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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一年之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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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夫人的性情好,受了都督的冷落也一句埋怨都没有,但正因妻贤,都督才更应该惜福才是。哪有除夕夜不陪亲眷守岁,要去陪死人骨头的?

  但杨氏只是下人,她守着下人的本分,只能心里干着急,嘴上却不能说,眼睁睁地看着暮青往书房去了。

  暮青看似去了书房,到了书房门口却没进去,而是折道一转,往后园去了。

  步惜欢等在阁楼里,今儿是除夕,他来陪暮青守岁。

  两人见了面,暮青却没心思温存,开口便道:“元谦还没有消息。”

  这半年多来,朝廷收了青州的兵权,清剿了青州山里的乱党分舵,安定了青州之局。晋王这半年多来一直关押在天牢里,晋王府也一直被围着,朝廷曾以晋王的性命要挟岭南王进京,岭南王抗旨没来,他料定朝廷承受不了晋王死了的后果,因此有恃无恐,拒不来朝。但他也不敢兴兵起事,怕惹怒了朝廷,当真屠了晋王府满门。因此,朝廷和岭南就这么僵持着,一直僵持了半年多。

  而这半年来,元谦一直没有消息。

  事败之后,元谦既能谋划刺杀元修,却没有转移青州分舵的战马,像是已经弃了青州似的。而他在何处,朝廷一直没能查到。

  “有没有他的消息都无妨,不必寻他,他自会现身。”步惜欢倒沉得住气。

  暮青望着他,问:“你是说阅兵之时?”

  步惜欢笑了笑,“和亲之选已定,呼延昊必会寻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要求来京,亲自接和亲之女出关。当初约定由你送嫁,因此他要求来京的时间必在阅兵之时。重视和亲是假,他与晋王一党有勾结,另有所图才是真的。来年三月,水师阅兵、辽帝来京、和亲送嫁,想想都知道盛京城里该有多热闹,这等浑水摸鱼的大好时机,你说元谦可会放过?”w.xqqs⑧.coΜ

  “元家也能猜到元谦会在那时现身吧?”

  “自然。呼延昊入京是有所图谋,元家也需要他将元谦引出来,因此朝廷会同意辽帝入关,只是会限制其所带的兵马。”

  说白了,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罢了。

  暮青却沉默了半晌,再出声时,声音已沉,“西北军这半年多来一兵未动,元修似乎在等草原一统的那日。你说……他会不会也料到了元谦会在何时现身,因此才未干预关外的局势?”

  步惜欢闻言笑容未改,安抚暮青道:“元修乃性情中人,他视元谦为大哥,元谦却算计他的性命,他心里憋着许多话,想等元谦现身,亲口问他一问也在情理之中。”

  这缘由暮青懂,但她也知道,元修戍边十年,忠于家国,他将西北的百姓看得甚重,而今眼睁睁看着草原一统,看着野心勃勃的呼延昊称帝,看着关外崛起了一匹虎视眈眈的狼,这绝不像是元修会做的事。

  暮青理解元修的苦,不想站在国家大义的高度去评判此举,这十年,他为西北做得够多。只是她认识的那个元修不像会做此事的人,而今他做了,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担忧。

  步惜欢漫不经心地从瓜果盘子里挑出只饱满的花生,拨开后吹了皮子,放进暮青的手心里。他眸底分明有晦暗之色,抬眸时却被桌上的烛火映得暖暖的,笑道:“行了,今儿是除夕,为夫和娘子成亲后头一年守岁,今夜不想这些事了。”

  暮青看了眼掌心里白白胖胖的花生仁儿一眼,心不在焉地应了声。

  想想去年除夕夜时,朝局还不明了,今年就这般光景,剑拔弩张,四方待动,大战已在眼前了。

  元隆二十年,正月十五,上元节。

  大辽又遣使入朝,送来了辽帝的国书,书信中称,大兴乃六百年古朝,而大辽新立百废待兴,他向大兴求娶贵女,理应国礼相待。特请明年入关,亲自接和亲的队伍回辽,而去年五胡议和时,曾与英睿都督约定送嫁之事,如今虽已没有五胡,但约定之事乃是他亲口所提,不可食言,因此请求入京的时间是明年三月中旬,正好能有幸一观大兴京师之勇。

  事情果真如步惜欢所料,朝廷准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只等三月——元修还朝,辽帝入京,水师阅兵。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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