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有借用前人语句为主,自己随笔感叹为辅。
自认为金庸此书为第一,世人不可不读。
笑傲江湖令狐冲在金庸小说中,我最推崇《笑傲江湖》;在金庸小说的男主角中,我最倾心于令狐冲。
令狐冲没有段誉那样显赫的门第,他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从小由师父师娘抚养成人。
令狐冲不像陈家洛、袁承志那样知书达礼,他自称从不读书。
令狐冲的武艺绝对比不上乔峰,他曾戏谑地称自己的武功在武林中排名第八十九位。
令狐冲自负而口出狂言,但与杨过那种孤傲自大不同。
令狐冲善良诚实也与郭靖的朴实愚钝相异,他是个极有趣的人物,但决不像韦小宝那样恶作剧。
有人认为令狐冲身上有韦小宝的影子,这是一种曲解。虽然两个人都爱开玩笑,都是口齿伶俐,口没遮拦,但却是形似而非神似。因为令狐冲虽自称万不得已才用点手段,其实他根本没有用过任何卑鄙的手段,他的一生光明磊落。
吴霭仪女士说令狐冲毫无心机,我也以为此说不妥。令狐冲杀罗人杰,救仪琳,都是极有心机,只不过他的心机是聪明正直的表演,决无半点害人之心。
令狐冲看来旷达洒脱,但又多愁善感,当他见到小师妹岳灵珊与林平之稍稍亲热,心中便涌出一股说不出的烦恼。可见他也是武侠世界中的“情种”。
但这一些,还不足以道出他的可爱之处。令狐冲最令我倾心的,是他把功名利禄看得极为淡薄,又不为世俗之念所动。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后来,他退出武林,醉心于绿竹巷中,过起神仙般的日子。这种境界,超出武林中人的一般追求。
金庸写令狐冲,颇具匠心。他人未出场,已给读者诸多印象。第一次通过他师弟劳德诺说他酒瘾大发,向叫花子讨酒,一口气喝了大半葫芦的酒,点出他个性的放荡不羁;接着由仪琳追述令狐冲救人经过,作者用的是先抑后扬、欲贬实褒之技,并穿插了误会法,把令狐冲仗义救人、光明磊落的性格,通过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有层次地逐步展示出来。这两段皆为倒叙,读来颇为生动,不是大手笔写不出来。
金庸写令狐冲,还把他放到九死一生的境地,让他受苦受难,多病多伤,令读者不由不为他提心吊胆。他的不幸与幸运都是大起大落。令狐冲在金庸笔下实在磨难太重,经历太惨,但反过来却更显出令狐冲百折不挠的精神与乐观豁达的天性。
令狐冲放任性情,口没遮拦,正好体现出他的胸无杂念;令狐冲的处事随意,游戏人生,正显出他的藐视礼教。由此可见,有功利之心的人,难以领略令狐冲处世的妙处;有世俗之念的人,也决不会像他那样活得如此洒脱。
我想,倘若一个人真正进入令狐冲这般境界,他便可以放纵自己内心的情感,即使有些波折,有些烦恼,也算不虚度此生了。因此,在陈家洛、袁承志、郭靖、杨过、张无忌、乔峰与令狐冲之间,我只能引令狐冲为自己的同调知交。我从他的身上,找到了自己所要追求的东西。
任盈盈《笑傲江湖》中的任盈盈,与《射雕英雄传》中的黄蓉,都可称为“妖女”,但她与黄蓉的身分大不相同。她是魔教教主的女儿,手段半正半邪。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居然令十五个汉子自己刺瞎眼睛,并永世不得返回中原,这自然是名门正派的黄蓉做不出来的。
金庸写任盈盈出场,极为精彩。令狐冲初会任盈盈于洛阳城中的绿竹巷中,不见其人但闻其声,那叮咚叮咚的柔和琴音如同仙乐,让令狐冲相信奏琴者是一位“婆婆”,从而肃然起敬。后来,令狐冲为了保护这位婆婆,不惜生命与少林派格斗厮杀。虽然方生大师说得明白:“这婆娘是邪教魔女”,可是令狐冲天性善良,想到婆婆身逢大难,岂能见危不救!
竟自不量力,愿为她拼死一搏。后来令狐冲为了让婆婆吃药,舍身滚入山涧,急得那婆婆也顺坡滚下,方才露出“庐山真面目”,原来婆婆是位武功甚高的绝色少女。这一场戏紧张中显得有趣,比郭靖初见黄蓉写得更为出色。
任盈盈是任我行之女,又被东方不败封为“圣姑”,这样的地位对她心理上影响甚大。她自尊而大度,手段泼辣却不乘人之危。作为一个女人,她也像黄蓉一样有执著的追求,但任大小姐的身分,又使她处处想维护自己的尊严。她深爱令狐冲,却不会像黄蓉那样大胆表露,后来情敌岳灵珊死了,她又为其厚葬修墓,显示了大家气度,这不是寻常女人所能做到的。
若论心机,任盈盈其实也不在黄蓉之下。她早料到令狐冲要当主要由女尼组成的恒山派掌门,所以预先收了不少男徒,为他做该派领袖解决了尴尬问题。她与人交锋,从不轻易出手,林平之学成“辟邪剑法”之后,她先要看个明白,方敢采取克敌制胜之法。最妙的是写她与令狐冲洞房花烛之夜,淘气的“桃谷六仙”藏在床下,想偷听新婚夫妻的悄悄话,令狐冲一时不察,幸亏任大小姐多个心眼。这说明任盈盈不仅艺高胆大,而且心细如发,对人窥测之深,令人叹为观止。
大凡古代淑女,对丈夫总是极为尊重,这位邪教魔女居然表现尤为出色。她明知所爱之人深爱岳灵珊,但在岳灵珊危急时她却能出手相助。
令狐冲拒绝当日月教副教主,任我行大为扫兴,但任盈盈却不勉强丈夫。
任我行死后,她也看破名利地位,甘心情愿与心爱之人令狐冲归隐于绿竹巷中。这几笔描写,大大拔高了一个魔女的人品。
任盈盈屈居黄蓉之下,自然也是世俗之见,但《笑傲江湖》毕竟为邪派翻了案,任盈盈也成了魔教中最有魅力、最有个性的文学女性。
仪琳仪琳,是金庸笔下的“圣女”。
武侠小说被称为“男人的童话”,其主角当然十有八九是男人,如《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如《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如《碧血剑》中的袁承志。书中的女主角大都是陪衬人物,仪琳在《笑傲江湖》中的地位便是如此。
在金庸笔下的女性人物中,我对仪琳取爱怜的态度。她的最可爱之处,是心地极其善良而又富有自我牺牲精神。这个纯洁的俏尼姑被“采花大盗”田伯光擒住,欲施非礼,在千钧一发之际,让令狐冲撞见了。这一段令狐冲救仪琳的经过,由仪琳口中叙出,十分动人。这自然是金庸特有的本事,他善于从旁人的回叙中来交代事情的来龙去脉,徐徐道出,层层挖掘,既显示出令狐冲的高风亮节,又让仪琳的单纯可爱跃然纸上。
尼姑接受的是宗教思想,一是要虔诚,二是要禁欲。对于第一条,仪琳整个身心都接受了;对于第二条,一个年轻美貌的尼姑的内心世界里因为闯入了一个令狐冲,便掀起她心灵深处的层层波澜。她自知尼姑不可动凡心,但又因为钦佩令狐冲而暗生爱念,自知不对,却又无法解脱。这种心理刻画十分成功。比如令狐冲身受重伤,口渴得很,想吃西瓜,仪琳对着瓜田犹豫再三,佛门弟子戒偷戒盗,她为令狐冲偷摘西瓜,岂不犯戒?但爱情的神奇力量终于战胜了宗教思想。仪琳摘瓜之时暗暗自责:“是我仪琳犯了戒律,这与令狐大哥无干!”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境界,恐怕在金庸笔下的女子中绝无仅有。
仪琳的故事,又引出她父亲不戒和尚与她母亲哑婆婆的一起风流韵事。当哑婆婆知晓了女儿的心事,不由蛮横起来,掳来令狐冲,强迫他当场娶仪琳。这一段故事,粗读引人发噱,但细细回味,却在笔墨间反衬出仪琳如同璞玉般的高尚人格。她起初不信令狐冲爱上自己,但当哑婆婆骗女儿说令狐冲已经出家当了和尚,她心中好难过,不愿令狐冲去当和尚;哑婆婆又说要让令狐冲当太监,仪琳更是坚决反对,她的理由是像令狐冲这般好人不能当太监。她明知令狐冲深爱小师妹岳灵珊,但从不嫉妒,她的心愿只有一个,只要令狐冲快乐,她就十分满足了。
我初识仪琳,只觉得这个纯洁无邪的小尼姑是《圣经》中的人物。
后来重读,又发现金庸写她确实合乎情理。因为她的心底无私,并不是没有内心冲突,只因她秉性太善良,又从小信仰宗教,她依靠这一精神支柱,战胜了各种诱惑。她在情窦初开、芳心萌动之际,进行了一次又一次内心的争斗,使处世宗旨始终不变,不愧“圣女”之美誉后来,仪琳偶然中杀了岳不群,众人推她为恒山派掌门,她坚决推辞,可见她与令狐冲的精神境界十分相似,但金庸却让令狐冲与任盈盈结成伉俪。我对此大抱不平,如果仪琳与令狐冲结百年之好,岂不令人快哉!
岳不群岳不群是个了不起的伪君子。
他的外表是君子,面如冠玉,一脸正气,颏下五绺长须,手执君子剑。他的谈吐与剑法一样,都是儒雅蕴藉,令见者自有景仰高山之情。他又处事谨慎,在各大门派中威信极高,谦逊宽容,颇有长者之风。
但这一切都是假的,一旦伪装的画皮揭去,岳不群成了一个真小人。
小人要打扮成君子,并非易事。首先,岳不群不是鼠目寸光之辈,他能洞察武林一切;其次,他又是自控能力极强的人,虽有野心,但表面上却能做得不露声色,不仅骗了徒儿,还让夫人宁中则与女儿岳灵珊都蒙在鼓里,这一手不是高明的伪君子做不出来,不是金庸这样的文学高手也写不出来。
金庸塑造岳不群,极有分寸。岳不群粉墨登场之前,先有徒弟衬托出华山派的正气凛然,从而为岳不群亮相作了一个铺垫。刘正风金盆洗手之际,岳不群大谈做人道德、江湖义气,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掷地有声,为众人所折服。后来,岳不群与人交手,处处保持君子之风,得饶人处且饶人,也令人叹为观止。他明知劳德诺是混入华山派的奸细,却故意容忍,借刀杀人,不露痕迹。如查岳不群不是伪君子,只怕林平之、令狐冲早就惨遭毒手,只因为他要戴着君子的面具处世,也就不敢轻易下手。可见,伪君子纵然可恨,但毕竟做事要给自己留一点余地。
古今中外名著中写伪君子的,可谓不少,有的是官场中的伪君子,有的是情场中的伪君子,但比起岳不群的眼力与手段,恐怕很少有人超过他。因为岳不群文武双全,又有谋略,又有武功,其伪装的本事,居然把历经江湖风浪、见多识广的方证大师与冲虚道长也骗过了,把他称为“正义的象征”。岳不群可谓是伪君子中的“帅才”。
由此可见,岳不群是小人,但又不是一般的小人。他是《笑傲江湖》中最有野心、也最有心机的小人。他终于夺得《辟邪剑谱》,但如愿以偿之后,岳不群又赢得了什么呢?他以阴谋起家,最后死在阴谋之中,他死而有憾。这个伪君子中的佼佼者在人生舞台上演完了最后一幕,留给读者无穷的回味。
野心是诱导人的天性走向深渊的魔鬼。一个人要赶走自己心中的魔鬼,不妨从克制膨胀的贪欲做起,并以岳不群的悲剧为鉴。
宁中则宁中则是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的妻子,武功不凡,“无双无对,宁氏一剑”。她在教令狐冲学武时大显身手,面对强敌时又临危不惧,确实无愧“宁女侠”的美誉。
但宁中则令读者倾心的,不是她的武艺,而是她刚中有柔的性格。
她是一个好妻子,贤惠而温情;她又是一个好师娘,对华山弟子,尤其对令狐冲充满了慈爱。她的刚烈正气令人起敬;她的仁慈温柔委实可爱。
可惜“宁女侠”嫁了个伪君子,她与岳不群朝夕相处,居然对丈夫的阴险伎俩一无所知,一直到真相大白,她才不得不自杀而死。她的自杀,是一个善良女子的自尊心受到莫大伤害之后不得已而采取的解脱痛苦之法。
令狐冲的遇险,真正为他担心的是师娘宁中则。她的心与令狐冲一脉相通。众人都怀疑令狐冲,只有她相信自己徒弟的光明正大,纯净无瑕。
可惜她太少心机,又因为岳不群作伪的本事非同一般,于是她只能以死来结束她本该轰轰烈烈的一生女人的幸福,一半靠在男人身上,这虽然有点贬低女人的自身价值,但事实往往如此。宁女侠虽然有“宁氏一剑,天下无双”的本事,但她在处世上毕竟是被动的,随着丈夫的真面目大白于世,她也无颜在世上活下去。她不是以死殉情,而是因心灵上遭受莫大打击而失去了立足世上的勇气。
在古代,也不乏大义灭亲的壮举。洪承畴叛明降清,他的母亲拒不见这个获得荣华富贵的儿子;明末清初的李香君、柳如是,都是有见识、有正义感的歌妓,她们对丈夫的有辱气节,都表现出女人的刚烈。在这一点上,武艺高超的宁中则却比不上沦落风尘的青楼女子。可见,“女侠”
不一定指武林中的女流,真正的“侠义”还在人的内心深处。“侠”是一种品格,“侠”又是一种气节。
宁中则的悲剧至少证明了这一点。
岳灵珊不知哪位哲人说过:“在爱情面前,任何理论都是荒谬的。”岳灵珊撇下令狐冲而爱上林平之,便是一例。
岳灵珊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的独生女,令狐冲的小师妹。她在《笑傲江湖》中出场时,假扮丑女,由于被人欺侮,林平之挺身而出,为她打抱不平,从而拉开了一场恶战的序幕。
女孩子在少女时代的爱情,大抵带有盲目性,但岳灵珊在初恋时爱上师兄令狐冲却并不盲目,因为令狐冲确有个性,心胸开朗,毫无杂念,是值得岳灵珊钟爱的。岳灵珊爱他也确实情挚意切。令狐冲被师父罚在玉女峰上面壁思过,岳灵珊瞒了父亲,上山送饭,在金庸笔下,这一段写得很有人情味。时间是大雪封山的一个黄昏,岳灵珊突然出现在鹅毛大雪中的悬崖上。为了送饭,她摔了一跤,饭篮掉入山谷,人也险遭不测。令狐冲看了又是感激又是怜惜,责怪她不该上山。岳灵珊说:“我挂念你没饭吃,再说..再说,我要见你。”寥寥数语,把一个纯情少女的爱情心态写得惟妙惟肖。看来他们心心相印,情投意合,爱情之路必然铺满了玫瑰,但事情的发展大出意外,最终岳灵珊竟爱上了林平之。
岳灵珊爱林平之什么?金庸没有细表。这恐怕是小说家很难言述的。富家公子林平之是个狠毒的小人,但他外貌英俊,肯吃苦,受尽折磨而报仇之志不衰,这恐怕也会使少女动心。不过,依我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岳灵珊与令狐冲同门十几载,彼此太熟悉了。爱情本来就追求刺激与新鲜,林平之又是岳灵珊过去不曾见过的一类男人。岳灵珊的爱情的转移,也许与少女心理上这种连她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隐秘的变化有关。
岳灵珊是个深情女子,她一旦倾心于林平之,就会豁出命去相爱,甚至当她发现了林平之的种种古怪行为之后,也不加深究,依旧一往情深,直至死在林平之手下,还竭力为心爱的人辩护。现代人恐怕对此不大好理解,但在古代女子中却是屡见不鲜。
岳灵珊的人生旅程,前一段充满了鲜花,后一段则经历情感上的跌宕起伏。她的死似乎有点不值得,这是局外人的感叹,局内人也许“死而不侮”,这大概就是爱情本身无法言喻的最好说明。
林平之林平之这个人物的命运大起大落,因此读者对他的看法恐怕和我一样,也是先褒后贬,厌恶中略带惋惜。
初看林平之,这位福威镖局的少爷,有七分任性三分正气。他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出手相救假扮丑女的岳灵珊的一节,足见他有几分可爱之处。
再看林平之,镖局被毁,家破人亡,浪迹江湖,身处危境,却浩然正气尚存,艺不高胆却很大,敢与余沧海横眉,至死不肯给木高峰磕头,拼死为令狐冲助上一臂之力,这个少年的所作所为颇令人起敬。
三看林平之,他已投在岳不群门下,浑身上下都是复仇的热血,为了报仇雪耻,“引刀自宫”,终于练成了辟邪剑法。可怜他虽成了武林高手,却又变成一个心理畸形的男人,他恨世上所有的人,包括深爱他的岳灵珊。林平之终于在大起大落中再塑了他的个性,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悲剧人物。
合上《笑傲江湖》,林平之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天真的富家子弟,居然变成虚伪而残忍的狠毒之辈。他杀死热恋他的少女岳灵珊,成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复仇狂。
林平之纵然成了反面人物,但他的所作所为,从封建伦理关系上去分析,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他忍受了极大的痛苦,最终为父母报仇雪耻,不愧为林家的后代;但从今天的道德观念上去认识,他自然只能属于可怜的性变态者。
复仇,是武侠小说中一个常见的主题,但优秀的武侠小说总是通过人物形象的突变来揭示复仇的可怕性。林平之心灵的畸形,正说明金庸小说的境界高于其他二三流武侠小说,由此可见,“金学研究”的产生决非偶然。
刘正风刘正风“金盆洗手”一幕,读来惊心动魄,又令人叹息不已。
这位衡山派的高手突然宣布退出江湖,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一;刘正风不仅退出武林,而且还接受了朝廷授予的参将之职,这是令人惊叹处之二。五岳各派掌门人对此大惑不解,原因是刘正风一向守谨严,为人光明磊落,且武功卓绝,像他这样一个义薄云天的铮铮男子汉居然会希罕一个芝麻绿豆官,会选择一条贪图升官发财的道路,这当然令武林中人大为惊叹而产生怀疑了。
答案是刘正风结交了一位魔教中人。他与魔教长老曲洋由琴瑟唱和而心意相通,于是结为知音。他自知五岳剑派与魔教之间必有一场恶战。
一边是他的同盟师父兄弟,一边是他的知交好友,刘正风夹在当中,左右为难,这才出此下策,以金盆洗手,去捐了一个武官自污。他的苦心只是为了置身于腥风血雨的斗殴之外,不料这种躲避矛盾的办法也行不通。
嵩山派掌门人左冷禅设下毒计,连下杀手;刘正风为了曲洋,弟子死于非命,连妻子儿女都惨遭不幸。这一场戏,表面上是写名门正派严惩刘正风的背叛行为,其实是写出了以左冷禅为首的嵩山派的狠毒凶残,反而激起读者对刘正风的同情,对名门正派的鄙视与愤恨。主持正义的定逸师太终于看不下去,出手相助不成,带领群尼含愤出走。
刘正风为结交一个朋友,弄得家破人亡。读者不免对这种私人情谊的可信性表示怀疑。金庸写刘正风与曲洋,当然有史借鉴,古代伯牙弹琴为钟子期所赏识,成为知音,钟子期卒,伯牙破琴断弦。但问题是刘正风结交的曲洋,是江湖上视为邪教的长老,连定逸师太也认为刘正风不可与武功阴毒的魔教中人相交。对此刘正风自有刘正风的解释:“言语文字可以撒谎作伪,琴瑟之音却是心声,万万装不得假。”因为我辈不知音乐之妙,也无从反驳刘正风的高论了。但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这一名言在这部小说中有了形象的注脚。
金庸后来写曲洋出手相救令狐冲,不愿滥杀无辜,处处为刘正风牺牲妻儿的行为作注脚。曲洋也因为刘正风为自己落得家破人亡而大为内疚,但刘正风依然认定:“此辈俗人,怎懂得你我以音律相交的高情雅致?”他们二人临终之前,琴箫合奏了一次《笑傲江湖之曲》。可见,刘正风与曲洋的志趣与胸怀不是凡人所具备的。
刘正风“金盆洗手”的故事,其实是整部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嵩山派、华山派、恒山派的头目相继亮相,为他们以后的归宿埋下了伏笔,其旨意便是说明名门正派未必是君子,邪道魔教中也有好人善者;而刘正风全家老幼惨遭灭门屠杀的结局,大大增强了这种艺术感染力。
莫大先生五岳剑派中的衡山派高手,居然都是音乐爱好者。
莫大先生与刘正风这对师兄弟,表面上看来相似,都有极高的演奏技能,其实形似而神不似,有地下天上之别。
我们不妨从琴音来识别二人。刘正风,临终前与曲洋同奏一曲《笑傲江湖》而长逝。他奏的曲子乐而不,哀而不伤,正如他的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纵然在嵩山派的围攻下,刘正风依旧临危不惧,言辞掷地有声,那股正气融入琴音之中,自然高雅脱俗。因此他是一个天上人物。
莫大先生则不同。他瘦得像痨病鬼,外貌猥琐,使一把又薄又窄的利剑,剑法怪异,如出洞灵蛇,颤动不绝。他杀大嵩阳手费彬,也是搞突然偷袭,先将剑光罩住对方,其剑法变幻,犹如鬼魅。莫大先生杀了费彬后又悄然退去,真是来去匆匆,给人一种神秘感。
曲洋对莫大先生的高超剑法甚为钦佩,但对他演奏的《潇湘夜雨》大感失望。曲洋如是评价:“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对此也有同感,说:“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由此从琴音的格调来对比,便知莫大先生与刘正风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莫大先生凄苦哀怨的琴音,令人想起阴森森的地狱之声。也正因为莫大先生是地狱中人,他的行踪才会如此神出鬼没。他纵然出手相救师弟刘正风,以后又几次帮令狐冲的忙,并推倒世俗之见,为令狐冲与任盈盈成婚时演奏一曲《凤求凰》,但这一切都是暗中相助,他始终不肯公开露面。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他都不愿显示自己的本来面目。
平心而论,莫大先生不失为一个具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也有古道热肠,也好打不平;但是,身怀绝技的莫大先生,又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从他悲怆的琴音来猜测,莫大先生也许因为自己长相猥琐,也许因为忧郁古怪的性格所致,或者他曾在生活中遭受了罕见的不幸命运摆布,这一些原因不知金庸可曾替莫大先生设想过?
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指出莫大先生面对乱世,处于一种不能进也不能退的无可奈何的境地。凡人处于这种境地,岂不可悲!
左冷禅金庸塑造反面人物很讲究层次。
《笑傲江湖》中最早露面的反面角色是青城派松风观主余沧海。余沧海杀害林平之一家的手段,既狠毒又残忍,而且带有恐怖色彩;但一到左冷禅上台亮相,余沧海也就无戏可唱了。
左冷禅是个有能量的反面人物。他一是打着“名门正派”的旗号,二是仗着嵩山派五岳盟主的地位。他为了实现自己独霸武林的野心,大干杀戮的勾当。左冷禅惨杀刘正风一家,其实并不是因为刘正风与魔教中人曲洋结为好友,而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从而巩固他在“名门正派”中的领导地位。后来,他又暗布埋伏,掳杀恒山派弟子,以蒙面强盗去袭击华山派弟子,手段之卑劣,正合任我行对他的评价:鬼鬼祟祟。
与他争霸的岳不群,是他最大的敌手。这一点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他早就派劳德诺到华山派去卧底。这一手不能说不高明,但他最终还是输给了岳不群,因为左冷禅在“杀戮”上比岳不群有过之而无不及,但若论玩阴谋,他确实比岳不群差一个档次.他手段狠毒,惨无人道,在杀戮刘正风一家时,连天真的小孩子也不放过,无所顾忌地杀人,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但这种恶人缺少耐性,也缺少一种迷惑人的欺骗性,因此他一出场,就让明眼人看出其恶人的真面目。再则,江湖险恶,武林多变,左冷禅企图凭一味杀戮称霸武林,是很难成大气候的。
头儿任我行曾说左冷禅武功了得,心机也深,但终究不是英雄行径。左冷禅其实也不在乎当英雄。他是一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不像岳不群又想摘桃子,又要装门面。因此他在某种程度上更能激起读者的憎恶与仇视。他在残杀无辜上也比岳不群更残忍、更凶恶,在两个“小人”之中要选择一个较好的“小人”,我只能投岳不群一票。
左冷禅的可怕在于他永远不甘心失败,他在败给岳不群之后,不会像慕容复(《天龙八部》中的反面人物)那样发疯。他惊怒之下,冷静退场,时时想卷土重来。对现实生活中的这类“小人”,我们切不可取宽恕的态度。
金庸写左冷禅与岳不群,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揭示反面形象的个性。一个是凶狠成性,一个是道貌岸然,两人终于殊途同归;而共同的命运又揭示了“名门正派”中也有恶人,而“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不戒和尚不戒和尚这个人物,粗看似乎脱胎于《水浒》中的鲁智深,他们都有粗鲁犷悍、敢作敢为的一面,又都是武艺惊人的高手;但金庸写“花和尚”比施耐庵更注重于刻画人情味。不戒和尚的痴情与父爱,都是毫无牵挂的鲁智深所没有的。
金庸写不戒和尚出场一幕戏,十分精彩。令狐冲身受重伤,对他一往情深的仪琳心中着急万分。这时嵩山派高手狄修欲置仪琳于死地,刚一出手,就被一个胖和尚扼住咽喉,这个七尺高的胖和尚正是仪琳的生父不戒和尚。
不戒和尚本来是杀猪屠夫,因为看中了一个美貌的尼姑,心中便产生了奇怪的念头:“尼姑不爱屠夫,多半会爱和尚。”于是因爱出家。后来,其妻哑婆婆因妒出走,不戒和尚居然为她奔走天涯。这份痴情大可列入武林情人辞典。
我喜欢不戒和尚,因为他虽然出言粗俗,但对女儿爱之甚深。他听说女儿爱上了令狐冲,便动用一切手段把令狐冲捉来,为了给令狐冲治病,累得衣裤湿透。不戒和尚的有趣之处,是处处弄巧成拙,他用真气灌入令狐冲体内,害得令狐冲大吃苦头。这种“拉郎配”的把戏,也只有不戒和尚才做得出来。他自称丈人老头,又把女儿的心事在令狐冲面前全部吐露出来,他对仪琳说:“你日思夜想地记挂着他,难道不是想嫁给他做老婆?就算嫁不成,难道不想跟他生个美貌的小尼姑?”害得仪琳害羞不已。真是一个有趣之极的父亲。
不戒和尚与他的醋娘子哑婆婆的故事,也令人发噱。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其实她装聋作哑)生下仪琳之后,一天,不戒和尚抱着女儿在晒太阳。有个美貌少妇见大和尚抱个女娃娃,心生好奇,与不戒和尚说了几句话。不戒和尚天生好开玩笑,几句戏言,居然让哑婆婆大发醋劲,她一怒之下,写下“负心薄幸,好色无厌”八个字,扔下丈夫与女儿一走了事。
由此可见哑婆婆确是个性子刚烈的醋缸子。后来,哑婆婆行走江湖,凡见到男子稍有轻薄之行,就视作棍给予教训,连令狐冲也不明不白地被她侮辱一番。
不戒和尚与哑婆婆后来竟重归于好。金庸这样写,其实合乎逻辑,因为这对夫妻看来大闹矛盾,其实他们有着许多共同点:脑筋都容易搭错,为了女儿的婚事都强迫令狐冲做女婿,在思想上又都是不合常理。不戒和尚比妻子可爱之处,就是更加旷达开放,比如他听说令狐冲与任盈盈已结为夫妻,居然有意让女儿当令狐公子的偏房,这种丈人老头倒是罕见。
桃谷六仙桃谷六仙是六胞胎孪生兄弟。因为他们行动一致,心思相通,连语言与口气也如出一辙,实在分不出彼此,我索性把他们作为一个人来点评。
在金庸小说人物中,桃谷六仙是写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这六个傻得可爱的怪人,为这部波澜起伏、扣人心弦的小说平添了诙谐的趣味。
如若单论武功,桃谷六仙不能不算一流高手。他们武功怪异,六个人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同时出手,常令对手不知所措;但胜负不能仅看武功高低,应以智取为高。在这方面,天真如稚童的桃谷六仙,既无心机,又无谋略,被人作弄了还自似为做了一件聪明事。桃谷六他又往往好心做错事,他们给令狐冲治病,乱治一通,把他治得死去活来。最有趣的是他们的胡言乱语,互相抬杠。比如见了“杨公再兴之神位”,一个说是纪念杨四郎,另一个说是纪念杨七郎,还有一个杜撰出个“杨公再”来,争得不亦乐乎,叫人忍俊不禁。
桃谷六仙见识极低,但个个口齿伶俐,歪理十足。有一次华山派掌门岳不群嫌他们;啰嗦,想把桃谷六仙赶走,便自称自己好静,不想听他们乱说一通,不料此话刚刚出口,桃谷六仙就大谈嘴巴的用处,使岳不群对六兄弟的强词夺理只能甘心认输,闭口不言。
桃谷六仙的可爱,不仅仅在于他们的语言好笑,我欣赏这类人物是因为他们心地极其善良,他们表面上凶蛮得很,其实内心诚实,很讲义气。
为了救令狐冲,恭恭敬敬去请大夫平一指,平一指让他们乖乖坐在船上,他们就不敢乱说乱动。桃谷六仙自称是彬彬君子,这当然是戏谑之词,但他们淳厚的本性,与真君子的胸怀也相差无几,因为他们从无害人之心。
金庸写活桃谷六仙,是借鉴了中国古代话本小说的艺术手法。《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英烈传》中的胡大海,《水浒》中的李逵,都是噱得可爱的戆大。金庸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塑造了六个叫人笑也不是、哭也不是的有趣人物,在剑拔弩张中制造了一点轻松情调。当然桃谷六仙的斗嘴谑语,也只有金庸想得出来。
据《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记载,多胞胎的寿命大多极短,平均五千万对双胞胎中只有一对可活到一百岁。至于六胞胎能同时活到五十岁的,至今还未见到。桃谷六仙居然活了六七十岁,还有这么高的武功,大可列入最新版的《吉尼斯世界之最大全》。
田伯光旧武侠小说中的反面角色,除了奸臣佞人、无赖泼皮,要数采花大盗最令人深恶痛绝。
田伯光在《笑傲江湖》中一亮相,读者便认定他是《三侠五义》中那个花蝴蝶花冲之流的棍;但再读下去,才发现中了金庸的圈套,因为这个出了名的“采花贼”,其实是个假坏人。
新编的《武侠大观》一书中,有一条“采花贼”条目,其定义是指专门利用武功民女。以此来对照田伯光,田伯光实在不够格。正如吴霭仪女士在《金庸小说的男子》一书中论及:读完全书并未发现田伯光有采花之行径。他擒住了仪琳,心生欲念,却未动手动脚。他客客气气地爱慕仪琳,决不做强扭苦瓜之行。
读者对田伯光不反感,是因为发现他有诸多可爱之处。比如他举止坦荡,对自己的欲念并不隐讳;又比如他既重义气又讲信义,他与令狐冲对打,几次可置对方于死地,但因为有约定在先,居然表现出极高的君子风度。当然田伯光最令人可敬的是,他宁可受桃谷六仙“痛加折磨”,拼死不讲出令狐冲告诉他的秘密。当令狐冲问起此事,田伯光只轻描淡写说了痛加折磨”四个字,颇有大丈夫气概。
读者对田伯光有好感,还因为他终于成了令狐冲的朋友。田伯光中毒之后,也表现出不凡的洒脱,他对令狐冲说:“田某纵横江湖,生平无一知己,与令狐兄一起死在这里,倒也开心。”临死前还想与令冲冲握一握手,可见他对自己过去的恶行已有了认识。从气质上去分析,田伯光能与令狐冲成为朋友,也有思想上的联系,尽管他过去有轻薄的行为,但他言行疏狂不羁,有一仲豪气贯虹的气概,也与令狐冲的作为有相通之处。
在一部《笑傲江湖》中,田伯光还是一个滑稽的角色。他为不戒和尚所制服,去寻找令狐冲一节,颇为好看。后来他打赌输了,甘心情愿认仪琳做师父,也有趣之极。
金庸通过塑造田伯光这个艺术典型,写出了一个人的两面性,也说明坏人是可以转变为好人的。
分析田伯光这人物也很有意思。采花贼用强制的手段妇女虽然可恶,但像福公子这类达官贵人,用权势、金钱、用手腕来勾引和玩弄女人,他们算不算采花大盗呢?马春花被福公子占据了身子,还占据了心灵,并且至死不悟。这类达官贵人行径不是比采花贼更令人愤慨吗?
任我行我读任我行的故事,很自然地把这位武林高手与三国时的乱世枭雄曹联系起来。
任我行确实与曹有相像之处。
第一,任我行谈吐豪迈,不拘小节,专横骄傲,处事不合常理,与曹的性格特征相似。
第二,任我行与曹都极有心机,识见非凡,谋略颇高,只讲目的而不择手段,比如任我行骗令狐冲代他坐牢两个月,又比如设计害东方不败,都与奸诈的曹酷肖。
第三,任我行被东方不败囚禁在西湖地牢十二年,受尽种种折磨,都不气馁,居然练成了绝世武功“吸星”,这也与曹起兵后屡次失利而重整旗鼓的雄心壮志相合。
第四,曹打天下时礼贤下士,求才若渴,一旦功成名就,便诛杀功臣荀彧、荀攸;而任我行一方面反对小人吹捧,另一方面又落入谀词的包围之中。这种不能免俗的下场,曹与任我行可谓形似神合。
一个是历史人物,一个是文学人物,但从性格上去探究,我们可以找到他们性格相似的思想根源。</PGN0063.TXT/PGN任我行是个快意恩仇、杀人如麻的男子汉,他的城府与谋略均高于武功,透过这些表层的特征,可以知道任我行是个有野心的人,他想独霸武林、扬名青史,在本质上与曹一统天下、建功立业的抱负是一致的。
他们都不甘寂寞,不甘虚度人生,为了求取功利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忍耐力,可以使用种种为正人君子所不齿的手段。他们一方面显示英武的气概、过人的急智和临危不惧的风度,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凶残、狠毒、阴险与唯我独尊的某些独裁者的性格特征。
尽管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把曹塑造成大白脸,但曹毕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他能够在军阀混战中以弱胜强,统一北方,发展文化,这些都是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任我行的某些性格特征惹人反感,但读完《笑傲江湖》,读者也会和令狐冲一样承认他是一位罕见的大豪杰。任我行在处事上,确有超越常人气度的可贵之处,比如他认为自己生平最可佩服的三个半人中,第一位就是把他关在西湖黑牢中的对手东方不败。这一点也与曹极相似,曹在“煮酒论英雄”中就称赞过刘备是英雄,又发出了“生子当如孙仲谋”的感慨;可见他们都有深远的目光与宽宏的胸怀。
没有这些过人之处,曹与任我行也就称不上是一代枭雄了。
东方不败只要不是一个同性恋者,对东方不败的嗲声嗲气的神态以及关在绣房中学做女人的种种表现,不能不持反感的态度。
东方不败是靠阴谋代任我行当上魔教教主的。他原来只是任我行手下的小头目,后来被任我行一手提拔起来。东方不败利用任我行专心苦研“吸星”,乘机发动政变,把任我行关入黑牢,于是自己当上了教主。
照理来说,东方不败应该吸取任我行的教训,但人类的思想感情并不能完全纳入理智的轨道。他夺取权力之后又对权力失去兴趣,步任我行后尘,对《葵花宝典》着了迷。要学习《葵花宝典》中神奇的武功,首先要“挥剑自宫”,男人变成女人。由于这种性变态,东方不败不仅羡慕当一个女人的种种好处,还迷上了杨莲亭这样一个弄权的小人,于是东方不败终于败得一塌糊涂。
任我行、东方不败的命运,似乎都在昭示一个道理:对武功入迷会毁了一个人。这似乎不可思议,其实正与金庸写武侠小说的宗旨相合。金庸推崇的是侠义而不是武功。如果真正练成了绝世武功而不讲侠义之道,当然称不上是义薄云天的大侠。
东方不败的悲剧比任我行更有典型性。他与杨莲亭的缠绵关系,在点像历史上皇帝对太监的倚重。宦官弄权造成的政治悲剧,可从《笑傲江湖》中领略到。东方不败不理武林中事,任杨莲亭在外胡作非为。与东方不败有生死交情的童百熊,最后惨死在东方不败手中,倒像历史上的忠臣义士被昏君无情处死一样令人悲愤。由此可见,金庸写武侠小说并非只是供读者消遣,如果细细探究,武林中的故事原来也寓含值得鉴的历史教训。
东方不败是个可悲的艺术典型,但他身上也表现出许多不同凡响之处。比如他当对擒住任我行,并没有一剑斩了这个可怕的对手,而是把他囚禁起来,又让江南四友给他送水送饭,这或许是他想慢慢折磨任我行;但东方不败对任我行的女儿任盈盈始终不错,他没有斩草除根。我想他一方面对除掉任我行一事毕竟有点内疚,另一方面他又时时羡慕做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的幸福。还有东方不败与任我行等四人交手之际,也显出他的大家风范。他本来足以战胜四大高手,只因为有同性恋的怪癖,杨莲亭受伤让他分心,以致落败。东方不败与其说输在任我行手中,不如说死在杨莲亭手中更恰当。但可怜的东方不败临死前还在为“宠男”求情,这个武林中同性恋故事读得人又恶心又叹息.向问天东方不败曾对向问天说:“日月神教之中,除了任我行和我东方不败之外,要算你是个人才了。”此论把向问天列为日月神教的第三号人物。
如以武功而言,这排列也算妥切,但如从一个人的人品以及各方面来衡量,向问天其实还在任我行与东方不败之上。
应该承认,日月神教的三位主角确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武功特高、性格倨傲、又具谋略的一流人物,尤其在只求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一点上,更是如出一辙;但比较而言,向问天是个可交的人物。
向问天在魔教中与曲洋并列,他自然比不上曲洋脱俗。他自称“天王老子”,性格凶悍不驯,但究其思想境界,向问天又对名利看得比较淡薄。他几次出手相救令狐冲,只因为这个年轻后生仗义,够朋友。他后来与令狐冲结为兄弟,情同手足,他劝令狐冲当日月神教教主,令狐冲不允,向问天发表了一席高见:“名门正派中也有邪恶之辈,魔教邪派中也不乏好人善者。你一旦当上教主,只要对内整顿,也可让邪教转化为正教。”
这种思想境界自然是东方不败,任我行所没有达到的。
金庸写向问天出场极有气势。他是一个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纵然双手之间系着一根铁链,依然手持酒杯,开怀豪饮。他出手如风,功夫好俊,谈吐爽朗恣肆,像个粗人,其实应变能力极强,比如正邪两派人物追杀向问天与令狐冲,向问天故意说自己中了飞锥,似乎身受重伤,急得令狐冲大惊失色,待追兵近,向问天随手使出“满天花雨”的暗器,将敌手全部杀尽。从中可见此人的狡诈与老谋深算。
向问天神力惊人,但不是勇而无谋之辈。我以为他有一点像明末农民领袖张献忠,只是他的野心没有张献忠大。《笑傲江湖》收尾时,向问天收敛了霸气,谈吐文雅了许多,似乎真的已经改邪归正,其实从艺术典型而言,后期的向问天反而失去了光彩与特色。
金庸写向问天,处处与令狐冲对比。令狐冲也是疏狂豪爽之辈,但其一言一行决不违反做人原则,宁可玉碎,也不使用任何卑鄙的手段;向问天则完全不同。由此写出两人思想境界之高低。在某种意义上说,威风凛凛、武艺惊人的向问天只能是令狐冲的一个配角。这便是“武”与“侠”之间的最大差别了我无意间看到的,感觉经典至极,把笑傲江湖剖析得实在是入皮入骨,也算无人能出其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