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丹没有在意那些被害人家属脸上的表情,她继续着自己的讲述,“那一年的年底,一名还不满十四岁,名字叫苏小娟——”
“啊——”
当宁丹刚一说出苏小娟的名字时,海峰的情绪突然间就激动了出来,他“啊”的大喊了一声,只有一个音符,但响声却在整个法庭上回响起来。
然后,海峰的头猛烈的撞击着面前的桌子,泪水很快就布满了他的脸颊。
这一突然间发生的变故,顿时让法庭上发生了些许的混乱。
两则的法警冲上前去,想要控制住海峰,可他们他们根本不是海峰的对手,也无法阻止海峰用头撞桌子的行为。又有两名法警上来了,在四个人努力下,这才把海峰的头按在了桌子,让他无法动弹。
可即使无法动弹的海峰,嘴里仍然在“啊,啊”的喊叫着。
主审法官再次拿起了法槌,可显然并没有取得效果,根本无法让海峰安静下来。
“海峰——”,就在此时,一个声音像炸雷一样突然从旁听席上传来。
海峰条件反射般答应了一声“道”,然后他本能的想站起来,但却因为被四名法警死死的压制着而没有成功。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努力的转过头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个此前一直坐在角落里而不为人注意的中年男子此刻已经站了起来,那笔挺的身驱、锐利的目光,无不透出此人的不凡。
“海峰,你既然杀了人,就应该规规矩矩的接受法庭的审判。”
“是。”海峰大声的回答了一下,终于安静了下来。
中年男子的声音还在法庭内回荡,但他的人已经离开了法庭。
没有人知道他是准,即便是已经认出了他就是委托人的宁丹,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了。
海峰已经安静了下来,在法警松开他之后,他坐直了身体,仍然如一棵挺拔的雪松一下坐的笔直。只是眼睛中的泪水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
庭审继续进行。
宁丹继续着她的讲述。
那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一个令者落泪,闻声无声长叹的故事。
六名不满十四岁的小女孩,因为一点小矛盾,对另一名不满十四岁的小女孩实施了暴力。
她们在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她们将她的脱衣服扒掉后,又对她进行肆意的殴打。直到老师赶到,小女孩才被送到了医院。
可一切都有些晚了,那个叫苏小娟的小女孩再也没有能够挣开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再也没有能够见到那个爱她、护她,却又在远方的哥哥,再也没有办法在父母的膝前玩耍。
而且,她绝对不会想到,那个爱她、护她的哥哥,在同一天,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了。
也许,他们能够在天堂再会,只希望天堂中没有校园欺凌,也没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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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并不复杂,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在场的同学和后来赶到的老师,都如实的讲述了他们的所见所闻。
可她们六个人却无法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因为他们还不满十四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于是,他们被家人领回,家人被责令对她们进行严加的管束。
此后不久,六个人的中四人先后转学离开了。
而苏小娟的父母得知爱子爱女竟然是在同一天身亡后,被病痛击倒,再也没有醒来。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案子被刻意的谈化了。到了第二年,两名曾经参与欺凌苏小娟且没有转学的女生失踪,都没有能够让人再往这件校园欺凌事件上联想过。
直到海峰在杀害了最后一名当年的女生后,被当场抓获,直到宁丹和郝好介入案件,直到两名辩护人的一个小发现,海峰的作案目的这才引起了两名辩护人的怀疑。
“这第二份证据同样是黄水县教育局出具的,可以证明六名死者在2010年,共同在黄水县七中就读。”
宁丹的讲述结束了,她把两份证据原件递交给了法警,由法警交给了主审法官。
然后她看了看海峰,然后对主审法官说道:“当然,还有一个疑问,我们一直无法了解,那就是海峰为什么会因为苏小娟的死而杀人。但很显然,这一系列案子的发生,都和当年的那些事件相牵连,海峰杀人……”
宁丹说到这里,她转头看了一下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害人家属,然后转向面对着主审法官坚定的说道:“我首先对被害人的死亡表示同情,但海峰杀人却实情有可愿,请求法庭在量刑时能够予以考虑。”
宁丹的发方结束了,法庭内静悄悄的,除了喘息声,再也没有任何的声息。
突然,在旁听席上,一阵哭泣声传来。
“海峰,你为什么要杀他们六人?”主审法官的问话响起。
所有人都竖起了耳朵,他们在听完宁丹的讲述后,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海峰所杀的六人都和苏小娟死亡有头,但为什么是海峰?所有人都想知道。
“我答应过他,要照顾好他的妹妹的。我答应过他的,要照顾好他妹妹的……”海峰除了一直在重复着这两句话外,再也没有其他任何的答案。
庭审结束了,法庭并没有当庭判决,最后的结果如何,还需要再等上一段时间。
但今天法庭上发生的那一幕幕,让来参加庭审的人都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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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你怎么没有把海峰和苏佑军系战友的事情说出来呢?”
在离开法庭,回律所的路上,郝好有些不解地问宁丹。
“这个信息是非正规渠道得到的,我们不能向法庭提供。”宁丹回答道,随后她又说道,“其实,不用我们提供的,案子到了现在,只要检方调查一下,一定会查到的。”
“如果查不到呢?”
“如果他们查不到,我们提供了也没有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信息,是无任何法律意义的。”宁丹继续说道,“其实所有证据都一样,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可以提交给法庭的。”
“哦。”这经宁丹一解释,郝好也明白了过来。同时,他也想到了在参加新律师培训时,一位老律师说过的话。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但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可以提交给法庭的。
做为一名律师,千万不要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把有利于对方的证据提交给了法庭。
当事人自己犯这种错误,可以解释为不懂;如果律师犯了这种错误,那绝对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