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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守夜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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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太守和史斌在城上观战,前面有四层护盾挡着,他们躲在最安全的位置。

  这帮叛军的服饰相当繁杂,既有打了败仗的兵,怕回去受罚,索性干起了强盗的勾当。还有本来就是各个山头的强盗,不知怎么的,合兵一处了,前来劫掠城池。估计是利益谈妥了。

  他们不但衣甲不齐整,就连行军队列也是歪歪扭扭,连史斌这种没经历过攻城战的人,都能看出来。

  叛军大头子举着大刀,给手下鼓劲:“孩儿们听着,打破此城,女人和银子,随便抢!”

  二头子给他加料:“两位守将全死了,程废物手上没牌打啦,哈哈哈!”

  鼓舞士气这招,客观的说,用的还不错。

  但战略高度,可就基本等同于没有了。

  这一点,连以前从地摊上闲的无聊买过一本盗版孙子兵法粗略翻过几页的史斌都能感受到。

  举事要想成功,利用对方没将可派的空档,打他,这步棋还算不错。不过高明的人,口号应该这样喊:“昏君奸臣害的大离朝国土沦丧,民不聊生!我们要推翻暴政!解民倒悬!”

  如果想给自己留点余地,那就忍着恶心这样说也行:“当今天子至圣至明,古今第一。都怪奸臣贪官害民,阻塞圣听……”

  像他们这样,上来就女人和银子,用动物最低级的本能去驱使人类,境界上可以说是差的不能再差了。

  项羽本想第一时间冲出去对攻,但他一看对方档次这么低,立即派传令兵报知主将史斌:建议先守后攻。

  几乎是前后脚,孟获也是这样的建议。

  第三个提建议的是吕布。

  他派传令兵告知史斌,最稳妥,损失最小的打法,就是先守后攻。

  这仨粗人,上一世遇到的敌人太猛,才显不出他们。

  其实他们都挺有打仗经验的。

  尤其孟获,是被后人误解最多的猛将。

  能称霸南中那么大块地盘,没两把刷子那是不行的。

  要知道孟获的对手是诸葛亮……盖世英雄,旷世雄材,三国第一高人曹操一提这诸葛村夫就气的牙痒痒。司马懿这种奸诈阴险到极限的人,被诸葛亮打的跟缩头乌龟一样。这还只是正史,如果算上野史,那就更离谱,多厉害的敌人见了诸葛亮就只配死。

  三个手下意见出奇的一致,史斌再不多想,立刻批复:先守后攻。

  他虽然不懂兵法,但世间很多道理是相通的。上一世的阅历用来混古代,很多知识都是游刃有余的。

  比如,你去古董店,老板故意拿一个不值钱的脆东西,递给你。

  他知道这样做不对。

  因为脆东西易碎,如果刚放你手里,万一碎了,算谁的?

  但他就是故意要这样做。

  就是为了考验你这个人的档次和阅历。

  如果你说,放桌上。

  他就明白了,这人懂行,不好骗。

  如果阁下傻乎乎大咧咧地接过来了,那行,往死里宰。卖别人五十,卖你五万。

  军情紧急,三个猛将来不及细解释,但史斌仍然大致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不先攻,而是采守势,因为敌将档次太差。

  这么次的人,不可能有太强的指挥能力,虽然人数众多,但仍然在短时间内拿不下城。

  如果对方太强,那就只能出城不计死伤的硬拼了,总不能等他破城后,把自己包饺子吧。真要那样,宁可两败俱伤,也别无选择。

  而面对这俩不会打仗的叛军头子,先守后攻,能把战损比降到极致。

  事实果然如同他们预料的一样。

  叛军仗着人数五倍于东平府,又杀了二位守将,本想趁着对方惊惧恐怖之下,心理防线崩溃,一鼓作气夺城。

  但很不幸,他们遇到的人,实在太厉害。

  叛军连攻两个时辰,攻不下,城下遗尸累累。

  有石头就砸石头,有箭就射箭,有火油就扔火油,光云梯就给他凿毁了三十多架。没东西可用了,城墙上现成的粪桶抓起来就往下倒。

  有个强壮矫捷的强盗头目武功高强,以暗器射杀了攻击他的守军,眼看就要爬上城墙了,兴奋得大叫道:“城中美女全是我的!”

  然后一桶大粪就泼了下来,砸的满脸满口都是。

  虽然这宝贝远不如石头好用,打在人身上,造不成实质伤害,顶多只是恶心他一下。

  但最可怕的是,这宝贝太滑啊。

  该大盗手脚一滑,抓不稳云梯,刺溜一下,一不小心整个人像个断了翅膀的大鸟一样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

  那么高的城墙啊!

  “救命呀!”

  英勇挂掉。

  虽然守城一方守的很艰辛,但叛军没有大型攻城车,重点守城墙就行。

  至于有敌兵气的用刀砍剁城墙城门,那得砍多久才能奏效啊。

  而且在城门位置的敌人,待遇是最好的,浸了毒药的箭头,和最大块的石头,浓度最高的火油,优先满足他们。

  城门砍不开,城墙打不下。

  攻城这高度损耗体力的工作,如果长久不能见效,人们在饥肠辘辘之下,士气会暴降的。

  果然,撑不住了。

  叛军头子再怎么叫嚷不许后撤,怎奈手下军纪太差,啥也不管了。

  谁愿意白送死啊。

  这帮乌合之众,终于有一个人大叫一声:“快跑啊!”

  所有人全跑。

  史斌对传令兵大叫道:“快叫项羽他们追击!”

  传令兵刚下城,就发现城门已经打开了,人家项羽是捕捉战机的天才。上一世,他也就打不过有本事驱市人为战的韩信,在其它人手上,从没败过,不管对方多厉害。

  关羽、吕布、孟获等人随后追出。

  可笑叛军头子还在忙着滥发淫威,斩杀着逃跑的兵。

  有个强盗一下子把叛军大头子从马上揪下来,自己骑上马跑了。

  “别跑,给我一匹马骑!”

  然后他就发现项羽以旋风一般的速度杀到了眼前!

  他全身一抖,大喊道:“贵军是否接受投降……”

  霸王枪透体而过。

  关羽虽然领步兵,但他自己是有马的。

  二头子见局势己乱,仍要负隅顽抗,见绿袍大将提着青龙刀纵马飞速杀出,赶紧张弓搭箭,拉弦……

  青龙刀以闪电般的速度切了下去。

  二头子脑袋飞出很远,箭也没射出去。

  这帮叛军加起来有上万人之多,被随后碾上来的许褚、典韦等人大杀大砍,似剁瓜切菜一样。

  军无战心,人数多的这一方似无头苍蝇一样狼奔豕突。

  人数少的这一方,也不说话,就一件事:砍、捅、剁。

  叛军折兵五千之后,集体扔下兵器请降,有马的也全都跳下马背,趴在马腹下请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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