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彬和刘蓉谈话时,一直在注意她的表情,刘蓉没有出现什么感情波动,情绪一直比较平稳。
没钱?送你现金or点币,限时1天领取!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免费领!
如果刘蓉真是肖炳天口中的蓉蓉,那么两个人的感情一定很深厚,刘蓉真是凶手,不可能说的如此风轻云淡。
再一个,刘蓉的年纪要比肖炳天大,再加上肖炳天长得比较年轻,两个人的外貌差了将近十岁,至少在韩彬看来刘蓉是配不上肖炳天的。
当然,韩彬的这种想法有些主观了,他毕竟只见到了现在的刘蓉,并没有见过年轻时的刘蓉,也没准刘蓉年轻时长得比较漂亮,很多男人都喜欢成熟一些的女人。
总的来说刘蓉的嫌疑不大,但有一点让韩彬想不通,那就是死者虽然被刀重伤没多久就死了,但现实的生命和玩游戏不同,不会立刻消失,即便受伤比较重,也能坚持一段时间,足够用来呼救了,这才符合一个人死前的特征。
但是住在楼上的刘蓉却声称没有听到任何异常声音。
假设刘蓉说的是真的,那么肖炳天在重伤后,应该被嫌疑人堵住了嘴,所以才无法呼救。
嫌疑人堵住了肖炳天的嘴,肖炳天肯定是要反抗的,而且临死前的挣扎会很激烈,身上一定会留下一些反抗伤。
根据法医李灿的说法,除了胸口的致命伤外,肖炳天身上没有其他伤口,也没有被捆绑的痕迹,也就是说在肖炳天清醒的情况下,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
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肖炳天处于昏迷状态,即便遭到了致命攻击也无法呼救,这种情况倒是成立。想要应证这一点需要法医后期的尸检提供更切实的证据。
这属于物证,还有一种更快捷的办法,就是询问其他邻居昨天是否听到了呼救声,如果其他邻居也没有听到异常声音,那就证明刘蓉没有撒谎。
韩彬下了楼,技术科也完成了现场勘查。
马希文道,“现场刚刚勘查完毕,我们准备收队了。”
“有什么发现?”
“现场发现了一把尖刀,刀刃也就十厘米左右,应该是普通的水果刀,不过刀子的质量不错,很锋利。从现场的情况和尸体的伤口来看,极有可能是凶器。
另外,我们在厨房发现了一个摔碎的杯子,我们收集了玻璃碎片,我在碎玻璃上看到了残缺的指纹,准备带回实验室拼接,看看是否能将指纹恢复。
另外一个发现您应该也注意到了,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一组血脚印,我们已经采集了鞋印,整理一下会送到您的办公室。
还有一点,现场的情况给我的感觉有些乱,我不太确定这是否是第一现场。”
韩彬点点头,“我刚才查看过现场后,也觉得现场有些问题,从血量来看,这应该是第一现场,我更倾向于受害人在受伤后移动过。至于是他自己移动,还是被嫌疑人拖动,暂时就不得而知了。”
马希文道,“也有这种可能。”
“有没有发现受害人的手机?”
“没有。”
“有没有找到一张年轻女士的照片,死者很可能会随身携带,而且这张照片应该有些年头了。”
马希文摇头,“没发现,不过卧室里倒是有一些老照片,你可以去看看。”
“那行,你们先回去,我进去瞧瞧。”韩彬拍了拍手,对着几个队员吩咐,“手头上没活的人帮我搜集屋子里的照片。”
“是。”
自从当了中队长,这种基础工作韩彬很少在亲力亲为。
就在此时,王霄带人回来了,汇报道,“韩队,我带人给其他几个来过现场的邻居做了笔录。”
“有什么发现?”
“他们虽然在这个小区住了很多年,但是对死者并不熟悉,也没有靠近过尸体,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案发时间段,他们有没有听到受害人呼救?”
王霄道,“没有,我也正纳闷这一点,死者虽然伤的重,但也不可能立刻就死,按理说应该会呼救才对,但所有邻居都没有听到异常声音。”
韩彬摸了摸下巴,“等李法医进一步的尸检结果吧。”
从现有的情况来看,肖炳天受伤时很可能已经失去了呼救的能力,既然没有反抗伤,也没有捆绑,那就说明很可能是药物导致受害人无法动弹。
赵明走了过来,“韩队,我将主卧的照片都搜集了起来。”
韩彬接过照片开始翻看,同时脑中回忆着他在高铁上见到的那张照片、大小、款式、模样。
韩彬翻看了两遍,都没有找到肖炳天在地铁上看的照片。
韩彬突然想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他应该跟刘蓉要一张年轻时的照片。
随后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如果刘蓉是凶手,她肯定不会拿出肖炳天珍藏的照片。
而韩彬只记得那张照片的尺寸,只知道那是一张女子的照片,但因为角度原因,他没能看清照片上女子的容貌,就算刘蓉拿出了自己年轻时的照片,韩彬也无法分辨。
韩彬继续查看照片,很快就看完了队员们搜集的所有照片,但并没有发现跟自己记忆中相同的那张照片。
韩彬也没有放弃,虽然没有找到肖炳天随身携带的照片,但肖炳天未必只有一张那名女子的照片,这些照片里很可能就藏着那名女子的其他照片。
韩彬将赵明叫了过来,“给你安排一个任务,查清这些照片上所有女性的身份。”
赵明露出一抹苦涩,“韩队,这上面有好多老照片,都过去几十年了,相貌早就变了,这让我咋查。”
“那就是你的事了,自己想办法。”
安排好任务后,韩彬继续观察屋子里的情况,用犯罪心理分析、还原案发的经过。
韩彬将所有的线索和证据汇总了一遍,他依旧觉得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比较大,但在某些细节方面又有些异常。
例如杯子在厨房里碎裂,应该是嫌疑人想要清洗杯子上留下的DNA和指纹,韩彬一开始以为是清洗之后才摔碎的,但刚才技术科勘察现场时,马希文发现了玻璃杯上有指纹,这就说明应该是清洗杯子之前摔碎的。
摔碎了不代表DNA和指纹会消失,按理说凶手应该收集玻璃碎片带走,这样才能销毁自己的证据,但是嫌疑人却将杯子碎片留在了现场,这一点就有些不合情理。
当然,如果嫌犯作案时比较匆忙,担心被其他人发现,也有可能来不及清理地上的碎玻璃。
但是,案发时间在受害人死亡之后的第二天,按理说凶手有足够的逃跑时间。除非,当时有外在的原因或人干扰、惊吓到了嫌疑人。
还有一点,凶手带走了受害人的手机,这说明受害人的手机上可能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但作案工具同样重要,嫌疑人带走手机的同时,却没有将杀人的刀带走。
韩彬拍了拍额头,又想起了一个线索,死者家里只发现了一把刀,而这把刀可能是受害人用来削苹果的,也可能是杀死受害人的凶器。
那么问题来了,凶手来死者家是否携带了其他凶器,亦或者只是临时起意,两人在交谈中发生激烈冲突,凶手拿起了桌子上的苹果刀捅死了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