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传第二十六章捏爆赵良青 其他书友吐血推荐:
第二十六章捏爆赵良青 芙蓉大惊道:“你是要?”
赵良青道:“我要用了她们,从今天起,这些人都不能再出现了。()”
用!极为冷酷的字眼,仿佛是将她们当作物品来看待,而事实则更加冷酷,他不但将她们当作物品,而且还是消耗品。
“门规不是不允许使用此法吗?”芙蓉身体一颤,知道他是要用云雨门中一种狠毒的功法,将那几个少女元阴之气抽尽,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方式,已经是彻彻底底的魔道,所以被云雨门严厉禁止,若非人发现,那就是天下公敌,死路一条。
双修派,自古以来便是道家正统的流派,《小云雨诀》也不是什么邪恶的功法。但修炼此道,需要比修炼其他功法更大的毅力,否则心意日渐为欲念所侵,往往沉沦魔道,将之变成了魔功。
赵良青道:“不用这个办法,怎么快速突破,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难道你就不恨那小子?等我贯通带脉,突破炼气第六层,便可以御器,用飞剑刺杀了他,也算替你报了大仇!”
提起李青山,芙蓉立刻狠下心来,连衣服都不穿,就这么走向门外,赵良青就这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芙蓉刚刚走出门外,一只带着利爪的大手就捏住她的喉咙,发出一声脆响,她便软倒在地,焚尸血炎安静的蔓延上来,只是一瞬间,就将之完全吞没,化作一具白骨。
芙蓉的气息消失了!
赵良青忽的睁开眼睛,厉声喝道:“是谁!?”声音在地宫里回荡。
赵良青警惕到了极点,却见李青山推门而入,年轻的脸上带着轻松的笑意:“是我!”他已完全恢复了人形,气息也是炼气一层的气息,和今天晚上大闹云雨楼时候一样。
仇人见面分为眼红,赵良青红着眼看着李青山,低吼道:“你杀了她?”
“是,我杀了她,抱歉打扰你的好事,我先走一步了。圣堂”李青山说完,竟又这么退出房间。
“还想逃!”赵良青从床上弹起来,扑向门外,甚至顾不得去拿一旁的百宝囊,他现在对李青山恨到了极点,只欲除之而后快,区区炼气一层,怎么可能是他这炼气五层的对手,纵然是空着手,也可将之轻松击杀。
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赵良青刚冲出门外,猛然转头,只见一个血炎凝成的骷髅头,从左侧向他咬了过来,没有任何灼热的感觉,他却本能的感到这血炎的可怕。
狂涌而出的真气,在幽深的长廊里掀起一阵狂风,赵良青提起右掌,凝成一个真气大手印,一掌将火焰骷髅拍碎,正欲抢攻而上,他却忽然站定,像是被钉在那里。
比面对火焰骷髅恐怖十倍,杀气妖气,巨浪般一波波的从身后涌来,他感觉只要动一动,就会被潜伏在巨浪下的怪兽吞没撕碎,后背冷汗沁出。
这时候他看清了,那个血焰的来由,一具小骷髅站在他的面前,眼窝里血焰升腾,却没有再攻上来的意思,而是望向他的身后。
身后有什么?
他被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惧感攥住,但是他在心中咆哮着,他不甘心,他是炼气士,前程似锦,只要突破炼气六层,云雨门中就有一个很好的位置在等着他。他很后悔,后悔为什么不缓一缓,带上百宝囊,而要以这赤裸之躯迎击这样的恐怖。
他缓缓的转过头来,然后见到了恐怖的真容。
仿佛黑铁铸就的庞大身躯,狭小的甬道无法容纳,只能蹲在那里,蹲伏在黑暗中,比黑暗更黑。赤色长发披散垂落,既像是燃烧的火焰,又像是流淌的血色的瀑布。一双铜铃般的赤红眼眸,将他慑住,动弹不得。
死定了!
这个念头,有生以来第一次,无比清晰的浮现在赵良青的脑海,但是求生的本能,催动他反抗的意志,他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转过身来,他竭力调动体内每一丝真气,来迎击这恐怖的怪物。圣堂 他并不想真的同这怪物决一死战,而是打算以真气拍击,借助反弹之力,逃向甬道的另一头,那小骷髅虽然诡异,但他自信可以对付的了,而这怪物的身躯如此庞大,在甬道中移动定然不便,他就可以从甬道的另一处暗门,逃出生天。
还有机会,还有希望!
赵良青的动作戛然而止,狂喷出鲜血和碎裂的内脏,他不能置信的低下头,一只巨爪抓住了他,以他根本无法反应的可怕速度,然后将他缓缓举到眼前。
仿佛一只刚学会捕猎的猫,正在研究自己抓到的第一只老鼠。
痛苦让赵良青的思维近乎停顿了,自己怎么会遇上这样的事?自己不是追一个炼气一层的小炼气士,追出来的吗?怎么会遇到这样的怪物。
心念一动,他艰难的道:“你、你是……李青山?”
“正是在下!”声音有如金属颤鸣,又如岩浆在即将爆发的火山下面涌动,低沉的说出一个事实,一个令赵良青无法相信的事实。
李青山确实在感到惊异,因为太弱了!赵良青简直是太弱了!他在人类形态时,面对赵良青所感到的强大压迫感,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他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将这个炼气五层的炼气士,像虫子一样捏死。
原来是我一直以来,对自己太没自信了吗?李青山这么感慨。
“饶……饶了我!”赵良青艰难的道,口中不停的涌出鲜血。
“想得美!”李青山手上用力,“嘭”地一声,手心爆开一团血雾,握肉成泥。
焚尸血炎涌上来,将每一滴血液,都化为火焰的一部分,完美的清理了,被李青山搞得一塌糊涂的杀人现场。
李青山恢复人形,站起身来舒展了一下筋骨,自语道:“亏我这么将你当回事,原来不过如此。”
小安并指如剑,散落一地的碎骨,忽然就颤动起来,飞进他手中的百宝囊中,完成了毁尸灭迹。
像是走进自己家门一样,李青山走进地宫中那间豪华的卧室,或者说练功房,从床头拿起两个百宝囊塞进怀里,又仰头研究墙上绘就的十几幅巨型春宫图,然后做出评价:“画的真难看!”
小安将赵良青和芙蓉散落的衣物也收了起来,犹豫了一下,没有收拾床铺,细心的处理掉许多细小的痕迹,好让现场看起来更像是二人畏罪潜逃,而非是被杀掉。
这种事,李青山是做不来的,确定了再没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问道:“好了吗?”
小安一颔首,二人就原路返回,悄然退出了云雨楼。
回到山上时,刚过了四更天,李青山也不点灯火,就着透过纱窗的月色,检验此行的收获。
一百二十万两银子,与一堆的金银器皿,是芙蓉多年的收藏,以及赵良青掌管云雨楼,多年积攒下来的收入。
几张灵符,没有一张是杂品的,至少都是下品,还有两张中品。
五十多颗凝气丸,瞬间就将李青山消耗掉的凝气丸,给补充了回来。
几颗鹅卵石大小的小石头,蕴含着纯澈灵气,想必就是传说中的灵石。
然而这都不是此行最大的收获,最大的收获是从赵良青的百宝囊中,搜刮出来的一把晶莹小剑,剑长不过一尺,没有剑柄,通体晶莹,华光流转,明明是金铁,却仿佛有玉石的质地。
李青山将小剑捧在手心,细细观看,感觉轻飘飘的,却有一股极强大的灵气在其中流转,更胜过他腰间的缭风刀,是一件中品灵器。
不过连剑柄也没有,要怎么使用呢?李青山忽然想起了那位飞龙长老,又想起了王朴实那支黑漆漆的铁尺,莫非此剑也是用来御使的。不明所以,只得先收起来。
李青山心中大畅,果然还是邪道来钱快,人间真是个好地方,若是呆在山林中,哪来的那么多丹药好吃,修行的速度绝对要慢得多。
虽然妖魔修行,动辄以百年计,但他相信,只要这么干下去,他可以将时间大大缩短。
今夜一战,给他增添了不少信心,不管卓智伯这个开辟了气海的六层炼气士有多么强,他都有信心与之一战。
“卓智伯啊卓智伯,你的百宝囊中,又会有什么好东西呢?”李青山舔了舔嘴唇,满怀恶意的揣测着。
当真是,人有害虎心,虎有伤人意。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少年走出深山,一鹰飞腾于天上,一狼奔走于身前,它们是少年自小的宠物和玩伴,为他捕捉猎物,消解孤独,陪他走过了许多艰辛的岁月。
当少年奉天承运,拿起宝剑,鹰与狼便化身妖魔,随他征战九州,助他击败无数强敌,度过许多灾厄。
直到少年,横扫六合,定鼎九州,称约真龙天子。他麾下名臣如雨,猛将如云,后宫三千,富有天下。
但是没有任何人,任何他的同类,能超过他对这两位最忠实的朋友的信任,他将它们封之为王,赋予它们亿万人之上的威权,在龙御归天之时,嘱咐它们守护这个王朝。
这便是鹰狼卫的由来。
对了,这个王朝,名为大夏。
我喜欢“大夏”这个名字,五千年文明的开端,它的开创者大禹是个神话人物,而他后面的家伙,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做人,不能再像他们的先辈那样,补天造人,御女三千,呜呼哀哉。
大夏这个名字本身,就像是神话和历史的分界线,同时作为开端和终结。而更妙的是,其存在备受质疑,这种似是而非,或有或无,开端终结之处,便是这本小说,乃至于我的容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