也可能是冻的神识不清了,他开始唱歌儿了,“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他很少唱歌,不但跑调儿,还忘词儿,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没有听众,就算有,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因为他用的是现代的语言,能听懂的人都在几千年后。
都说会唱歌的男人更容易获得女人的青睐,可惜他属于不会唱歌的那一类,不但跑调儿忘词儿,还唱串了,“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
唱到最后,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了,于是不唱了,改为自言自语,“我是不是有病啊,没病我跑回来干嘛呀?”
“我到底哪根筋不对,非要玩高尚,我跟那些有救世主情结的傻女人有什么区别?”
“哎呀,美女,你别离开我,不然我活不下去呀。”
“好吧,你好可怜,我就嫁给你吧。”
“妈了个逼的,她们上钩儿,我怎么也上钩儿了?他们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儿啊,我又没吃他们一粒大米。”
“也不对呀,我不回来也不行,十八分局会撵我回来的,我这也不算自己找虐,我这是被人家撵回来的。”
幸亏身边没有其他人,不然肯定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即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也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因为他不但语言不对劲儿,连语气都不太正常。
实际上他现在的确有点儿神志不清了,他低估了寒冷对人的影响,体温过低会导致血液流动变慢,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包括体虚乏力和大脑供氧会不足,他现在看东西已经开始重影了。
又坚持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他开始感觉热了,这时候怎么可能热,热只是一种幻觉,被冻死的人临终之前都会感觉燥热,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冻死的人临死之前都会脱掉衣服的原因。
认识到自身情况的恶劣,吴中元反倒平静了下来,其实他也没什么留恋的,一无所有,了无牵挂,也不用担心死后丢人,因为没人认识他。也不用担心王欣然会伤心难过,因为在王欣然的想象当中,他回来之后会为君为王,叱咤风云。
不对,也不能说了无牵挂,还有个三胡呢,答应它的事情,自己没能做到。
不过这也不要紧,现在的三胡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也不会因为他的失信而怨恨他。
不行,哪怕三胡不知道有他的存在,也还是失信于人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又不是自己有能力去做而没做,而是自己挂掉了。
吴中元现在只是机械的往前移动,只是为了坚持而坚持,实则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雪地里一个脚印都没有,即便前面有村落,也在很远的地方。
要说没有遗憾,那是假的,既然回来了,怎么也该去祭奠一下自己的双亲,别人对他没有恩惠,父母对他还是很好的,当年也不是父母抛弃了他,而是巫师作法出了岔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吴夲对二人也没什么印象,但仅凭老爸敢把他带回熊族抚养这一点,就该冲老爸竖个大拇指,用现在的话说他这可是私生子啊,老爸带他回熊族是会遭人非议的,什么叫敢作敢当,这就叫敢作敢当,用林清明的话说,只要能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不管做过什么都是对的。
当儿子的都不希望丢老子的人,吴中元虽然没做什么,内心深处却也有些许自豪,一来自己勇敢的回来了,人家不用了,那是人家的事情,不能说自己胆小。二来自己白日里在村落受到冷言冷语之后决然的离开了,直到现在他都不后悔自己离开了那个村落……顶点小说手机站m.11k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