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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简单普通的命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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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针麻线?”那店家想了会儿,摇摇头,“小的在城中有屋,家眷不住客栈,客栈后院只住着三个小厮,一个跑堂的,两个干杂活儿的,都是少年郎,不会使针线。”

  “厨子呢?”

  “哦,厨子是个厨娘,家中一儿两女,不住客栈。昨日来了只在厨房打下手,知县大人请了咱越州的名厨做的菜。”

  “你这客栈昨夜住进了这许多人,人手定然不足,可有请帮工?”

  “未请。小的前些日子听闻诸位大人要来时,本想请帮工,可……知县大人说临时请的人不知根底儿,怕出乱子,小的便打消了这念头。昨夜有县衙公差来帮了会儿忙,小的又将家眷喊来了,倒也忙过来了。”

  “昨日店里有无送肉的、送菜的、送酒的或是送柴的?”

  “有!柴禾是早就备下的,但肉菜和酒都是叫人新送来的,知县大人说了,要最新鲜的肉菜和新打的酒。小的早几日就问过厨子,列了单子出来,与城中肉铺和农户说好了,到了日子就送来。”

  “你那些酒放在厨房里,此事都有谁知道?”

  “客栈里的都知道。”

  “衙门里来帮忙的公差可知道?”

  “知道,那些官爷们是在帮忙的,小的就将何物放在何处都说了。再说……帮忙上菜,厨房里进进出出,酒坛子就摆在地上,也瞧得见。”

  暮青点了点头,让店家下去了。

  “英睿将军问了这么多,可断出什么来了?”这时,刘淮不耐地问。

  暮青冷眼一瞥,淡问:“我问了这么多,刘大人可听出什么来了?”

  刘淮被话噎着,一时答不出。

  “自己蠢笨,能不要求别人聪明吗?”

  “你!”刘淮气得拂袖转身,看都不想再看暮青一眼。

  暮青也懒得看他,只一语惊了大堂,“凶手就在我刚刚问的那些人之中!”

  刘淮忽的转身回来,方才被气得不想再看暮青,却还是看向了她。

  “客栈店家、小厮、厨子、送酒肉菜食的、县衙公差,凶手就在这些人之中!”

  “凶手不在西北军里?”当众人还在震惊暮青的推测时,唯独元修露出喜意。

  “没错。”暮青看着元修眸底涌出的喜色,有些不忍,但事实归事实,该说的还是要说,她看向奉县知县道,“知县大人。”

  奉县知县这会儿跪得腿都麻了,乍一听闻暮青唤他,先是愣了愣,随即赶紧应声,“下官在!”

  “请知县大人查一下,这家客栈的店家、小厮、昨日来送酒肉菜食的、你县衙里来帮忙的公差,以及你请来的厨子和这家客栈原本的厨娘,这些人里有谁曾是庶族门第出身,家道中落,家里如今做着粗使活计,家境贫寒。此人刚直,身体强壮,许还会些身手,昨夜子时后回过家,最要紧的是他家中曾有人被征兵西北,人死在战场上,尸身或衣冠有被运回安葬。”

  暮青一唤奉县知县,元修便知凶手能查着了,正为凶手不在西北军中喜着,没想到她竟提到了军烈家眷。

  “何意?”元修不是听不懂,只是难以相信。

  “凶手是西北军的军烈家眷。”

  “何以见得?”

  “那双旧军靴。”暮青道,她虽参军时间不长,但有些事还是知道的,“民间不可仿制军靴,老兵伤兵离军返乡时亦不可带走军袍军靴,唯有战死沙场的将士尸骨会运回乡去,尸骨运不回去的,军中也会将其旧衣冠送回家乡安葬。凶手穿着西北军的旧军靴,只可能是军烈家眷。”

  民间仿制军靴是要以私军谋逆之罪论处的,虽然可能会有百姓因敬仰西北军而私制了双军靴藏在家中,但这等触犯国法之事,即便有那胆大的敢做,也必是藏着掖着不敢穿出门去。可这双军靴的鞋底磨损颇重,穿了颇长的时日,不像是私藏在家或是偷穿那么几回能磨出来的,因此民间仿制的可能性不大。老兵伤兵离军返乡时不得带走军袍军靴也是为了防止民间有人按样仿制,冒充边军将士,因此,凶手穿着的旧军靴最有可能的就是边关阵亡将士的遗物。

  “我原也怀疑凶手在昨夜进城的亲兵中,许是谁有兄弟或是至交战死沙场,因此回京路上在行李中私带了亲友旧衣,行凶时特意穿上旧衣报仇,但后来我发现军中亲兵不具备作案条件。”

  “怎么说?”季延问,话里带刺儿,“英睿将军不是有意包庇?依我看,就如同你说的,有人夜里穿着军中旧衣来了客栈,发现护卫都躲懒醉了酒,便杀了李大人,此事也有可能吧?”

  这话一问,暮青尚未答话,元修便目光很有力度地往季延身上一落!

  季延打了个寒颤,这才发现失言,没心没肺笑了两声,道:“元大哥,小弟不是那意思,你手下的兵定然不是凶手,但保不齐其他将军的手下……咳!是吧?”

  “是你个愣头!”元修气得爆了声粗,暮青都为之侧目,他虽无士族贵胄子弟的娇惯习气,但到底是出身门阀世家,再豪爽也没军中汉子那般满口粗言糙语,暮青还是头一回听他口不择言。

  季延张着嘴,活像下巴被人卸了。

  元修见暮青看他,尴尬之下对季延恼道:“英睿说的总是没错的,你听着便好,莫打岔!”

  季延:“……”

  暮青道:“对凶手来说,作案不过是时间、手法,进出路线。手法我们知道了,时间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若是西北军的人作案,会选择什么时辰进入客栈?”

  “夜深。太早了客栈里的人都没睡,若是出点声儿,不仅惊着护卫,还会惊着左右屋里、后院小厮,麻烦!而且,出来早了,咱们那边也没睡,查房易被发现。”元修答。

  “没错。正因军纪严明,凶手不敢出来太早,同样也不敢在外时辰太长。可凶手的作案手法却恰恰很费时间,割舌缝嘴、雪中藏尸,样样都是费时辰的。若只为泄愤,杀人割头足矣,何必大费周章?而且凶器也是一大疑点,凶手若是西北军的人,杀人用柴刀可以推测成是为了遮掩身份,可柴刀客栈后院就有,取来如此方便,何必要从别处带?岂不更浪费时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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