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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他给我的,无人能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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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青瞥向呼延昊,见她总算肯看人了,男子眸底流露出些许胜利的笑来,却听她冷冷一笑,道:“宁废双手!”

  少女吐字如断金石,呼延昊嘴边的笑意忽冷,两人对视,火盆里烧红的木炭噼啪一响,火星四溅,犹似雷声。

  半晌,呼延昊笑了笑,笑得有些残忍,“好,那就绑着,绑到废了为止!”

  暮青阖眸养神,再不肯多言半句。

  堂屋里静了下来,辽兵们低头烤饼,小王孙低头看靴子,无人抬头,亦无人出声,气氛越发静得熬人。呼延昊投在暮青身上的目光亦越发磨人蚀骨,仿佛仅仅盯着她,他便能扒了她的皮磨平她的骨,将她削肉食髓挫骨扬灰。Χqx八.còΜ

  暮青无惧,面色甚淡。

  呼延昊忽然起身,大步出了堂屋。

  辽兵们瞄向屋外,无不愕然——大汗喜怒不定,难以捉摸,像极了塔玛大漠的天,随时都会刮起黑风暴。他的残忍连草原上的狼都怕,惹怒他的人会被残忍地处死,喂食给奴隶们圈养的猪羊,或被埋入黄沙深处,永生不见天日,灵魂永远也别想得到天鹰大神的召唤。大兴的皇后惹怒了大汗,他们还以为他会像往常那样将这不知死活的女人赏给王帐下的勇士,然后再将半死不活的她扔进猪圈里,可是怎么……怎么反倒是大汗自己气走了?

  辽兵们还没回过神来,呼延昊便回来了,手里端着只铜盆,盆中浸着帕子。呼延昊端着铜盆走到暮青身前,见她仍闭目养神,捞起湿帕子便在她脸上一顿胡乱擦拭。

  水寒刺骨,暮青激灵一醒,打了个寒颤,睁开眼怒瞪向呼延昊。

  炭火暖人,少女的脸颊被水激得有些红润,眸底仿佛生着两团火苗儿,怒意凌人,却比清冷的神态添了些许生气。

  呼延昊把帕子一扔,看着暮青被擦干净的脸儿,咧嘴笑道:“长得怪好看的,手废了可惜了。本汗不远千里娶个残废的阏氏回去,怎么想都不划算。”

  说罢,他负手回身看了门口一眼,把守堂屋的两个辽兵会意,抽出弯刀走向暮青,将刀架在了暮青的颈旁,她敢有所异动,立刻便会人头落地!

  呼延昊绕到暮青身后,取出随身带着的匕首,一刀挑断了绳索,却并不放心,顺手解了她的袖甲,随后又拾起一段绳索将她的手腕反绑了起来。

  少女皓腕雪白,触之凉滑,让人禁不住心驰神往,想起终年覆雪的桑卓神山,雪化时节冒出的雪莲芽儿,嫩白似玉,明润可爱。男子握着这手腕,眸光幽深,危如野兽,贪婪地想要更多。

  然而,就在他扯起她的袖口时,忽然瞥见了她的指尖。她在盛京城里被他套住后就扯到了马上,一路上被绑得太久,手指已有些青紫,和白皙的手腕相较,霎那间显得触目惊心。

  男子眼底的危险与贪婪顿时被冰住似的,顷刻间散尽,放了袖子后捆绑少女的手腕时不由自主地宽松了些,但他仍然警告她,“这是牛皮绳,草原上套狼用的,我劝你别自讨苦吃,想耍小聪明前最好想想自己的力气有没有狼大。”

  暮青一言不发,她虽被反绑着双手,但捆住胳膊的皮绳一解,身子就舒适了许多。

  呼延昊拾起袖甲坐回炭盆后,饶有兴致地把袖甲打开细瞧,只见袖甲内绑着一排细长锋利的薄刀,刀刃长短粗细及形状各有不同,竟有七把之多。他知道这些小刀是她的独门兵刃,剖尸用的,却没想到全貌是这般模样。他拿出一把耍了个花刀,他的手大,这刀使着并不顺手,但掂着却颇有分量,显然锻造之材并非俗物。

  “听说在大兴,验尸官是贱籍,这套兵刃可有些难得。”呼延昊明知暮青不会搭理他,还是没话找话,见暮青一言不发便随口问道,“大兴皇帝给的?”

  暮青闭着眼,依旧不肯开口,眉心却微微动了动,睫羽下纤影微颤,心绪不言而露。

  呼延昊的目光寒了寒,语气嘲讽,“你还真当自己是皇后了?大兴皇帝只是个傀儡,一日不亲政,他说的话就没人当回事!别告诉我,你这傻女人以为他真能亲政!元家败了,还有元修,你们大兴有句话叫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就算元修不反,以前依附元家的那些人也会想尽办法反了皇帝!不然你以为他们会蠢到坐以待毙,等皇帝亲政日久大权在握将他们满门清算?元修不反,大兴皇帝励精图治,这江山也够他治理个十年二十载的,元修若反,那大兴江山改不改姓还真说不准。”

  “假设元修不反,大兴皇帝明日就亲政,你觉得他敢把以前亲近元家的文臣武将都斩了吗?他不敢!元相虽死,元党仍把持江北,皇帝刚刚亲政,收买人心是稳定朝局的上策,而安抚朝臣最快最奏效的法子就是后宫。到时,那些有心思跟着大兴皇帝的人必争后位,你觉得到那时他们会让你称后?”

  “不说那时,就说现在,本汗绑你出了京,大兴皇帝必已得知此事,你觉得他会为如何?他幼时登基,苦熬多年,今日夺宫,眼看便要亲政,江山与女人之择,你觉得他会选你?”

  呼延昊所言句句戳心,暮青坐在炭盆后,依旧静默。呼延昊看着她,见她初时还可见眉心微动,此时眉心间已静若沉潭,波澜不兴。越是如此,越显出几分倔强,呼延昊盯着那倔强的眉眼,鬼使神差地有些心软,接着道:“仵作在大兴是贱籍,在大辽却如神明一般!草原上医病验尸的皆是神官,地位崇高,你有桑卓之名,如若跟着本汗,本汗保你能成为大辽最尊贵的女人,百姓会敬你如神明,你的儿子会成为大辽的可汗,大兴皇帝给不了你的,本汗都能给你!如何?”

  呼延昊看着暮青,等她答话。

  一直孤坐在旁的小王孙呼延查烈忽然抬起头来,不知是那句话触了他的心思,他看了呼延昊一眼,随即看向暮青。

  暮青睁开眼,瞥向呼延昊,不答反问:“那你呢?”

  呼延昊一愣,不解。

  “江山与女人之择,难道你就选了女人?”暮青面色嘲讽,“草原一统,你没少残杀五胡部族的百姓,恨你入骨之人只怕不少。而今大辽初建,五胡旧部尚未除尽,国内百废待兴,你此时亲至大兴谋求和亲,不是想寻一个可助你安邦兴国的女子,难道还会是出于儿女情长?大辽阏氏非我不可,无非是百姓信奉神明,你欲借桑卓之名收服民心罢了。”

  暮青道破呼延昊的心思,冷笑道:“你与他皆有帝王之志,他给不了我的,你也给不了我。而他给我的……无人能给我。”

  暮青抬眼望向堂屋外,粗黄的窗纸哗哗作响,义庄里的气味那般熟悉,恍惚间好似回到江南,想起那段随爹前去义庄的日子,从三岁春到十六岁夏。

  而后光阴忽转,从十六岁夏到十八岁春,一生里最好的年华,她遇到了步惜欢。

  人皆有志,她志在天下无冤,自幼与枯骨冤魂为伴,从无女儿心肠,亦从未盼过良缘。她早有为此志倾注一生之心,没想到会在汴河城里遇见步惜欢……心悦卿兮,儿女情长,他耐着性子教她懂得,陪她一尝人间苦甜,时日虽短,于她却是终生难得之幸。

  既是幸事,得之自该感激,岂有贪多之理?

  她断案无数,深知人最不可生的便是贪念,她的性情原本难得良缘,既然有幸遇见,哪有不心怀感激,反而贪心不足,反怪人给得不够多的道理?

  “江山与我,愿他能选江山!”暮青昂首道,“这世间不容女子之志,他却从不曾夺我之志,我又怎能盼他为我弃志?他亲政必能吏治清明,兴国安民,现盛世之治,成千古一帝!”

  少女手绑绳索,昂首望着紧闭的堂屋,神往将来,仿佛已能看见将来那河清海晏国泰民安之盛景。

  呼延昊嗤笑,“逞强!”

  暮青冷淡地瞥了他一眼,“你自然不懂,你与他同怀帝王之志,他求的是明君之道,你求的是王霸之道。我与他志向相投,与你则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话不投机半句多,你可以不必再多废口舌了。”

  暮青再度阖眸养神,仿佛没看见呼延昊那阴森噬人的目光。

  呼延昊眼底杀意一现,怒极反笑,“好!那本汗倒要看看,他对你是不是也如此有情!你就盼着他派人来寻你吧,不过能不能找得到就看他的本事了,只怕谁都想不到,本汗就把你藏在这里。”

  暮青没吭声,也不打算吭声,但不得不承认,呼延昊把她藏在义庄里,确实不易被人想到。所谓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想藏一具尸体,最好的地方是别人的坟墓,有谁能想到仵作会藏住义庄里?

  她不能靠月杀和乌雅阿吉来寻,想逃只能靠自己。

  正在这时,一道响声打断了暮青的思绪,她睁眼看去时,见呼延昊因恼她将袖甲往地上一扔,袖甲内绑着解剖刀,扔到地上倒无磕损,但不巧的是那袖甲刚好砸在另一只袖甲上。

  那只袖甲内藏着寒蚕冰丝,呼延昊并不知此事,因而方才没在意这只袖甲,暮青曾暗自庆幸,不曾想如此不巧!

  寒蚕冰丝杀人太厉,呼延昊若得了去,绝非好事。

  奈何呼延昊的目光已落在那只袖甲上,伸手拾起,随意翻开了两下便发现了机关扣所在,目光顿时深了些,“好东西不少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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