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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将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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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郑是在伙头营被害的,将军们猜测埋尸地应与伙头营不远,于是把伙头营挖地三尺翻了个遍,在柴房墙角柴火堆的地底下找着的,挖出人头时,那场面……别提了!

  伙头营的人说,前晚后院听见劈柴的声儿,有时哪日活儿太多干不完,夜里劈柴的事常有,因此也没人在意,如今想想,那劈柴声许就是分尸声。小郑就在伙头营里被分了尸,那群伙头兵险些炸了营儿,这会儿正跟着大军一起在搜呼延昊呢。

  元修一听是小郑之事,眉宇便沉了。军中只知呼延昊混进关城杀了人,不知他可能易容成身边人。此事若被军中将士知晓,难免人人疑心生乱,他便严令封禁了此事,只先寻人。放呼延昊出城之事,他心中已有计策,只待今夜与老将军商议交代些日后城防诸事。

  “找到的送去灵堂,没找着的继续找!”

  “是!”那亲兵得令,抱着军拳高喝一声,习惯性抬头,瞥见亭中景又刷地低头,匆匆退走,一路走一路听他在那里碎碎叨叨,“没看见没看见……”

  元修抄起桌上酒壶就朝那亲兵扔了过去,“闭上你的嘴!”qsΝε.co

  咚一声,酒壶落地,那亲兵跳开,一溜烟儿跑远了。

  不能怪他多想,那亭中之景太戳眼——大将军站在英睿将军面前,脱得只剩条亵裤,英睿坐着,盯着大将军的……

  没想到大将军好这口!怪不得听鲁将军说,大将军连窑子都没逛过,女人屁股都没摸过,原来是不爱摸!大将军好的是男风?

  自以为发现了大将军秘密的亲兵少年觉得,他还不如刚才被那酒壶砸晕呢!

  大将军日后不会灭了他的口吧?

  将军亭里,元修将衣袍穿好,见暮青脸色还黑着,便笑道:“别理那小子!那群小子平日操练罢了,没少干河里冲凉遛鸟的事!军中男儿不拘小节,打个赤膊也值得大惊小怪!”

  他初从军那几年,没少光着膀子跟军中将士一起冲凉,习惯了,今夜又没脱个精光!

  再说,脱个精光也无妨,军中遍地粗汉,还能有女人不成!

  “行了,你小子也别拉长着脸了。小郑的尸首找着了,去灵堂瞧瞧吧。”元修道。

  暮青未言,起身出了亭子。

  元修自她身后出来,两人一道儿去了灵堂。

  灵堂设在偏厅,素白灯烛照着两口大棺,一口空棺,一口里已被放入了头颅和手脚。一张精瘦的脸,血肉蒙上了黄土颜色,曾经纵马杀敌含血笑,如今灰黄的头颅和手脚拼凑着一副残缺不全的白骨,忠魂身死关城。

  元修从灵堂出来时,负手立在门口,深吸一口夜风,西北的夜风烈烈如刀,割人喉肠。身后传来少年的脚步声,他未回头,只望那关外大漠。

  她说对了,鲁大营中是失踪了个人,今夜军中四处搜寻涛子和小郑的尸身,鲁大营中那兵却再也寻不着了。

  西北十年,岁月峥嵘,十万将士埋骨边关,那一年,他也险些留在那黄沙大漠,身不得归,从此以骨守国门。

  那年,他比她大一岁,十七,多少儿郎最热血的年纪。天下人皆道他以八千骑兵突袭勒丹牙帐,歼勒丹三万骑兵,杀突答王子,却不知随他出关的将士有两万,他们埋在了那大漠黑风里,黄沙为冢,尸骨难还。天下不知,那八千骑兵也险些埋骨大漠,是他笑坐黄沙,割肉饮血,激了士气,多撑了那一日,终等来了绝处逢生。

  大军在水源地休整了三日,他热症了三日,突袭勒丹牙帐那日,他负伤冲杀在前,一箭射死突答王子,士气沸腾,勒丹兵大乱,那一战胜后,他回到关城,休养了整整三个月。

  他回来了,却有太多将士没能回来,大漠之上处处英雄坟,伴着那日暮关山,遥望国门。

  “这个时候,果然还是有酒好!”元修一笑,看了暮青一眼。

  他也不知为何与这小子说那些往事,许她是西北军这些年来被军中奉为传奇的又一人物,英雄寂寞,大抵……有些相惜之情吧。别人不懂,许她能懂。

  “你在府里多住两天,待将呼延昊放出城去再回。”元修道。青州山、呼查草原、大将军府,她三败呼延昊,以呼延昊的性情,不会放过她。只要他还留在关城中,他就不能放她出将军府,呼延昊擅长暗处下手,无缝不钻,他需防止她遇险。

  暮青早料到如此了,她只点了点头。

  “三更天了,回去歇着吧,过几日就忙了。”元修叫暮青去歇着,自己却负手立在灵堂外,似没有要去歇息之意。

  暮青望了他一眼,月色蒙着黄沙,白烛清冷,男子负手,夜色里亦见乾坤朗朗,铁骨铮铮。他是元家嫡子,士族子弟,依大兴律,士族子弟不从军营不入学堂,依旧可在朝谋官。凭他身份之贵,本不需来这边关苦寒之地杀敌守国,只需在盛京过那繁华安逸日子,此生富贵已极。但富贵磨不灭男儿报国志。

  那场战事他未讲完,但最险的怕是在他割肉后,脱水失血,能活下来只能说算他命不该绝。那天下传闻中的战神,亦曾有过险境,亦曾有过那段艰苦岁月。

  边关十年,他磨了那身贵族矜持娇气,与将士们同食同寝,一条河里洗澡,磨出了一身昂扬豪气,渴饮胡虏血,战场杀敌笑,将士保家卫国,管他何处为冢!

  她少有敬佩之人,元修当为其一。

  暮青下了石阶,走了三步停了下来,回头见元修还立在灵堂外,终是忍不住道:“大将军。”

  “嗯?”元修一愣,转过头来。

  “我曾经办过一件案子,有一人家中亲眷报官,怀疑家中有人被贼人所害。捕快寻去那贼人家中,只在家中找到了那人的头颅和手脚,身子其余部分挖地三尺也未寻着。后来那贼人招供,他将尸身切成了小块烹煮,一些丢出去喂了野狗,后来因太多了,便下锅焖炒,送了街坊四邻。”

  其实,这是她前世办的案子,案子破获后,她的那群同事们便再也不吃邻居送的饭菜,尤其是肉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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