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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浑小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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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帕金斯开着皮卡早早来到球馆,像是等待女友的痴情男。

  “怎么样加里,你现在可是湖人的首发控卫,那感觉肯定超级棒。”

  驾驶室的帕金斯拍打着车门,很是兴奋。

  “这只是夏季联赛,球队刚刚正式签下了隆多,他可是总冠军控卫,战术大师,我的竞争压力很大。”

  相比之下林峰要冷静的多,他刚冲完澡,身上很凉爽。

  今天的训练中林峰特意练习了投篮,下场的对手76人要是敢放空,定会让他们好看。

  帕金斯笑了笑,“隆多是球场上的教练,这一点考辛斯先生毋庸置疑,当年让他去防空气他都去了。”

  傍晚第一站是鞋店,林峰要买一双凯里欧文的同款球鞋,这是一种信仰。

  通常情况下两三百美元就能买一双不错的球鞋,但里面的鞋垫可能价值数千刀,鞋垫里包含着各种高科技,有球员的运动数据。

  当然这是球星才能享受的高级待遇,一般球员会由联盟赞助商提供球鞋,也可以自己购买。

  火箭队的小前锋P.J塔克就是一个例子,绰号鞋王,有时候一场比赛能换三双鞋登场。

  林峰打算自己买鞋,统一发的球鞋没有情感,影响场上比赛。

  “处女座的人就是这么矫情。”

  收银台前,林峰摊了摊手笑着说。

  “喂喂喂,你可是NBA球员,居然会搞这种迷信?”

  今晚的账单由帕金斯负责,这双球鞋自然算在他头上。

  “星座可不是迷信。”林峰试图解释。

  “你是球员?”

  店员是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很可能是大学生暑期兼职。

  没等林峰开口,帕金斯一脸惊愕,他拉着拉林峰的胳膊,“看着不像?他可是洛杉矶之王。”

  “奇奇,我们最好低调些。”

  林峰干咳了两声,他可不希望老帕这家伙把自己弄成联盟的众矢之的。

  店员MM扑哧笑出了声,“洛杉矶之王?我可没在电视上见过。湖人队只认识库兹马,他可是个大帅哥。”

  没想到库兹马在拉斯维加斯很有市场,那家伙的确很帅,连林峰都嫉妒,怪不得卡戴珊小妹会对他倾心。

  帕金斯还想说什么,林峰给了他一个眼神。没打出名堂前太过高调只会让球迷认为是个狂妄自大的菜鸟。

  林峰还在考虑自己怎么对待“洛杉矶之王”的名号。

  正说着,一群穿着嘻哈的年轻人走进鞋店,从身高和体型看似乎也是篮球爱好者。

  林峰仔细一看,三男两女,前呼后拥在店里试鞋。

  “这是群街球爱好者。”帕金斯低声说道。

  “你怎么知道?”

  林峰以为他们只是喜欢收集球鞋的街头混混。

  帕金斯认真地说:“在我决心成为经纪人之前,我在洛克公园呆过一阵子,想从里面找到厉害的家伙。”

  林峰觉得这个话题有意思,“那么你成功了?”

  帕金斯表情夸张,“你猜我在那里见到了谁?伟大的威尔特·张伯伦!那家伙在一场篮筐没有网的比赛中来了一次惊天扣篮,由于力量巨大,球穿过篮筐,砸到地面然后反弹飞跃了15尺的围墙!”

  林峰无奈地摊了摊手,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一定是张伯伦的鬼魂。

  嘻哈年轻人们转到林峰身前的鞋架,一个脏辫黑人同样对欧文系列产生了兴趣。

  “老兄,你也打篮球?看起来似乎四肢有些不协调。”黑人小子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话会产生什么后果。

  帕金斯要上前理论,被林峰拦住了。

  “不太会玩。”他淡淡地说道。

  嘻哈男女们笑了起来,尤其两个造型夸张的女孩,衣服颜色很花哨。

  “好吧好吧,希望能在球场见到你,穿着你的宝贝球鞋。”

  说完,他们便离开了鞋店。

  帕金斯愤愤不平,“一群没有钱买球鞋的穷光蛋!”

  林峰示意他冷静点,没必要跟一群过客发火,他们想说什么就尽管说。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如果关注每一个出现的人,那无疑会浪费很多精力。

  林峰只想把精力集中到球场,至于其它的声音,把它们抛到脑后就行,比如刚才出现的那帮嘻哈客。

  除非那些家伙不走运地惹恼了林峰。

  从鞋店出来,帕金斯仍为他打抱不平,“老兄,那些家伙显然没有看夏季赛,她根本不知你有多么爆炸!”

  “安静点兄弟,要不然明天早晨的头版新闻会是六十顺位的末轮秀大闹鞋店。”

  这次换林峰开车,他要体验在娱乐之城驰骋的感觉,即使收到罚单也无所谓,一切由可爱的奇奇老兄买单。

  夜幕降临,拉市的光芒升上天空,路上车水马龙,各路帅哥美女走上街头。

  这座人口流动极大的城市豪车遍地,光哈特的宝马i8就看到好几辆。

  说到哈特,那家伙的女友作为家属飞来了拉市,正在某个繁华的街头甜蜜。

  夏季联赛的时候,球队不会要求球员禁欲或者约束他们的夜生活,几乎全凭球员的自我控制。

  林峰跟经纪人的夜晚之旅仍在继续,美国的自由沃土上同性恋合法,偶尔能看到一些举止亲密的同性恋人。

  打发了肚子,接下来是夜店。

  林峰还没去过夜店,但加里史密斯在大学已经是夜店常客,不幸的是他并没有继承那些美好事物发生的记忆。

  那么问题来了,林峰需要装出经常去夜店的样子,否则老帕会为什么他在装纯。

  “怎么了加里?这可是你的家。”

  角斗士酒吧门口,帕金斯居然见到了一个有些犹豫的加里史密斯。

  林峰略汗,只好双手揣兜装出酷酷的样子尾随他进入。

  正如“角斗士”的名字,酒吧内的音乐声爆炸。

  帕金斯扭动着腰肢走在前面,他觉得加里今天很不自在,完全不是大学里的夜店小王子。

  “放松点老兄,你今天忘了吃感冒药?这可不像平常的你。嗨起来加里,这里可是拉斯维加斯最潮的夜店!”

  帕金斯在他面前欢呼,试图让林峰进入状态。

  加里史密斯关于夜店的记忆并没有传授给林峰,这就很苦恼。穿越前的林峰从未进过夜店,甚至是KTV也很少去。

  跟着帕金斯这个老油条,他慢慢进入夜嗨状态,感觉还不错,开始试着跟女孩们打招呼。

  随着拉市夏季联赛开始,那些手头富足的球员们开始追求“高质量”夜生活。

  在“角斗士”经常能看到身高跟林峰差不多的肌肉男进出,他们大多三五成群,带着女伴在夜店的各个地方狂嗨。

  据说这几天哈登正带着女伴在曼德勒湾消暑,搞不好还能来次偶遇,看看他劲爆的大胡子和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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