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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正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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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数分钟之后。

  一阵急促却又逐渐趋于平缓的脚步声打破了走廊之中的沉寂。

  红色的靴尖轻轻敲打着地面,面色凝重的小金丝雀宛若披上一层风,小小的身躯之中散发出了一股难以阻挡的威势来。实际上也并不会有什么人跳出来阻止她,时间正值晚饭过后,白昼岗交替的节段,正是整个岗哨最为松懈的时候。加上此地位于偏殿深处的祈祷室附近,更不会有什么人顺便路过……

  早春的微光为这条孤寂的走廊铺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而整条道路的尽头则完全被一片黑暗所笼罩。

  她头上那顶小巧的帽子在不知何时被丢下了,一头柔软且有些轻微凌乱的金发披散到了两肩之上。大概是在两人为了赶路而狂奔过来的时候。洛斯特没有在意到,而她也不甚在意……

  若非如此,他们两人还没有那么轻易能够靠“刷脸”进来。

  见到远处的那个黑发少年已经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埋入到了一片黑暗里面,她的脚步先是一缓,但又很快加速逼近了过去。

  洛斯特还是和刚才那样就坐在空荡荡过道里唯一的一张长椅之上,大概是为了方便伤员等待有效的诊治以及身体检查而专门设立的。毕竟不远处那间祈祷室的大小充其量也只能维持十几个人自由活动而已,这还是在不计算人多手杂会影响牧师自由发挥的前提之下。他浑身的肌肉都陷入了一个极度松弛的状态,低垂下了头,好像是死了一样。

  罗洁塔有些遗憾自己还是没有和这个黑发男孩儿变得熟稔起来了。

  否则以她多年前在贵妇人小姐们圈子里摸爬滚打的本事,应该很轻易就能够读出他的心理活动才是,是喜、是怒、是悲、是忧,亦或者统统都不算?她曾在不久前才刚刚见过洛斯特嗜血好战的一面,却觉得突然沉默下来下来的他比任何时候都更像是一头猛兽!

  若是寻常人,在知晓过他的本事以及如今不稳定的状态后应该早就被吓坏了罢。

  不得不说富胄千金的矜持和气度还是有些作用的。

  哪怕再怎么平易近人好了,到了紧要关头她也不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女儿。既然出身是上天注定的了,那么她就必需履行这个身份所带来的责任以及义务。贵族又有什么义务呢?在这块如今娼盗贼遍地,纯真的血统论早已不论在的土地上,可听起来可能会很可笑,但稍微举一些例子就可以明白了:

  如果一个农夫不好好种地,成天做梦想着带兵当将军,导致家里的田埂都荒废了。没有人会认为这个家伙胸怀大志,只会觉得他傻得可笑;相反,如果那个农夫投身仕伍且每天训练积极,他再说出同样的话来,可能还是会招来嘲笑,但相对恶意的成分会变少、鼓励的成分会更多一些。

  同样的一个人,说出同样的一句话来,仅仅是因为所处的立场不同就会产生这样微妙的变化。

  更恍若出生在某些以武勋封功立爵的世家,其庶子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也只会被身边的人当做很正常的事情去看待。毕竟是从祖父辈以及祖爷爷辈一脉相传下来的事情,如果你不去这么想的话,就不仅仅是目光短浅那么简单更是会被此中之辈嘲讽为败家。

  这就是当代哲学家们喜欢辨认的正道以及邪道的问题……

  遵循法度人伦即为正道,妄加淫邪揣测即为邪道。

  可别以为这仅仅只是那么一小撮喜欢在身上裹着床单,主张着“精神恋爱”的赤膊大汉们所提出来的自嗨用的。实际上已经很多国家意识到这一番言的利大于弊,直接写进法度里面去了——若农夫之子整天想着升官发财,只会不理农事,导致国家减产;若骑士侯爵之子接受完了精英教育,却不愿为权势左右成为统治者的矛盾,而总想着下海经商,则国力就会衰弱……

  故此不仅仅乃是治家,同时亦是治国之本!

  故人一出生就是分三六九等的!

  要强行以正道和邪道来区分的话,罗洁塔自诩她绝对属于邪道那一类。没有好好待在家里学习歌舞礼仪,等到成年以后再当做一件装饰品随意嫁出去。可她的家族似乎也没有那么的光正伟岸,父亲重视商贾,如果放在贵族氛围比较浓郁的上个世纪或者上上个世纪的话,这可是要遭到政治排挤的,甚至遇到一个暴躁易怒的国王的话可能当场就会被剥夺爵位。

  可时代终究是会变的啊!

  随着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以及价格的走低,手中土地逐渐贬值的大贵族的不得不正经危坐面对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

  ——要钱还是要命!

  渐渐地,开始与大商人们勾结甚至出卖爵位似乎也成为当代贵族们眼中的一种“正道”!

  这里不得不再一次重申一遍,那些不得不出售家里的田宅,却还在衣食住行上保持着原来排场的大贵族们真的蠢吗?那些投资失败,遭到奸人蛊惑,最后被骗光家产,每天只能靠领着救济金在只剩下四面墙壁大房间里发呆的败家子们他们真的蠢吗?

  他们并没有抛弃这个时代……

  他们只是被时代给抛弃了而已……

  所以走在“邪道”野路子上的小金丝雀,终究和她走在“正道”路上的父亲说不上几句话。可作为一个魔法师而言,追寻着神秘,渴望着力量,这何尝又不是一种正道呢?

  其实说了那么多,想要表明的就只有一点而已:

  对于老爷子手上遇袭这事儿,小金丝雀其实是抱有一种愧疚的。

但那绝对不是因为对于一个受伤的老人家该有的愧疚。也不是因为她带走了洛斯特导致小店里连一个防守的人手都抽不出来的缘故——哪怕没有她的委托好了,洛斯特当时也十有八九还在工地里没有回来。她只是身为一个高位者适当地对于眼前的弱者施舍下了同情  而已。这便是她的傲骨,也是人格中算是缺点又不算是缺点的一部分!

  是的,她不害怕洛斯特!

  甚至不害怕这陷入一团乌烟瘴气的黑山城,能够黑道众人甚至在邪神信徒的合围之下肆无忌惮大笑出声、

  这是因为什么?

  天真,勇敢,好奇,并不全是……

  是因为她的傲慢!

  哪怕本人还没有察觉到,但还是早已溶于骨血之中、溶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傲慢。可能不至于招来人的愤恨,但还是很容易将一些近在咫尺的威胁给轻易无视掉。

  他是民。

  而是我爵。

  二者之差看似窄若一线,实则长如天谴。小说故事常看到那种古代国王以封地爵位许之,完全就是那种不懂政治体系的穷作者们杜撰出来的,实际上放到哪怕土地贬值现在,其与战争、政治、外交、人口方面的重要性依旧不言而喻,只要是在法令规则比较完善的国家内,民无论立下多大功劳依然是民,充其量只能成为某些大贵族或者王国的骑士武卫而已,依然不具备任其分爵立族的价值。

  除非救国英雄,或者搭上了某位显贵的子女让自己的血脉得到了“纯化”……

  所以打从一开始她就不觉得洛斯特有资格伤害到自己。

  直到某个人掐着她的脖颈把她给提了起来。

  她看到了少年眼中熊熊燃烧着的黑色的火焰,漆黑的意志正在其中肆意的奔腾。窒息感袭来导致大脑逐渐变得迟钝,小金丝雀在回过神来的瞬间不禁心想道:

  ——这家伙,是不是已经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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