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书页

第二十一章:一枪刺死

请记住本站域名: 黄鹤楼文学

  人都是好热闹的,尤其爱看江湖人的热闹,那淮城城头就常常有热闹可看。大多是些游侠儿为博人眼球在上面哼哼哈嘿过上几招,也不一定要分个胜负,往往点到即止教各自都有些高人风范了便满意收手。

  当然,这并不是吃饱了撑着去装猴子耍给城下人看的。淮城的风气总能教一些阔气的老爷缺乏安全感,五体不勤的老爷们可没见过所谓的真正高手,在他们眼里,城头上招式耍的天花乱坠的游侠儿最是能给予安全感,瞧上顺眼的,可不就带回去供起来了?

  所以这些年淮城城头上的热闹越来越热闹了,原来那只会耍些王八拳的假把式现在也少见了,甚至偶尔还能瞧见些风流倜傥的青衫剑客,教不少大姑娘小丫鬟痴傻傻的看迷了眼。

  当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与那比娘们还像娘们的小家碧玉站在城头上时,下面掀起了大片哄闹。

  江湖人都爱讲究气派两个字,本来是没有这种风气的,说到底还是南齐剑门给带出来的。四剑携剑童断沧江六百丈,光是听都叫人觉得热血澎湃,更遑论亲眼见上一见?

  这年头,谁不向往那苏家剑魁一剑开山的大气概,年轻游侠儿大抵都爱一袭青衫仗剑天涯的风流,都觉得自己才是那翩翩君子,配把百兵之君是相得益彰,合适得紧。

  练枪的实在少见,自带枪童的就更稀罕了,大伙没觉得上面那两人有什么高人风范,存粹好奇的观望着,寻思着究竟是枪快还是剑快。心里却都偏向剑要厉害些,要不然这百年来咋就都是些拿剑的,练枪的?听都没听过。

  典老六对面是个年轻俊逸的公子哥,青衫挎剑更显得风度翩翩,光是抱剑立在那就教下面好些姑娘家投去羞答答的目光。

  两边都没说话,只是站着对视。像很多常见的高手一般,出招前往往要先气定神闲的站上那么些时候,把下面的人胃口吊足了才慢悠悠不慌不忙的你来我往过上几招。

  具体为什么要这样站着,都说是高手对决必要的讲究,就跟吃饭先洗手一个道理。说到底,要的不过只是那个格调,没什么用,帅就完了。

  若二话不说上去就打,然后打赢的再将脚狠狠踩在另一方脸上,骂骂咧咧的问上一句:“你他娘的服是不服?”

  这就不太像高人了,比较丢人。

  所以打之前还是得这么站上些时候,还得要努力做出副高深莫测的模样,甭管自己嫌不嫌烦,下面看着的大伙嫌不嫌烦,这都是必要的规矩,不能少。

  小丫头骑在苏敛脖子上,一手搭在眼前,一手拿着糖葫芦不时舔上几口,努力往城头上望去:“师傅,那个要一枪捅死你的大个子在与人打架哩。”

  “那个拿剑的公子可帅气了,比师傅像剑魁多了。”

  “他们咋站着不说话呀,不是要打架吗?”

  啰哩吧嗦说个不听,倒是后面女人安静得很,抱着个烧饼大口啃着。

  “淮城常有外乡人来这城头上想要挣些名头,学了些花拳绣腿便想玩那踩人上位的取巧勾当,口气往往大到天上去,觉得淮城没人拦得住。”

  城头上,公子抱着剑微微一笑,很有些春风和煦味道,说的话却教人心底生寒:“在下这些年来,专杀此类人。”

  典老六嘿嘿一笑,只是摆摆手:“别想太多,我不过是一路打过去,便是到了苏家剑冢,也同样要一枪刺死那剑魁的,并不针对淮城。”

  口气相当的大。

  排场也不小,抱剑公子望了眼更远些吃力扛着乌枪的小家碧玉,摇摇头:“来这淮城头的有些是饥餐露宿的穷酸游侠儿,没奔头了找下家才上来唱些大戏,大多点到即止,自己无趣,底下看的人也无趣。”

  “刀剑无眼,得各安天命才好。”

  典老六没说话,抬了抬手,即墨秋便将背了一路的乌枪抛了过去,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功夫歇息一会,也就一会。

  “唠也唠了,站也站了,该打了。”典老六掂了掂乌枪,朝抱剑公子咧了咧嘴:“不过一枪刺死的事。”

  外乡人站城头的不少,开口就要打十个的也有,大多是些场面话,两人心知肚明的事,往往并不会计较。

  可生死是不会轻易谈及的,若说了,那就真要分出生死,再没有半厘的扭转可能,说出死,就总得要有一个人死。

  下面更加热闹了,淮城并不排斥外乡人。相反,他们最爱看口气大过手上刀子的外乡游侠儿被人一剑割去脑袋的畅快淋漓,痛快得很,极其下酒。

  抱剑公子总算不抱剑了,轻轻拔剑出鞘,是柄少见的六面剑,寒光湛湛。

  其实一名出色的剑客并不以其手中剑面多寡评实力,个人所好罢了。可剑面少的总能教人觉得拿剑的人要厉害些,不说那苏家剑魁一剑开山用的是四面冢中剑,那蓝羡子手里的枯山剑,更是仅仅只两面,光听着就教人觉得有剑仙风范。

  所以在大部分眼光看来,能使得六面剑,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夫了。至于八面,使八面的也配叫剑客?

  且不说下面对那抱剑公子有多大看好,城头上两人终于动了。

  公子挽了个剑花一步踏出,人随剑走,剑如凛风,掀起青衫猎猎,很有股子剑师风范,底下叫好不断。

  就这样,一剑斩去,那颗脑袋便像瓜熟蒂落的柿子滚落下来,痛快得很。下面人这般想着,似乎那柄剑就握在自己手里。

  典老六单手携枪,直刺,简简单单的一枪,简单到只能望见枪头那一点寒芒。

  都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避过这一枪,欺身而上,那粗汉子便是待宰的羔羊,公子并不怕回马枪,再快的回马枪能快过半步内的剑?

  公子相当自信,直到他被一枪钉死在城头上时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胜券在握的自信表情。

  如此粗劣的枪法,怎么可能躲不开?稍偏半寸便好,然后抬手一剑,那颗脑袋便会滚落下来,引起大片叫好。可就是没避开,所以他死了,死的干干脆脆毫不拖泥带水。

  果真一枪刺死!

请记住本站域名: 黄鹤楼文学
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