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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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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后记啦!

我知道你们有点想扁我,而且这种想扁的心情已经很久了,我能体会。不过别傻  了,你们当然扁不到我,顶多只能摔摔你们租来或买来的书聊表悲愤一下喽。

  如果没去翻翻以前的序出来看,还真忘了我似乎对你们承诺过她——孟红歌。

好啦,现在有心情写她了,发觉她不是那么难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为她是呢,真  是误会了。

写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这个故事的雏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从“妹妹”这个身分上去破题着墨,差别只在如何写出令我满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  白家,配给卓然,是我比较喜欢的设定,就写了。

  第一个版本是打算将她配给收养她的粱姓警官本来应该有的儿子,也写了一万多字。

不过每次拿出来瞧,都会愈瞧愈无力,觉得故事性太弱,写来无聊也老套,后来就舍掉  了。而后又想出许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废,直到这一次,终于搞定。

  如果我在书中曾经承诺过要写某人,大抵都是已经为她(他)描绘出故事的雏型,

  只差认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几年,我不再轻易说要写谁了,省得你们等书等到气闷,而我也一边发懒一边愧  疚的不好过。什么都不要说,少我一张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无事不是很好?

配角为什么吸引人呢?因为他现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确目标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无论如何都能写出读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会因配角名字不同  而特殊起来,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设定,怎可能会有耳目一新的结果?

  “故事不同呀!写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实大同小异,作者能变化的实在不多,

  读者还是会理直气壮这么说。

以消费者的立场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务。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脑袋只有  一颗,思绪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脑袋空空。

我以作者的身分语重心长的告诉你:我们极愿意满足你们对小说的各种要求,但是往往唯一能做到的只有让配角当主角罢了,无法同时兼顾“配角当主角,而且还写得霹  雳无敌好看到经典、到爆”这东西。

除非作者早有替配角设定故事的打算,那么专程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会好看一点。若  没有,干嘛去讨勒?只会讨来失望罢了。

所以我的铁石心肠其来有自,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呀!感动吧?这绝对不是我贪懒的  借口喔,我是真心替你们的权益着想喔!

  了解了之后,你们以后应该不会盲目的讨书了吧?有些人还是当配角比较适合啦!

像那个刘若谦啊,我怎么也写不出男主角的感觉,也不想配任何女子给他终结单身。他  维持这样比较刚好啦!对不?

  反正呀,你们想你们的,我写我的。有些人我会写、有些人我不会写啦!

之前有读友寄来“最想看席绢写的人物”票选结果,里头打得最惨烈的是李举鹏与莫靖远。在这里我先说一下:这两位家伙,性情上有七成相同,若我会写,只会写其中  一个,就这样。

  好啦,后记也写完了,再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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