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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0章 该死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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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卓之坦然地道:“我今儿是来带你去玉春楼里见一个人的。”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了。

  “谁?”暮青问。

  “你见了就知。”魏卓之并非卖关子,眸底隐含几分忧焚之色,“前日夜里死的那人是她的贴身丫头,我答应她请你去玉春楼里一见,眼下出来,留她一人在屋里,我有些放心不下。你可能现在就随我去?”

  暮青闻言看向巫瑾,巫瑾正巧诊完了脉,道:“身子好些了。”

  “谢谢大哥。”暮青让巫瑾把脉只是想解释昨夜之事,脉象如何她并不关心,她更关心案子,于是问道,“大哥可用过早膳了?”

  “我无妨。”巫瑾摇摇头,不同意暮青这就走,“只是妹妹还用过早膳吧?查案虽要紧,可也要先顾着身子。”

  “我可以坐马车去,在路上吃,大哥在府里用过早膳后再回王府吧。”暮青显然已经决定了,她要去玉春楼,那烟花之地巫瑾想必不喜,她就不让他一起去了。

  却没想到巫瑾无奈叹了一声,“你我见一面不易,今日无事,若妹妹不嫌大哥帮不上忙,大哥就陪妹妹走一趟。”

  暮青很意外,但巫瑾既然说了,她便没有多想,回身吩咐月杀备马车,并让杨氏将早点送进马车里,因此错过了巫瑾眸底那莫名复杂的神色。

  都督府的马车不大,但布置得雅致,车里四壁锦绣,小方桌上放着素包和四样点心,兄妹两人对坐,暮青拿了只素包,巫瑾取了块金丝小枣糕。他用餐举止优雅,比起步惜欢的雍容矜贵,多了些温和矜持。暮青没那么多讲究,军中吃饭跟行军打仗似的,她习惯了,今儿又要赶着去玉春楼里查案,她便几口吃掉了只素包。

  巫瑾看得直皱眉头,“慢些,大哥可不想过些日子给你诊脉,再诊出胃疾来。”

  暮青知道吃饭太快对身体不好,心虚之下含糊地应了声,捏起只点心,随口道:“不是好些了么……”

  哪知巫瑾听闻此话,神色显出几分复杂来,垂眸道:“嗯,是好些了,只是……”

  “只是?”

  “没什么,只是有些阴虚内热之症,回头大哥配副药来,命府里的人煎来喝喝便好了。”

  巫瑾说得轻巧,暮青却不太信。若真是如此,他那躲闪的神情是为何?她并未觉得身患重疾,这些调理调理便好的小病,大哥也没有必要骗她。既如此,他何必躲躲闪闪?

  马车里的光线有些昏暗,暮青盯着巫瑾,那双眸子比平日里更加明澈透亮,仿佛能看穿一切不解之谜。

  “大哥,阴虚内热之症是何症?”她职业病犯了,一定要弄清真相。

  “没什么……”

  “说实话!”

  巫瑾低咳一声,避开暮青的直视,“没什么,只是……今早为妹妹诊脉,观妹妹两颧潮红,脉象有五心烦热等阴虚内热之象,乃是肾火旺盛所致的肾阴虚之症。”

  暮青不懂医理,但肾火旺盛她听懂了——这不会是说她欲求不满吧?

  “妹妹放心,此症轻微,只是有些火热内郁。大哥给你开张滋阴降火,清肝理脾的方子,稍加调理便是。”

  暮青默默转头望向窗子,先前飞快吃完的那只素包此刻好像卡在喉咙里,想咳都咳不出来。

  马车行在青石长街上,大清早的人还不多,风拂开锦帘儿,日光晃过,只见少年的耳根潮红,神情懊恼。

  这她真是犯蠢了,竟因一时嘴笨不知如何解释昨夜之事就让大哥把脉,却忘了他素有神医之名,非但能诊得出昨夜她有没有失身,还能诊出这些来!

  该死的嘴笨!

  该死的职业病!

  少年扒着车窗,默默低咒,那背影竟有几分可爱。马车里的尴尬气氛散了些,巫瑾眸底渐生笑意,听见暮青扒着车窗,再次低咒:“该死的步惜欢!”

  “我也觉得。”巫瑾接口,笑意淡了些,微凉。

  这时,马车缓缓停了下来,月杀将帘子一掀,暮青往外一看,已经到了玉春楼。

  青楼歌坊里的姑娘们都是白天歇息,夜里迎客。夜里灯火煌煌琴曲声声的热闹大堂,白天冷清客绝。玉春楼的掌事听说暮青不是来赌钱的,而是在查案的,顿时暗自松了口气,笑着将她引进了后园,边走边瞄着巫瑾,不知这位恨极烟花之地的神医王爷怎会踏足玉春楼。

  后园坐落着三座画楼,乃是姑娘们的闺房,掌事的却没将暮青带到画楼上,而是绕过一片假山林子,进了一间雅院儿。

  院儿里种满了山茶,屋前一株红山茶下,魏卓之立在一名女子身旁。

  暮青和巫瑾乘着马车前来,魏卓之因放心不下故人,因此策马先行,早一步回了玉春楼。

  四月时节,茶花将败,唯独那株红山茶开得尚艳,从院外望去,只见红英覆树,花人如株,女子坐在木轮椅里,未及桃李年华,神态却如老人迟暮,眸底索然萧瑟的苍凉一如手中执着的泛黄古卷。男子立在她身旁,垂眸而视,不见眼神,唯见笑容苦涩。

  暮青望了眼那木轮椅一眼,便知此人是谁了。

  玉春楼的头牌,萧芳。

  “姑娘,魏公子。”掌事的领着暮青和巫瑾进来。

  萧芳抬眸望来,目光一眼便落在了身穿将袍的暮青身上,而巫瑾谪仙般的人,她却连看都没看一眼。

  “都督前来查案,有些话要问萧姑娘,你且下去吧,如需唤你回话你再来。”魏卓之对管事的道。

  管事的笑着应了,看魏卓之的眼神就如同看见银子。魏卓之在军中武职不高,只是个区区传令官,但魏家是江南首富,坐拥金山银山。魏卓之又有江湖身份,传闻江湖上求他一张面具,千金难换,因此这位魏公子可是位金主!上个月包了萧芳两天,便豪掷了五千两黄金,昨儿又是三千两,盛京城里出手最阔绰的曹公子也不过是千两,且只有那么一回。

  管事的自不会得罪金主,应声便退下了,院子里只留下魏卓之、萧芳、暮青和巫瑾,月杀守在院外。Χqx八.còΜ

  “晨间风凉,回屋说可好?”魏卓之低头问道。

  暮青从未见他敛尽嬉皮笑脸的神色,这般温柔待人,萧芳的态度却仿佛他不存在。她如此冷淡,却很珍视手里的古卷,低头轻轻抚了抚,未与暮青寒暄,便说道:“这《琼花集》是乃前朝大诗人王鼎所书,辗转落入苏家手中,乃是祖传之物。苏家书香门第,落难抄家之时,这古卷被苏大人冒死藏了起来,唯有苏家小姐苏可儿知道藏匿之处。可儿来时八岁,怯懦不争,受尽欺凌,一日在院后的林子里挨打,我听得清楚,却无救她之意,后来听见有人逼她说出此书的下落,我因喜爱王鼎的诗词才动了救她之心。哪知这傻丫头从此将我视作恩人,服侍左右,更偷偷取回了此书,供我私藏翻阅,就连前夜被杀,也是替我送了性命。”

  萧芳神态颇淡,语气也淡,眸底不见愤恨感动,有的只是萧瑟无味。

  她乃凉薄之人,自己的命尚且看得轻,何况他人的?她救可儿,心思与他人无异,也是为了《琼花集》,只不过别人害她,而她救了她。她从不觉得她值得她感激,可那傻丫头,连死都愿意替她。

  暮青扫了眼萧芳的手,见她抚着古卷,轻柔珍视,指尖却微微发白,于是问道:“我听说萧姑娘只卖艺不卖身,而可儿前夜是被送去某人府上侍夜的。”

  传闻萧芳性情刚烈,双腿就是因为不愿卖身而自残的。她身残之后,倒迎合了盛京城里一些纨绔子弟的口味,由此涨了身价,成了盛京城里唯一一个身残的青楼女子,还成了玉春楼的头牌。

  既是招牌,掌事的为何会让她出府侍夜?萧芳若不是那个性情刚烈、才华冠盛京的萧芳了,还能为玉春楼赚多少银子?

  “这事,得问都督帐下的传令官大人。”萧芳淡道,晨风低起,微凉。

  魏卓之脸上的苦涩之色更深,“这事因我而起。”

  萧芳卖艺不卖身,玉春楼里的姑娘都是夜里接客,唯独她是白天接客,夜里屋中从不留人。这规矩已有好几年了,无人不知,可魏卓之上个月来见萧芳,嬉皮赖脸的不肯走,硬是留了两夜,坏了萧芳的规矩。玉春楼乃烟花之地,人多眼杂,萧芳以一副残躯占了玉春楼的头牌几年,性情孤高,深居院中,从不与人来往,玉春楼里想要出头的几个一等姑娘便视她为敌,得知这消息后便散播了出去,曾为萧芳一掷千金的纨绔子弟们便恼了,来玉春楼里闹了好几日,要萧芳侍夜才肯罢休。

  可儿留心了闹得最凶之人,瞒着萧芳,以美色将那公子给勾了住,以她出去侍夜为条件平息了此事。

  魏卓之是有意坏了萧芳的规矩,为的是将她包下,不再让她接客,但没想到可儿会为了护主如此行事,前夜竟遭人毒手。

  暮青对魏卓之和萧芳的感情之事兴趣不大,她只问案子,“那闹得最凶之人是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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