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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城外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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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方大军在徐徐调动,在这广袤的平原上集结。由慢渐楼,纹万军队一丝不芶的执行着主将的意志,手执刀剑矛戟弓。飞快向自己的位置奔去。

  骑着战马的将领手举长剑,大声呼喝,举着小旗的传令兵们在军中穿梭飞奔,传达着将领的命令。

消散的黄坐在大军的运动下,又一次在两军之间弥漫浓郁,还未交锋,两军阵前冲宵的杀气已渐渐弥漫凝聚,仿佛一只无形的手,在狠狠的揪着十几万人的心,晴朗的春日下,两军阵前的气氛却变得沉重压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军决战,双方加起来十几万士兵,各自摆出来的阵势都在明明白白告诉对方的主将,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战!

  十几万人安静从容的缓缓移动,只有将领和传令兵的呼喝声在方阵内此起彼伏回荡。除此之外,只有整齐刑一的脚步声和战甲铁叶的摩擦声,铿锵有力,如乌云压顶,如泰山将倾。

  方铮骑在马上。看着平原上如蝗虫般密集的士兵们飞快的奔跑,列阵,不由暗暗心惊。

  前世看电影。里面也曾出现过所谓的大军决战,旌旗蔽日,声势震天,看似壮观无比。至少他当时看得心中一片热血,虽说后来知道那电影格摄的万人决战场景不过只是一两千名群众演员在那里使劲吆喝,可他仍深深为那波澜壮阔,气冲云霄的景象沉醉不已。

  现在亲眼看到十余万人的战争场景,而且他本人还是其中一方的主将,方铮此时心中的澎湃之情自是不言而喻,跟这实实在在的万人大战比起来,电影里那些所谓的大场面简直就是一堆垃圾!

  啧啧有声的赞叹了几句,方铮心头又变得沉重。他看出来了,虽然自己对泰王的乱军形成了包围之势。可泰王至少也有七万之士,仅从步兵的数量上来看。双方都差不多,若要全歼这支庞大的乱军,恐怕不太可能,若情势不妙的话,泰王很有可能会趁乱遁走。他这一跑,又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逮到他。

跟秦王明里暗里交锋两次,方铮深深觉得,泰王这人心计城府比潘尚书和太子委实高明许多,他能隐忍十余年而发,而且不计一时之得失,利则往,不利则退,让人根本无从捉摸,这样的对手,实在可怕又  注视着对面的乱军缓缓布置成了一个锥型的大阵,锥尖部分正对着自己的中军,方铮有些惊恐的缩了缩脖子。

  “这家伙该不会想来个斩前行动吧?”方铮眼睛眯了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妈的!你当你手下个个都是关二爷么?”

  “老子的首级用来吃饭,说话,跟妞儿亲嘴,不是让你割下来挂在旗杆上示众的!”

  说归说,看着那数万人形成的大锥子直直的指着自己,方铮仍觉得心里毛毛的,,

  生命很宝贵,这个问题不能开玩笑,一人孤身在外出差,家里老婆大着肚子等着自己回去,我更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来人!找套小兵的军服给我穿上!”大军还未交战,方铮已想好了退路。

  万一那根该死的锥子真的冲着自己来,至少他可以混入士兵中逃得无影无踪。

  一切准备就绪。战鼓忽然擂响,双方大军阵势已成,只见广袤无垠的平原上黄尘漫天。人影幢幢,刀剑林立的方阵隐隐形成两个庞大的阵势,乱军的阵势很密集,前尖后粗,像一支巨大的锥子,直直指着方铮的中军位置,前锋以长矛为兵器。两侧则以盾牌相护,阵势相当严谨,天衣无缝。

  而龙武军依方铮的将令,将六万人分成了三路。隐隐对乱军形成包围之势,如果泰王的乱军像一柄锋利的剑,龙武军则像无所不容的剑鞘,两军所对的方向,恰好将这柄剑纳入鞘中。

  万物相生又相克,大军作战,不是靠高明的阵势。而是靠双方将领的指挥得当。有时候剑太锋利,剑鞘也不一定装得下它的。

  低沉的牛角号吹响,其声呜咽似泣,仿佛在预先为这场战争中即将死去的将士奏起了挽歌,令杀气冲宵的战场更平添几分苍凉凄然之意。

  紧接着战鼓咚咚擂响,擂鼓则进,鸣金而收,鼓声就走进攻的命令。

  中路军最前线的方阵前,一员满脸落腮胡子的副将锵地抽出佩剑,暴烈大喝道:“杀贼建功,报效朝廷,即在今日!”

  “杀!”万人齐声大喝,声浪震天,一双双眼睛涨得通红,战意凛然盯着对面的敌人。

  喊杀声中。位于后阵的步弓手踏步向前,强弓斜指半空,将早已搭在弦上的箭矢仰射出去。一时间,漫天箭雨密如蝗虫般射向对方的阵营,弓箭虽是长程打击武器,可短处在于打击的次数和力度稍为不够,在敌人发起冲锋的空档间,他们顶多只能连续射出三箭,便极快侧身,在方阵间让出一条空旷的地带,方便己方的士兵发起冲锋。

战鼓擂得愈发急促,三路龙武军同时举起长枪,将领剑指敌阵,忽然将手中利剑往下虚劈,红色令旗飞速晃动,大军如臂指使,数万人同时向敌军冲杀而去。愈逼愈近,最后如同两颗高速掠过天际的陨石,挟着隐隐的风雷之势,激烈碰撞在一起,透出一团耀眼夺目的火花,庞大的战争机器开始运作,震天的战鼓声中,两军开始激烈残酷的互相绞  “派快马告诉韩大石,命他的三万骑兵在三里外待命。”方铮下了第二道命令。

  一旁的部将不解道:“方大人,此时两军已经交锋。正需要骑兵冲乱敌军阵型,大人为何要骑兵待命?”

方铮笑道:“好钢要用在刀刃甲,我们到达点前,骑兵凡在反贼军阵中冲杀讨阵了,反心里肯定还有不少阴影,他们现在打得有点儿瞻前顾后,生怕骑兵会突然冒出来,警戒心一定很强。若此时令骑兵冲锋,必然收效甚微。所以嘛,我们得帮反贼消去这层心理阴影,让他们打。打得红了眼,失去了理智,忘记身后有骑兵这码子事儿了,我再命骑兵发起突然袭击,那个时候,,嘿嘿  方铮的笑容有点毛骨悚然:“你们体会一下,正打得兴高采烈,得意忘形的时候,忽然有人拿把刀子捅了你屁眼一下,你会是什么感受?会不会想哭,流下悲愤欲绝的眼泪?”

  众部将闻言神色复杂的互望一眼,同时不自觉的收紧了臀部的肌肉……

  这位钦差大人怎么连指挥打仗都如此猥琐?咱们这会儿应该夸他英明神武,还是假装没听到他这番话?

  激烈的交战仍在继续。长刀长枪配合着盾手,形成一个个密不透风的方阵,在盾牌手的掩护下,排着整齐的队列,盾牌的空隙处,不时伸出一支支长矛,毫不留情的戳向敌军士兵。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变成了冰冷的尸体,鲜血流满整个战场,渐渐盖住了满地的黄尘,血腥味开始渐渐蔓延,肆无忌惮钻进了每个人的鼻孔,给沉重压抑的心头增添了几分歇斯底里的疯狂。

  泰王骑在马上,目光阴冷的注视着厮杀激烈的战场,心中异卓愤怒,他的手紧紧捏着缰绳。指节泛出不正常的白暂。

  “没想到”冯仇刀这两年来,将龙武军练得如此刻悍,此人端是一员名将!”泰王深深叹息。

  原以为自己数年时间练出的士兵,可与朝廷任何大军一敌,可这出山的第一战,便让他吃了大亏,他对自己练出的士兵太自信了,同时,他也深深低估了朝廷的军队,冯仇刀此人仿佛天生便是应该活在战场上的,以前郁郁不得志时。他在福王府任侍卫统领,泰王与福王来往时也见过他几次,却没想到,龙入深海,雄鹰展翅之后,他竟为朝廷练出一支如此强悍的精锐之师。

“若早知此人才能,当年便该着意拉拢结交才是,可惜啊  战场上激烈的喊杀声已不能吸引泰王的注意力,对他来说。从攻扬州城的那一刻开始,便注定了他出师不利的结局,既然结局已定,他已不必再去关心战果。

  他的眼光投向了不远处的扬州城头,城头依稀如标枪般伫立着一员将领,盔损甲破,但凛然如山。

  “冯将军,此战依你所见。可否全歼反贼,活捉泰王?”

  萧怀远站在城头,向远处的战场眺望,龙武军的中军阵内,一道风骚至极的人影正策马来回走动。不时用手拂一下头上的方巾,显示一番自己羽扇纶巾的形象,一副刻意为之的智珠在握模样,吸引了身旁不少将士的瞩目。

  萧怀远撇了撇嘴,这家伙连指挥打仗都这么不着调。

  冯仇刀也看了一眼骚态十足的方铮,嘴角不由轻轻扯出一个微笑。

  “双方势均力敌,若说全歼,实不可能,反贼士兵战力很强,几乎不下于我练了两年的龙武军,又是平原作战,双方条件,人数,士气皆不相上下,老实说,若我来指挥,胜或曰可,但也是惨胜”

  萧怀远皱眉道:“连冯将军你都只能惨胜,方大人从未指挥过如此庞大的军队作战,这胜负之说。可悬乎了”

  冯仇刀意味深长道:“不然。方大人虽不习战阵,可看他这番布置的阵势,到也不差,若换了是我,我也会如此布置,兵分三路包围反贼,将反贼的兵锋层层包裹。使其无法露出锋芒,从气势上来说,便已胜了反贼一筹,士气此消彼长之下,吾等胜望自是较反贼更高,更何况,”

  冯仇刀语气一顿,将目光投向北方,“韩将军的三万骑兵还在虎视眈眈,这对反贼来说更是一种无形的威慑,只要骑兵未发动进攻,反贼就必须时刻提防,厮杀之时岂肯用心用命?方大人虽未经战阵,但他指挥大军作战的手法却是老辣无比,方大人”其实很有为将的天赋,可…”

  萧怀远接过他的话,叹息道:“可惜他太怕死了,今日他是赶着鸭子上架,不得不站出来领军作战,他日若再要他领兵,怕是打死他也不干了,”

  冯仇刀看了萧怀远一眼,随卑二人同时摇头一双。

  一旁的温森探头探脑朝城外观察了一番,道:“冯将军,此战既不能全歼反贼,想必更不可能活捉泰王了?”

  冯仇刀点头道:“那是自然,两军实力相当,又是正面相敌,全歼敌军是不可能的,泰王不是那种舍生忘死之辈,情势不妙时,部将必会掩护他撤离战场,若要活捉他,也不太可能。”

  温森皱眉道:“这么说。泰王今日必会逃走?”

  “十有八九会逃,如果方大人此战胜了的话。”

  凝神想了一下,温森当即转身,向影子属下低声交代了几句。

  没过多久,当众人的目光被扬州西城门外的激烈厮杀所吸引时,与西城相对的东城门悄然打开了一条缝,几道精干的人影飞快闪身出了城,如同几只灵敏的山猫,机警的避过所有人的目光,慢慢朝反贼军阵潜伏而去。

  沉重的城门发出轻微的撞击,接着又紧紧合拢,不留一丝缝隙。

  战场厮杀仍在继续,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正面作战的战场,丝毫没有任何取巧的方法。若要什入敌军。只能靠一刀枪的硬鲜血流了满地,两军厮杀的交汇处,早已堆满了士兵的尸体,活着的士兵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眼中散发出嗜血的光芒,生死关头,他们已经变成了一只只受了伤的野兽,为了生存而殊死搏斗。

  战场的血腥气愈发浓郁。双方死伤已经过半可战斗仍然激烈,舍命一搏,不死不休。

  “挥令旗,命龙武军且战且退,命韩大石的骑兵开始发动,目标直指反贼中军,把泰王送到老子面前,死活不论!”方铮沉着脸下令,他的面容微微抽搐,这场谋反一开始就死了这么多人,泰王。你在造孽啊!

  传令兵飞快跑到地势较高的山包上,拼命挥动手中的令旗。

  几乎令旗网展动的同时。远处便传来了兴奋的嚎叫,双方激战得精疲力尽之时,三里之外,龙襄军骑兵早已等得不耐,袍泽们在流血,在牺牲,惨烈的战况令他们揪着心,这时,他们看到了中军帐前挥舞的令旗。

  令出如山,三万骑兵动作一致抽出了长刀,斜举向天。雪白的刀身在阳光照耀下,发出一片眩目的白光,令人颤栗胆寒。

  韩大石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口水,举刀大喝道:“兄弟们,朝廷养兵千日,多余的废话我不说了,袍泽战友在流血牺牲,是爷们儿的,给老子冲上去朵了那帮王八蛋!”

  “杀!”

  震天的喊杀声中,万骑策马,黑压压朝战场扑过来,一柄柄雪亮的钢刀散发出森然的白光。如同恶魔笑着露出的獠牙”

  乱军顿对陷入了混乱。本来攻了一夜扬州城,体力已经不支,咬着牙又与龙武军厮杀两个多时辰,体力更是疲惫不堪,现在黑压压朝他们扑过来的三万骑兵,终于令他们完全崩溃了,如同压倒络鸵的最后一根稻草。乱军短暂的呆楞之后,纷纷露出绝望的神情,他们太累了,累得连刀都举不起了。

  胜利在意剩之中如期而至。

  韩大石的三万骑兵在最后关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对敌人的心理威慑还是实际的冲锋陷阵,三万骑兵给乱军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乱军散了,像一盘被顽皮的孩童四处乱洒的河沙。四溃而逃。

  骑兵马不停蹄,兵分数路,追击逃兵,方铮和韩大石都明白,这不是最后的战争,这帮反贼若逃出生天,将来他们必会继续作乱,所以必须要趁现在尽可能的斩草除根,将他们未来作乱的影响力减到最低。

战场传来震天的欢呼声和哭泣声,这场艰难至极的战斗终于结束,所有活着的士兵眼中都饱含泪水,有的仰天长啸,有的扑在袍泽的遗体上放声大哭,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庆祝胜利,庆祝这得来不易的战后  中军帐前,所有部将都用惊奇的目光看着方铮。

  胜利自是意料之中。令他们惊奇的是,这位方大人从未指挥过如此大规模的战斗,今日见他部署大军发动进攻,在时间的拿捏上却是恰到好处,手法之老辣,如同征战多年的沙场老将一般,这让众将领们不由万分惊奇。

  方铮眼神警戒的抱住胸:“干嘛这样看着我?你们的眼神很有侵略性啊…”

  “大人”大人实在英明!”众部将一齐抱拳,心悦诚服道。

  方铮哈哈一笑,心情万分舒爽:“不要太夸我,我会骄傲滴”哎,咱们这算不算打了胜仗?”

  “当然算,大人运筹帷幄之下,八万反贼杀了六万,余者皆四散而逃,此战大人当居首功,”

  方铮沉声道:“派人快马告诉韩大石,务必要抓住泰王,死的活的都行!这是个祸害,绝不能让他走脱了”

  传令兵领命而去。

  迎着众部将崇敬的目光,方铮得意的挺了挺胸,觉得有些陶醉。这一战的胜利对他来说实在是很意外,多亏了当年读大学时勤奋研究《金瓶梅》之类的专业言情小说之件,还偶尔顺搭着看了看《三国演义》,权作消遣,没想到穿越后《金瓶梅》里很多勾搭女子的方法没用上,《三国演义》里的招数却糊要糊涂用上了。

  这叫什么?乱拳打死老师傅?

  “好了,打扫战场之类的事儿你们自己去忙活吧,我得进城了,”方铮随意的摆了摆手。策马便向城门行去。

  歼灭六万反贼,对一般人来说,可算是泼天的功劳,封官加爵指日可待,可方铮却一点也不稀罕,搞定泰王之后,他便打算辞官了,功劳越大他越烦恼,到时候胖子死皮赖脸揪着他袖子不放人怎么办?

  还是太冲动了啊。方铮暗暗叹息,这次原本就不该答应胖子下江南,现在泰王像只打不死的小强似的,甭管碍手还是吃亏。一沾身便跑,照这样下去,何年何月才能抓到他?难道老子要在江南当一辈子的钦差大臣?

  经过黄尘弥漫的战场。耳中充斥着士兵们哀哀的哭泣声。歼灭六万反贼的同时,龙武军也损失了数万人,平日一起吃睡一起练的袍泽兄弟或死或伤,方铮触目所及。皆是一片凄然的景象,看着士兵们趴在战友的遗体上放声痛哭,方铮的心腔猛然紧缩了一下,原本淡淡的胜利喜悦之情荡然无存。

  他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如同压了块巨石般喘不过气来。

  这一刻他忽然发现。原来一个男人的责任,不仅仅是对家人对女人的担当,还有很多很多,,

  凭着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胜利的滋味,也这般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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