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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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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收藏席绢席绢小说全集我的蓝第二章  天长地久,你的牵绊,我的拘束,爱情的牢狱之灾。

  虽然从来不曾预期爱情的样貌,也没有别的经验可做比较,但罗蓝觉得能眼莫靖远共同经营爱情这块领域,是件很幸运的事。

  是的,他很帅,相处时赏心悦目,是这份情感的福利之一。

  当然,他很有质感,举止优雅,动作精准而规格化,简直像橱窗里陈列的假人,假得让人想破坏他的气质,也是这份情感附带的福利之二。

  还有,他虽然从小没有让人在他身上强加着「天才」的注记,但他的脑袋其实非常好,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观察力更是敏锐得惊人,有时她差不多要怀疑这个王子是不是练有读心术,似乎只要他想,就可以把别人脑中正在想的事猜个八九不离十……所以,能近他身,探测他的「异能」,是她的福利之三。

  最后,福利之四,是他很忙。忙着繁重的功课之外,还要忙着工作,所以两人注定要聚少离多,正好符合她的需要……可能,也恰恰符合他的需要;所以两人才会兜在一起,决定谈一场短暂的感情。

  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黏腻到教人难以忍受,也不必担心这份情感会拖到索然无味、无言以对,因为在彼此厌倦之前,他们就会结束。

  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跟他谈恋爱。没有告诉他,是认为他应该不会在意。

  「妳在想什么?」他轻抚她头问着。

  「为什么这么问?我正在看书呀。」她晃了晃手中的书说道。

  今天天气非常棒,温度难得的爬升到摄氏十五度,太阳也出来了,所以莫靖远在上完早上的两堂课后,便来到她的住处,约她到哈佛广场走走,买书也看书。花了一个半小时挑书,已经是中午,他们找了家小餐馆吃饭;因为阳光很优,所以两人就坐在餐馆外头,享受食物、阳光,以及书本。彼此相伴,却又不相干扰的做着自己的事,以为将会在这样的气氛下,安静祥和的过完一下午,直到黄昏,直到风起,天气再度冷了起来,他会送她回家,然后在门口吻别,接着,拜拜。

  可是并不,他开口了,在不知道注意她多久之后,这样问了她,问她在想什么,不相信她专心看书。他又说了:「如果我猜错了请纠正我,我认为妳此刻比较像是在瞪着书本发呆。」

  「才不,我看书时表情一向呆呆的。你不知道我们这种人人称羡的天才,另一个别号就叫书呆子吗?」她下巴神气的扬起,就是不想让他知道他的观察力果然精准到吓人。

  「哦?」莫靖远缓缓将桌上的书签拿起,放在他看到的那一页,然后书本合上一副像是打算好好跟她长谈的架势,然后他问道:

  「那请妳告诉我,妳手上那本《遗传学新论》讲的内容大概是什么?」

  「还不就是课堂上讲的那些,介绍DNA的复制与修补、基因突变、遗传讯息的储存与表现、遗传控制等等……我需要继续说下去吗?」

  「不用。」他笑着摇头。

  「承认你猜错了?我没有在发呆的。」

  「我没有猜错,只是问的方式错了。」

  「你就是猜错!」她下巴还是抬得很高,就是不想承认他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么不讲理,但对他不讲理却显得好容易,也好快意。

  「对妳所学的专长部分要妳说得滔滔不绝想来不是问题,但妳脸上却有着茫然;那茫然不在于妳对书本的不感兴趣或看不懂,可我却也说不出来由,只觉得妳此刻的心思并不在妳眼睛所待着的地方。蓝,妳的硕上课程已经结束,对于下一步,妳有什么打算?」

  「打算?」她一怔,没料到他居然知道她课程已经修完,也注意着。

  「还是,没有打算正是妳茫然的原因?」他又伸手摸她的头。那只修长而好看的手,不摸她红扑扑的白里透红脸颊、不调情她藏在发里诱人吮含的耳朵、不亲吻她粉红色的少女唇瓣,就只摸着她头,像是爱上了她那头在阳光眷顾下黑得发亮的及肩秀发,即使那头黑发并不柔丝水滑,它是直的,但其实带着一点自然卷,所以发尾部分常是东翘西翘地,谈不上特别,也称不上美丽吧。

  「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一星期没洗头了,你还能摸得下去吗?」她天外飞来一笔问着。

  他手一顿。以为他会很不动声色的、但非常快速的把手收回去,并且努力维持贵公子该有的优雅,绝不让人发现他有一丝丝失礼与狼狈……

她猜错了,他没有。他手顿住,是因为正专心在看她,以一种好气又好笑的目光瞅着她看,手非但没有抽回去,反而  「啊!」她突然叫出来,因为他那只向来有礼而且尊贵的手掌正在做着不可饶恕的事在她头上乱拨乱撩,把她的头发搅成鸟窝!

  贵公子是这么当的吗?这人有没有身为贵公子该有的矜持道德呀?她很想开口问他,把他问到无地自容最好,可是因为她正忙,忙着反攻回去,也忙着笑,于是这个念头便没机会付诸实行了。

  想反攻,谈何容易!这时候身高的不同与手臂长度的差异就是件很血淋淋的事了,因为她根本构不到他的头,两只爪子乱挥乱拍的,顶多只能把他身上原本平整的毛衣给拉皱,再也没能有更多漂亮的战绩。

  她笑,也看到他笑,极之真心的;他眼中有她,专注看着,也为了她的张牙舞爪而笑,带着罕见的顽皮模样。不知为何,这样的他,让她笑得更开怀。直到她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拍向他毛衣的爪子变得虚软无力,他才停止这场笑闹,将她拉到自己怀中,牢牢搂好,不让她像只虫子般的蠕动,担心她会一路蠕到地上去瘫着。等她顺过气后,才把微温的开水端来喂她喝。

  她躺在他怀中,身子放得软软的,不理会自己的鸟窝头,声音低低的问道:

  「为什么今年二十四岁的你,今年才硕一?」

  「快二十岁时当完兵退伍,来美国读大学,接着读研究所,二十四岁读硕一,很合理。」

  「你当兵?!」这个讯息让她跳起来。「那你一定是台湾特权阶级里的异类。」

  「只异类了一半。我那一年多的兵当得很轻松。」

  「我不明白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去当兵,可是至少你跟其他有特权的人不同,这让我很佩服你。」

  「那么,为了保有妳对我的佩服,我还是别跟妳说为什么我会在高中毕业后跑去当兵吧。」

  她嘿嘿直笑,为了防止自己忍不住问出口。就算好奇,她也不要问,不喜欢他吊人胃口的姿态,超讨厌的,不想被他钓成功。

  「今天天气不错。」她别开眼,不跟他对视,伸出一只手指向蓝天。

  「胡说,今天天气坏透了。」他帮她调了个舒适的位置,完全贡献出自己的胸怀给她当枕头,方便她伸展脖子望向天空。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哪里坏透了?」她白他一眼。

  「妳的脸色坏透了。」他轻点她软嫩的粉颊说着。

  她一怔,这才知道他方才由着她闹、陪着她闹,只是为了松弛她的防备,其实一直把她脸上的茫然放在心底,也打定主意要弄清楚。把她搂在怀中,是为了让她觉得舒适,也是为了不让她躲开。

  「靖远……」她第一次叫他的中文名字。以前不是戏谑的叫他「王子」,就是直接叫他Eric,而此刻,她只想叫他的名字。

  「嗯?」

  「是的,我很茫然。我觉得无所适从,我的心情坏透了。可是我不想跟你告解,你只是我的男朋友,不是我的人生,你不能完全了解我,正如你无法代我过我的生命。」

  「我是无法代妳过妳的生命,但我可以在仍然陪着妳的时候,听妳说话,让妳觉得快乐。」

  「这样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她不解,忍不住问:「你总是这样吗?想法子让你身边的人满足快乐?那你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像是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所以莫靖远没有马上回答。想了一想,笑笑的回答她:「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虽然许多人都以为什么都有的我,应该富足到想不出世上有什么是我觉得欠缺的了。」

  「你缺什么?」

  他不答,反问:「妳缺什么?」

  面对这个不肯吃亏又记忆力好得惊人的男人,她完全放弃挣扎。说道:

  「我不缺学校读,不缺全额奖学金,不缺对自己能力的了解,我只缺……对自己未来的肯定。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定得走那样一条路,读完博士,然后进入世界知名的大公司,主持一个研究中心,每天沉浸在一堆研究中,或许是专注于基因工程的破解,或者是想尽办法让女人脸上的皱纹可以少一条……我觉得很悲惨,好像天才就只能走向那种合理的结局。」

  「妳觉得无聊?」

  「不能说无聊,只是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时,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我只能那样做?」好吧,说到这里,她承认了:「是的,我觉得无聊,觉得抗拒。为什么一定要专精?为什么一生只能专注在一件专业上?我又不想当权威。我想要学习的事物太多太多,可最后一定是落得什么都不精的窘况,我怕我承受不起那样的结果,我更怕把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虚掷浪费,这是很糟的。」不知不觉,居然把所有的心事都说出来了。她拍拍头,无奈的看着他,叹气道:

  「这个学期是我这一生最空闲的时候,所以我才会开始想这些有的没的吧。如果眼前有山一般高的书本必须学习,我想我就不会想太多了。」

  「那不好。」他摇头。

  「为什么不好?」

  「因为那么一来,我们就不会恋爱,妳不会有空理我。」

  她再度怔住。这人……一直都知道她是怎么愿意眼他走进这一段感情的,是吗?他知道,而且毫不犹豫的立即把握住,完全没有其它的胡思乱想。

  「靖远,请你告诉我,除了天时、地利恰好之外,你选我当你短期女友的原因是什么?应该不是只为了我不会黏你、不会让你后患无穷吧?」

  天时,指的是他目前还年轻,还是学生,在尚未正式进入家族事业里去卖命前,他有一点时间可以过自己悠闲些的生活,包括谈一场甜甜的小恋爱当消遣。

  地利,指的当然是这里美国、异乡,不必受人目光注意、指指点点的地方,可以活得像个平凡人,也得到充分的隐私。

  「妳该自己想的。」莫靖远这么说着。

  「为什么?」她听了愤愤不平起来,尤其明白他打算就这样打发掉这个问题之后。

  「因为妳是个天才少女呀。」他还是笑。仿佛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正暗暗磨着爪子,企图把他脸上的假笑狠狠刮下来。

  非常好!他把她的心事都摸透了,可她却还是对他一无所知。不,也不能说是一无所知,她有些赌气的说道:「没关系,至少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是当然的呀,不喜欢,为何要与妳交往。」他眼神温柔,不隐藏也不闪躲,反倒她没来由的害羞起来,不敢再与他直视,眼睛别了开去。

  躲开他的眼后,对自己的孬样觉得生起气来,让她很想很想扳回一城。如果他不要再笑下去,不要再那么温柔的看她,也许今天就是到此为止,不会有以下这类完全没有考虑后果的对话产生了……

  「听说男生在皮夹里准备保险套是一种礼貌,是这样吗?」她眼睛不敢看他,只盯着他围在她腰上的双手,恍惚想着他这双手多么好看。

  那双好看的手似乎轻轻震了一下,很细微,让她怀疑只是自己心跳太快的错觉。是错觉吧?

  「妳想参观我的皮夹?」他的气息热呼呼的吹在她耳畔。

  「呀……呃……」不行,她要振作!「对呀,我没看过保险套,想开开眼界。」

  「那妳可能会失望。」他笑了。「因为我的皮夹里没有那种令妳好奇的物件。」

  「这样可以吗?如……如果突然有艳遇了,你怎么办?」

  「亲爱的,我们何不一起来研究看看该怎么办。」诱哄,魅惑,仿佛有某种势在必得的况味正在弥漫。

  这个男人在邀请她呢!她心蓦地揪紧,什么话也讲不出来;而且她震惊的发现,即使她现在说得出话,肯定也不是跟拒绝有关的辞令……

  他没有马上行动,虽然身体渐渐紧绷起来,但仍是静静的看着她,约莫有两分钟之久;他在等她拒绝。

  但她没有。虽然表情带了些惊慌失措,可是粉红的小嘴除了微颤外,没有其它的示意,没有任何可称之为拒绝的动作。

  对性,她非常惶恐;对他,却不。答案非常明白了。轻抖的小手俏悄滑进他炙热的大掌里,由着他把自己温热起来,一路热到心口,怦怦地发烫。

  然后,他牵起她小手,以一种优雅的克制,徐缓的付了餐费,单手抓起两人所买的书后,大步往他车子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把她抓得好紧,紧得让她觉得有些痛。他也在紧张吗?

  不管他紧不紧张,这个想法至少让她感到好过许多。

  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发生在她的宿舍。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他住的地方那么远。情欲是一种冲动,禁不起一个小时车程的折腾与消耗。车上?不,完全不考虑。旅馆?想都没想过。所以当她建议到她的住处去时,他没有反对,油门催得飞快,不到三十分钟就到了她住的地方。

  「我们真古板,对不对?」当他们能好好说说话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之后了。

  各自洗完澡,简单的在衣衫不整的情况下吃了微波食品当晚餐后,他们又回到温暖的床上,体肤相触,亲昵靠在一块,不为了酝酿下一波激情,只是想贴近,分享体温,也分享彼此身上的味道。

  「是吗?」就着床头一盏小灯,他随意翻看着她放在床头柜上的书。大多是生物、遗传、免疫学之类的专业书籍,满满的专业术语,文字之艰深,不是一般人能看得懂的。

  「我不能想象在车上做爱。虽然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方便,也因为刺激。」

  「这么说来,我们是古板没错。」他漫应。

  他在看她的书,而她在看他。

  洗完澡的他,头发半干,有些凌乱,使他俊美的脸孔不再显得文质彬彬,反而添上几分狂野。没有穿衣服的他,肩膀宽阔,胸膛厚实,小腹甚至结有六块肌肉,此刻虽然是放松的半躺着,但那肌肉的形状仍是隐隐浮现。真是非常有看头……男人的身体都是长成这样吗?当她这么想时,也问了出来。

  「我不清楚。」他睨了她一眼,右臂横张,将她圈入腋下,收拢她于自己的胸膛上,才又缓慢地道:「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也许妳这辈子会有许多探索的机会。到时再请妳告诉我这个答案吧。」

  「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答案。」她眼睛眨了眨,望向天花板想了一下,很肯定的这么对他道。

  「哦?」洗耳恭听。

  「下一个男人,我还是会找像你这种体格的,结实、美丽,而且绝不健美得太夸张,这样对我来说刚刚好。其他太壮或太垮的,我都无法想象。所以我现在就知道未来看到的男性体格都差不多会是你这样的。」

  他浅淡笑出声,语气听不出高兴还是恼,说道:

  「我是否该为妳的肯定而备感荣幸呢?」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是没有意见啦。」她窃笑,迎上他正在看她的目光,不确定那里面是否带着点不悦,而这,不知为何竟让她觉得很开心。

  对于这个话题,他们都聪明的没打算继续说下去。他放下手边的书,打算再翻下一本。罗蓝瞄到他的动作,突然想到什么,趴在他身上,伸长手从床头柜上抽过一本书,然后问他道:

  「莫,你看诗吗?」

  「诗?」莫靖远顿了下,眼光放在她手上那本诗集。不明白一个生物科学研究生的住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那是哪一家上市公司的名字吗?」

  「你明知道不是!」她横他一眼。

  他低笑,回她道:「不,我不看诗。」

  「在你们学商的人眼中,文学这种东西很没价值吗?」

  「不,任何可以当作商品贩售的物件,都有它的价值。我想每一个学商的人都会这么告诉妳。」

  「那你呢?你的看法呢?」

  「我吗?」他看着她,这个美丽聪明且青春洋溢的女子,此时此刻在他怀中,也在这当下属于他,虽然可能在无法预期的下一刻飞逸而去,但现在,她是他的。「我只能说,文学不是我的兴趣,但我不会因为兴趣不在那上头,便否定它的价值。妳喜欢诗?」

  罗蓝叹口气,柔嫩的脸颊不自觉的轻轻在他胸膛上摩挲,不知道自己此刻显得多么迷惘。

  「我大概是喜欢的吧。小时候,家里让我背诵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然后是诗经,为了训练我的记忆力。对我父母来说,这些只是训练我的过程之一,我不必对诗文产生兴趣。而后英文、法文的学习取代了古文的背诵,一件又一件功课紧凑的排在我的课表里,把我塑造成今天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喜欢读诗的,即使我并没有诗才。我买诗集,各国的诗都买。有些诗读起来无法理解,但董仲舒说过,诗无达诂嘛,诗读起来有感觉就好了,不必一定要把每一个字都拆解得清楚明白。」

  「是这样吗?文学真是玄妙。」他放开手边的书,双手转而耙梳她的秀发,由前往后梳去,让她美丽的脸蛋完整呈现。

  「你有兴趣了吗?你愿意跟我一同看这本新买的诗集吗?」她突然兴致勃勃起来。

  「抱歉。我没兴趣。」

  「那你做什么表现得好像有的样子?还说文学玄妙呢!」

  「妳是天才,居然听不出来我只是在客套吗?」他扬眉,好诧异的样子。

  罗蓝声音一噎,静静看了他好久,先是讲不出话,而后眼神转狠,不知道在阴谋些什么。而莫靖远不知道是神经忽然变得大条还是怎地,也静静的看她,气定神闲得不得了。

  「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她下巴扬高。

  「我被赶了吗?」

  罗蓝嘿嘿一笑。「没赶过男人,想从现在开始练习。」

  「这么无情?」莫靖远叹了口气,没有反抗,乖乖的掀被下床、着装。

  虽然眼睛闪也不闪,正大剌剌的欣赏着年轻精壮裸男穿衣的美好画面,但她口气可无情了:「抱歉,我不是商人,不习惯客套。」

  他穿好衣服,从头到尾没有试图努力争取自己留下来过夜的机会。只问:

  「下次见面什么时候?」

  她眼睛眨呀眨的,笑得好诡异。「我会让你知道。」

  他定定看她,绕过床尾,走到她躺的这边,给她一记吻别。「我走了。」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三大谎言,4:00~4:30p.m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不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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