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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宋稚再遇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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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光野史有言:万相神尊取一根肋骨,点化成神。五百年后,肋骨幻成人形,是个女婴,重零赐名为吟颂。

  殿外,金轮钟响。

  重零放下竹简,起身出去。

  凝魂灯掉到地上,碎了,发出声音的同时,一只白嫩小巧的手抓住了重零的袖子。

  “爹爹。”

  重零回头。

  是个嫩生生的婴儿,一点点大,会说话,也能走路。

  他短暂地失神之后,自言自语地喃了一句:“怎么是个女婴。。”

  软乎乎的小手还抓着他,女婴奶声奶气地喊他:“爹爹,爹爹。”

  她刚幻成人形,眼神懵懂、干净。

  重零蹲下与她说话:“我是你师父。”他纠正,“叫师父。”

  “师父。”

  他幻出一件小衣裳,给她穿上,目光随意地扫了一眼放在旁边书案上的竹简,从上面的经文里取了两个字。

  “吟颂。”他说,“你的名字。”

  女婴好奇天真地看他:“吟颂?”

  “嗯,吟颂。”

  吟颂是重零最小的弟子,排行二十四,刚幻形就封了神君,蓝焰三簇。

  九月底,剧组去骊城古镇取景。

  除了拍戏,宋稚所有时间都待在酒店,不出门,不社交,连手机都很少碰,大部分时间都在放空自己。

  房间里的窗帘也没拉开,灯也不开,黑乎乎,有点压抑。

  裴双双进门先拉窗帘,让外面的灯光进来。

  屋里有呛人的烟味,灯没开,宋稚坐在沙发上,指尖有一点星火,是燃着的烟蒂。

  等她差不多适应了光线,裴双双才把灯开了:“你最近烟抽得有点勤。”

  她的漱口水用得很快。

  她说:“心烦。”

  裴双双知道宋稚上个月去看过心理医生。艺人压力大,精神状态不好很常见,但裴双双知道,宋稚的抑郁颓丧不是因为工作,毕竟她的后台和表演天赋都摆在那里,不说开挂吧,但的确是很顺风顺水。

  裴双双只知道宋稚一直在找一个人,是不是跟那个人有关就不知道了,宋稚不喜欢跟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和情绪。

  “附近有几个清吧,要不要去逛逛?”

  “远吗?”宋稚把烟蒂摁进烟灰缸里,去浴室漱口刷牙。

  茶几上都是外卖的盒子。

  裴双双把盒子收拾进垃圾桶里:“走路二十来分钟。”

  宋稚性子懒,不喜欢动:“不去了。”

  裴双双扒在浴室门口:“你就当散散步。”

  她太丧了,裴双双怕她抑郁,希望她多出去走走。

  古城的晚上很热闹,成群结队的游客络绎不绝,沿路有很多亮着灯的酒家,还有人造的小桥流水。

  骊城海拔高,四季如春,开在这个城市的花卉很多,一路走过去,到处都是花,有很多挽着篮子买花的女郎,她们穿着当地的民族服装,捧着花,站成了风景线。

  天上星辰遍野,地上烟火人家。

  沿着水流往上,路的最尽头有一家清吧,叫四月人间,酒吧的门口挂了金色的小串灯,还立放了一块用马克笔涂鸦的牌子,上面写着今日演出的歌手名字。

  倒数第二个:秦肃。

  他只唱半个小时,现在是休息时间,吉他手在台上独奏。

  清吧的老板是位年轻的男士,染着一头紫中带粉的头发,耳朵上戴了一排耳钉,穿得随意休闲。

  他调了一杯酒,放在吧台,推到对面去:“什么时候回去?”

  对面坐的是秦肃,灯太暗,看不清他的脸。

  “下周。”

  清吧的老板叫周沫,长了一张娃娃脸:“机票买了吗?”

  “嗯。”

  秦肃拿起酒杯尝了一口,放下了。他不喜欢温的酒,喜欢呛喉的烈酒。

  周沫劝:“多待半个月吧,我还没找到替你的人。”

  “不待了。”

  秦肃起身走了。

  周沫端起那杯被嫌弃了的温酒,品了品,味道不错。

  吉他手的独奏结束,该驻唱歌手上台了。

  秦肃拿着吉他上去,他把话筒往前放了一点,坐下,给吉他调音,拨弄了记下之后,流畅的音符从指尖流淌出来。

  歌名叫《北方姑娘》。

  台下好多女孩子,多半是冲着他来的,不信你瞧,灯下的那张脸。

  明明是很明艳的俊朗,但眉眼里略带颓丧,光照不进去,瞳孔带点灰色,像有故事。

  这张脸过分英俊,以至于让人一边觉得高不可攀,一边忍不住蠢蠢欲动。

  他的嗓音低沉,但不沙哑,很适合唱民谣,像在讲一段很悲伤的故事。

  “咚!”

  宋稚打翻了酒杯,啤酒顺着桌角往她腿上滴,她不动不躲,像被抽走了魂。

  裴双双赶紧从包里掏出纸巾,先垫在她腿上:“怎么了?”

  她看着别处,脸上的口罩遮住了神色,瞳孔很亮,比摇曳的灯还亮。

  “双双。”

  “嗯?”

  宋稚的视线一动不动:“我可以谈恋爱吗?”

  裴双双带了她六年,别说谈恋爱,除了工作时间,她身边连个公的都没出现过。

  “我说不能你就不谈吗?”

  宋稚摇头。

  裴双双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反常,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哪一个?”

  骊城是艳遇率最高的城市。

  裴双双不反对宋稚疯狂一次,她活得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裴双双目光找了一圈,锁定了一张脸,她惊住,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惊为天人,而是因为他周身的磁场和气质跟宋稚太像了。

  像一朵濒谢的花,灿烂又颓败。

  宋稚起身,走到前面去,走到秦肃面前。灯光在移转,忽明忽暗,他眼里掠过很多影子,但都没有停留。

  一曲结束,她泪流满面。

  他的样貌变了,瞳孔的颜色也变了,可她就是知道,这是他。

  她站在最前面,近到快要挨到秦肃的吉他。

  他把目光落在她身上,很淡:“要点歌?”

  她点头。

  灯光本来就暗,她还戴着帽子很口罩,唯独眼睛露在外面,波光盈盈,像荡着骊江的水。

  他说:“两百一首。”

  她还是点头。

  “想听什么?”

  眼角的眼泪滚下来了,她说:“你最喜欢的。”

  秦肃唱了一首《南山》。

  弹琴都手很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虎口的地方纹了一个黑色纹身,图案是一把枪和两个字母。

  顾起很喜欢在他的东西打上标志,他舍不得她疼,没有给她纹身,就在她的衣物和帽子上绣上一把枪和两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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