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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风息堡又被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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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风息堡又被围了  无趣的战斗,陈诚失望地道:“太慢了,你就没有更厉害的招数了吗?”

  边上观战的众人也能看的出形势是在一边倒,骑士的每一招都是简单明了,势大力沉,但是不能击中敌人的话,再凶猛的攻击都是没用的。那些士兵们都是提心吊胆起来,其他人则是哈哈大笑,能够看到一个骑士老爷狼狈不堪的样子,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乐趣。

  骑士已经很累了,穿着盔甲,拿着长剑挥舞是一件很消耗体力的事情。不能击中敌人让他变得更加的暴躁,“可恶的家伙,有种就来跟我正面战斗,像是兔子那样跑来跑去算什么男人?”

  陈诚大笑,“那就如你所愿。”他脚下一晃,抢入敌人的制空圈,左手弯刀绞飞骑士的长剑,右手的弯刀挥出,斩在了骑士颈部的链甲上。“嗤”,刀锋和铁片摩擦,溅射出一长串的火花,还有一些鲜血跟着飞了出来。

  骑士遭此重击,往前跌出数步,好不容易稳定了身形。原来刚才那一刀只使用了常人的力量,在斩破链甲后,又割开了皮肉,砍入了骨头。但是弯刀虽然利于劈砍,却没有穿刺攻击的能力,加上所使用的也只是寻常人的力量,所以这一击并没有将他的首级斩下。

  有士兵上前来将骑士扶起,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骑士站定之后,面色变得十分苍白,他愤恨地望着陈诚,不甘心地道:“崔斯特,你赢了!拿去吧,我的东西都是你的了!”

  长剑被扔在了地上,他伸手去解身上的盔甲,陈诚却出言阻止了他,“我要你的东西有什么用?你身上有钱吗?有的话全部归我了!”

  骑士闻言不由得愣了一愣,长剑,盔甲,战马这些东西才值钱,身上能带几个银鹿?但是这正是他求之不得事情,于是在将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之际,还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能够保住武器和盔甲,可是一件大好事。

  围观的百姓们都欢呼起来,“崔斯特!崔斯特!”不管是谁打赢了,他们都会觉得很高兴,但是还有一些美中不足。虽然决出了胜负,却并没有分出生死。要是把那个骑士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那才叫好看呢。

  陈诚还刀入鞘,抓起敌人的钱袋,看也不看就伸进去抓了一把,洒向了周围的百姓。这下子,他们的欢呼声更加热烈的。唉,撒币的事情,大家果然都是很喜欢的,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是一样。

  在盛夏厅附近打出了名声之后,后面的路途就好走了许多。在百姓们的口口相传之下,“双刀崔斯特”已经成为了一个可以跟劳勃国王相提并论的勇士,别人一看见骑着白马,腰跨双刀的家伙,心中就先自怯了三分。

  当他到达费伍德堡的时候,名声已经很是响亮,没有人想要来招惹这么一个武艺高强,又没有太多油水的雇佣兵。但是这个时候没有人来关注一个多恩人,所有人都在议论着另外一件事情。

  “蓝礼死了!”

  在风息堡附近,有着十万大军的蓝礼拜拉席恩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在彩虹护卫的保护下,被谋杀了。蓝礼拜拉席恩的人缘比沉默寡言不近人情的史坦尼斯好了许多,人人都说他和二十年前的劳勃国王很像,风暴之地的尔领主和贵族们都很看好他,也乐意在他的麾下作战。高庭的玫瑰也愿意跪倒在他的面前,听从蓝礼国王的号令。

  在蓝礼自称是国王之后,一声令下,就有五万多人来到了他的麾下。河湾地守护提利尔家族也站到了他的这边。眼见得英俊非凡的蓝礼国王就要带着强大的军队去攻打君临,谁知道却会突然殒命了?蓝礼一死,他麾下的军队立刻作鸟兽散,大部分的人当场就倒向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宣布成了新国王的忠实臣民。

  但是也有许多人不肯臣服于史坦尼斯,带着军队返回了自家的城堡,比如说百花骑士,马图斯·罗宛,蓝道·塔利,奥克赫特伯爵夫人等,这些人或是蓝礼的忠实追随者,或是出自于河湾地。在蓝礼死后,他们依旧拒绝向史坦尼斯效忠。

  除此之外,风息堡的代理城主科塔奈爵士也是一个摆在史坦尼斯面前的问题。这位爵士宣誓效忠于拜拉席恩家族,他控制着风息堡,不拒绝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下跪,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要求赦免劳勃国王的私生子艾德瑞克风暴。

  对此,史坦尼斯粗暴地拒绝了,“我哥哥的私生子必须交到我手中!”

  史坦尼斯身边有一个来自亚夏的红袍巫女,能够使用各种恶毒的,或者可以说是神奇的法术。但是那些法术都很邪恶,需要用国王之血来施法。也就是说,每次使用法术,需要献祭一个拜拉席恩家的,或者是其他国王的血裔。

  为了能够继续拥有光之王的力量,史坦尼斯需要更多的留着拜拉席恩家族血液的人。他指定要那个名叫艾德瑞克风暴的男孩,想要做什么不问可知。

  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向来自诩为公正无私,严守律法的史坦尼斯,居然为了能够继续使用光之王的邪恶法术,想要把自己的侄子侄女全部给烧死。他谋杀了自己的亲弟弟蓝礼,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为人不齿的行为,这样的人,居然还敢说自己公正无私?

  不过双标这种事情,古已有之,不足为奇。比如说灯塔,不就是老双标了吗?

  史坦尼斯拒绝了科塔奈爵士的提议,后者于是也拒绝交出风息堡。

  陈诚在费伍德堡附近待了两天,听说了史坦尼斯得到了数万大军后,正在围攻风息堡。他知道风息堡很快就会陷落,但是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

  “崔斯特,你的双刀很厉害,但是见识毕竟不足。风息堡可不是靠着人多就能打下来的。”

  陈诚对此略知一二,当年劳勃拜拉席恩和奈德史塔克起兵反抗坦格利安的统治,劳勃把军队都带出去打仗了,风息堡里面就剩下了一些老弱病残。当敌人带着数万大军打过来的时候,史坦尼斯靠着一干老弱病残就守住了风息堡。

  那座建立在悬崖边上的城堡城墙又高又厚,根本就不是使用冷兵器的军队所能拿下来的。风息堡是七大王国上下最坚固的城堡之一,城堡被厚重的外城墙所环绕,最厚实的地方有一百尺高,四十尺厚,临海的一侧大约有八十尺厚。城墙由两层岩石以及一个沙子和碎石的夹层组成。

  墙面呈光滑的弧形,石头之间非常的紧凑以至于连一丝风都出不进去。临海面的城墙高于海面一百五十尺。一尺大约是三分之一米,风息堡随随便便就是三十米高,十多米厚,虽然在宏伟上不能和古代中国的那些雄伟城池相提并论,但是这样小而坚固的城池才是最难攻打的。

  风息堡本身是一座巨大的塔楼,顶上有坚固的城垛,使得在远处看来就像一只直冲云霄有尖刺的巨大拳头,以藐视敌人。塔楼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里面的谷仓,兵营,军械库,大厅和领主的房间加起来都绰绰有余。城墙的石材里编织有咒语。城堡临水的一侧建在一面俯瞰大海的悬崖之上,有一个栅栏门可以让乘客从水路到达城堡的下方。

  当年风息堡被围,外面的人打不进去,里面的人也冲不出来,史坦尼斯等人饿得头晕眼花,连老鼠都给吃的干干净净,甚至已经开始吃人了。还是戴佛斯席沃斯用他的走私船运了一船的洋葱通过栅栏门进入城堡,才避免了城堡中的人全部饿死。

  戴佛斯也因为那次的功劳,被史坦尼斯封为洋葱骑士。不过那次风息堡被围困的时候,是史坦尼斯在里面防守,现在他却是变成了攻城的一方。对于风息堡有多么坚固,想必没有人比史坦尼斯更清楚,但是他还是非得拿到艾德瑞克不可。

  “这可不一定,”陈诚坐在酒馆的长椅上,一边饮酒一边道:“蓝礼有十万大军,还不是说死就死了?风息堡的城墙虽然坚固,也未必能保护那位可敬的科塔奈爵士。”

  “要不我们打赌?”

  “赌什么?哦,我马上就要去君临了,就算你们输了,我也拿不到奖品。”

  “啊呸!输的人一定是你!”一个头发胡子都乱糟糟的雇佣兵大叫道:“史坦尼斯绝对攻不下那座城堡!风息堡从来就没被攻破过!”

  “我又没说史坦尼斯能攻下风息堡,”陈诚高声道:“但是他依然能够得到它!”

  “科塔奈爵士不会投降!那些贵族骑士大多都是软蛋,但是科塔奈可不是!他的骨头比岩石还坚硬,说了不投降,就绝对不会投降!”

  “要是他突然死了呢?”

  “他怎么会突然死了.........咦,你是说?”

  酒馆里面的人虽然大多粗鲁,却也有聪明人,很快就明白过来“崔斯特”的意思。

  “巫术,史坦尼斯在使用巫术!”

  “不错,不然的话蓝礼国王怎么会不明不白的就死了?”

  蓝礼虽然身死,但是尚有不少人怀念他。“要是史坦尼斯真的能使用巫术,那他不会真的能打进君临城去,坐到铁王座上吧?”

  “史坦尼斯那个疯子?我呸,听说他现在信了那个喜欢烧人的光之王,连七神都被他烧了,就他也能登上铁王座?那母猪都能上树了!”

  “哈哈哈,我也觉得史坦尼斯是当不了国王的!”

  除了少数几个忠心的部下和居心叵测的红袍巫女梅丽珊卓之外,几乎就没有人喜欢史坦尼斯。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史坦尼斯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掌握了巫术,现在又有了几万大军在手的极为危险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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